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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议事原案的答复(舒庐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8-19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胡俊、姚勤、吴之立、江泽浒、金国春、付先勤、林凤娟、徐琼、梁中娟、朱福年、包玉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危桥改造”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舒庐干渠(舒城段)建成通水后,为方便两岸人民生产生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陆续建设跨渠桥梁54座(地方政府建设6座,地方与总局共建3座,由总局建设45座)。在干汊河镇境内建有跨渠桥梁、闸后桥6座,其中由地方政府自建2座,固定资产属淠史杭总局共计4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部分跨河桥梁已成为乡村公路的一部分。因当时经济条件限制,这些桥梁设计标准低,且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自身结构老化,加之近年来机动车辆行驶渐多,部分桥梁超负荷运行,已不堪重负,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作为服务灌区的水管单位,我局目前已对干汊河镇境内跨渠桥梁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等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舒庐干渠跨渠桥梁数量众多,类型不一,老损严重,维修改造任务艰巨,要通过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来逐步解决。依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淠史杭灌区跨渠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皖水农函〔2009〕520号),舒庐干渠管理局在对跨渠桥梁专门调查的基础上,向省淠史杭总局进行了报告,建议将危桥改造列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并筹集资金对已废弃的桥梁进行拆除;由地方人民政府主导,多方争取专项经费对跨渠桥梁进行安全检测,依据安全检测鉴定结果,对确属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一方面采取警示、限行、限载等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制定危桥改造计划,将其纳入危桥改造民生工程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想办法逐步解决。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水利事业和灌区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局将继续以服务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灌区人民为己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