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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5-08-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

陈兴安、王祥报、陈会敏、陈华、梁秀恕、章忠琴、姚勤、彭智高、陶才、汪正灼、朱德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马松、石井、花城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柏林乡马松、石井、花城3村已列入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该工程是在原秦家桥水厂(设计日供水2000/天)基础上,再扩建供水规模2000/天,水厂扩建后供水规模达到4000/天。工程建设内容为扩建净水厂工程、配水管网工程、自动化控制等。工程批复总投资1014.28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将于20154月下旬开工建设,力争20164月份建成通水。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