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彭家珊、方廷贵、杨龙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校车管理”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需要,我县撤并了一些村小和教学点,部分中、小学生居住距学校较远,且由于部分学校尚不具备寄宿条件,加之大部分家长外出务工,“留守儿童”需自主乘车上下学。而以我县目前的经济条件来看,政府难以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大多数学校(含幼儿园)也无能力为校车费用买单。我县 2015年初最新摸排统计的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共407台,其中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自购,并在交管部门备案的专用校车只占极少数,远远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的乘车需求,大部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均为家长自行租用的社会车辆。这些车辆多不具备营运资质,车况条件也相对较差,加之多数车主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以盈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希望尽量多地拉乘学生,导致超载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出现,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县教育局主动接受交通、交管、安监等部门的指导,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利用班会、校会、法制课等平台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劝告家长不租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无资质车辆;各学校(幼儿园)加强校车管理,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学校与驾驶人和学生家长分别签订安全乘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学校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发现不法车辆接运学生现象,即时向交通、交管、安监等部门汇报;每年初将全县接送学生车辆摸排情况统计并上报交通、交管、安监等部门,以便执法部门加强管理。近年来,县教育局每年都联合交管等部门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严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改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设施,整顿交通秩序,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
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不断深入,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交通环境,是目前社会的迫切要求。但鉴于目前我县经济现状,一时还无法全面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感谢各位代表对舒城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