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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0号建议

发布日期:2014-03-28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标题:关于要求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问题

    代表姓名:程正兰  林克娟  王  茜  桂  莉

    建议全文:关于要求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

城区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极低是普遍性,随着目前生活标准日益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400-450元每月,远远达不到目前生活最低生活保障,且社区工作任务也在日益繁重,然而工资待遇仍然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生活标准。虽然在2006年镇政府为社区人员购买养老保险,但是退休以后也只能拿到500元左右,还没有居民所缴纳的3.6万保险拿得多。希望政府领导给予关心和协调,将社区集体同志的养老保险金工龄能从参加工作算起,能够与企业退休职工待遇大致相同。否则既影响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影响社区和谐。

另外,社区工作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费要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同等,享受的待遇也应该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