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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27号建议

发布日期:2015-03-19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标题:关于“农民住房宅基地确权发证”的建议

代表姓名:李立存

内容:古城村俱乐、高沟、付圩、花桥等8个村民组,共有约280户村民住房,分别于2000—2006年间在梅山南路、梅山北路、春秋中路、春秋北路、桃溪路改造以及城市建设中被拆迁、回迁安置在规划的康居点上建房居住。拆迁时政府在收回老宅地使用证时,县拆迁指挥部答应新房建好后给予补发新住房宅地使用证,时至今日政府仍未兑现承诺,村民们仍期望着政府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