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议事原案的答复
施新年、董士勇、华兴芳、金远胜、张朝阳、王祥余、宋诗坤、李家响、储成存、刘传秀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理顺新四军四支队旧址建设与管理权属关系”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纪念馆是我县重要的红色旅游资源和红色旅游景点之一,由安徽舒怡集团投资建设,目前有万佛湖管委会受托管理,并每年从万佛湖门票收入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给舒怡集团(每张门票1元)用于维护和管理人员工资。今年万佛湖正在全力以赴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也是万佛湖重要旅游资源之一。你们在议事原案中提出该景点应由县政府收购,并交高峰乡管理,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因为该景点可以说是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但是,目前县财政还比较困难,一时难以收购,我们会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做争取工作,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舒城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