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程正兰、桂莉、林克娟、王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城关镇政府(开发区)也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商讨。目前社区经费主要由政府投入及共驻共建的方法解决,自社区成立以来,县、镇(开发区)财政每年都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社区建设,并建立了增长机制,通过多方争取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也由原先400元左右增加到现在700元左右,养老保险也已落实。社区干部目前工资待遇与所承担的社区工作任务确有差距,但是工资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作为社区工作业务主管单位,我们将及时把你们的要求向政府汇报,向社会方方面面呼吁,尽其所能为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