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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4-08-0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王家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富源自来水公司接装的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抄表、服务到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简称农饮水工程)是由县水利部门负责的工程,从水源保障、新建水厂、配水管网直至用户龙头出水均由专门的标准,不同于城区供水工程。县自来水公司为县城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给的单位,其供水管理模式不同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2008年,为对上争取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经县政府领导出面协调,由县水利部门、城关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同县自来水公司协商,由自来水公司与村委会(涉及到城关镇九个村近6000户)签订供水协议,采取找总表的形式,为几个村的农饮水工程提供水源。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总表前管理和服务,总表后的管理和服务由村委会按照农村饮用水管理模式负责。为最大限度地照顾村集体利益,我们将总表范围进行了缩小,改一村一表为依照自然村庄设置总表的形式,每个村约5至10只表。对于总表以下的管线,县自来水公司积极协助村集体给以帮助解决。为了弥补村总表的水损,县自来水公司按照趸售给予水费总额6%的照顾。

    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增加,县政府将逐步加大对县城周边的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投入,城区供水覆盖率将不断增加,城区周边的农饮水工程将逐步为城区供水管网所覆盖,届时你所提出的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