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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议事原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4-08-0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王孝友、秦继永、邵华东、代则玉、周伶俐、束永珍、吴为强、陈勇、杜月、李芳、周万仓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重建长岗桥”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2012年危桥普查时,我局已将长岗桥作为四类桥登记上报争取列入改造计划,前期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已纳入2015年建设计划。鉴于该桥已是四类危桥,在老桥未拆除重建时,代表所在地政府一方面要加强桥梁监测,采取措施限制通行,另一方面要及时养护,对出现病害影响通行安全的及时排除,确保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