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议事原案的
答复函
邱昌玉、张朝阳、韦龙飞、韦薇、金远胜、施新年、华兴芳、宋诗坤、刘正虎、李家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旅游大道进行拓宽改造” 议事原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关心与支持,现就你们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高峰旅游公路起点万佛湖南岸渔花坝码头,终点东港村新四军四支队旧址,是我县发展万佛湖旅游和红色彩旅游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该路目前已破损严重,极大影响对外形象,急需改建。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高峰乡完成前期的立项和招投标工作。该路拓宽改造工程,将按照乡村四级路标准建设,路基5米,路面宽4米,采用C35商混浇筑路面,总投资575.31万元,预计六月底开工建设,十月一日前完工。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