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8号建议
标题:关于要求加强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代表姓名:刘宏年 程正兰 王良宝 王 茜
建议全文:关于要求加强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城区的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差,物业管理收费低,物业管理及服务不到位,居民意见大。特别是原单位建的房改房,家属楼一两栋形成的零散小区,单位改制或破产移交后不再管理。原先签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1-2年后,多数单方面转包给无资质的私人物业,有的物业在没有告知居民的情况下,擅自终止服务。如凤池苑社区的中苑公寓、东苑二区与二建公司的宏伟物业,十个多月没收水电费,三个多月没有清理垃圾,小区里垃圾成山,居民多次投诉,没有结果,群众十分不满。老旧小区多是老居民,多为弱势群体,处理不好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建议:
1.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2.加强对老旧小区的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继续老旧小区水电改造工程。
3.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为零散分布楼区居民提供保洁保安等基础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