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38号议事原案
标题:关于要求理顺新四军四支队旧址建设与管理权属关系的议事原案
领衔代表:施新年
提议案人:邱昌玉、华兴芳、金远胜、张朝阳、王祥余、李家响、宋诗坤、储成存、刘传秀
议案全文:我乡东港韦家大屋是新四军四支队旧址所在地,2008年被列为六安市红色旅游139规划,在时任六安市委副书记李乔重视关心下,建成皖西革命纪念馆,现在已成为国家3A的景区和省、市、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由于当时缺少建设资金,县政府决定由舒怡集团投资建设,这几年也一直由舒怡集团委托管理。虽然舒怡集团为了红色旅游的发展尽了一份力,但毕竟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的权宜之计,舒怡集团也不可能继续投资,更不可能投入更多力量管理。这就限制了红色旅游的发展。
我们高峰乡十分珍惜这一全县独一无二的红色旅游资源,把建设旅游特色乡镇作为我乡重要发展战略,2013年已投资200多万元将东港作为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红色旅游资资源,开发红色旅游项目,正在申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基地。
红色旅游景区主要是发挥其传播正能量作用.只有社会效益无任何经济效益,投资与管理应该政府主导,而四支队旧址的现状可以说是不伦不类。照此下去,势必影响红色旅游发展,就是现有设施也难完全发挥作用。
我们建议:由县政府出面,对舒怡集团的投资进行评估,给予适当补偿,然后由县政府接收后委托高峰乡政府建设管理。让这一难得的红色旅游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使革命先烈的优良品质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