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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议事原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4-08-0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胡俊、姚勤、朱福年、吴之立、仇素文、江泽浒、包玉春、董帮群、林凤娟、徐 琼、傅先勤、金国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危桥改造”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情况属实。舒庐干渠和杭北干渠修建于六十年代,因两岸交通修建了符合当时生产条件的生产桥或机耕桥。随着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已往所建的跨河桥梁既不能满足现代两岸交通的要求,也因使用年代久远而形成危桥。近几年虽对其中部分桥梁进行了改造,但因资金问题还不能全面解决。

    水利部门在实施新建干渠时,对原有道路涉渠段会安排建设桥梁,建成后的交通桥,即由所在地政府和交通部门管理,水利主管部门一般不安排渠道上桥梁维修改造新建资金,但在国家实施渠道除险加固时,经过水利部门争取,有时也可能列入实施,今年我县就有一座干渠上除险加固项目区的交通桥,被淠史杭总局列入了拆除重建项目。但非项目区一般难以获批。我们将积极争取各种机会解决干渠上桥梁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