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3号议事原案
标题:关于要求对旅游大道进行拓宽改造的议案
代表姓名:邱昌玉、金远胜、张朝阳、施新年、华兴芳、宋诗坤、刘正虎、李家响、韦龙飞、韦 薇
案由:高峰乡旅游大道自万佛湖南岸码头开始至东港新四军四支队旧址,是连接万佛湖至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的旅游唯一通道,因年久失修现迫切需要拓宽改造。
案据:高峰乡旅游大道自万佛湖南岸码头开始至东港新四军四支队旧址,全长6公里。该路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2008年春由舒城县交通运输局改建成柏油路面,由于受当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没有进行拓宽降坡取直,铺设的柏油路面也已毁坏殆尽,部分路段已无法正常通车。
该路涉及四个村,它不仅是我乡重要道路,更重要的是我县旅游发展规划中万佛湖绿色旅游和新四军四支队旧址红色旅游的连接线,它是旅游发展以绿色带红色、以红促绿、红绿相间,相得益彰的纽带,该路改造迫在眉睫。
建议: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建议将该路按四级路标准进行改造。由于该路沿途地形复杂,必须对现有路基进行拓宽降坡取直,路面按宽4米厚0.22米水泥路面铺设,经测算,共需资金3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