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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5-08-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彭家珊、方廷贵、杨龙和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206国道城南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的这个建议非常好,我们很重视,安排相关人员现场察看了解,并提出了预算方案。这段路全长2004米,需安装路灯100盏,箱式变压器1台,总造价约105万元。安装路灯前期,需要做好公路路肩的整平维修工作,需公路部门同意,安装路灯时,需要城关镇政府和公路部门协调配合,并做好周边群众工作。

由于部门职能范围所限,我局市政所只负责城区公共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新建工作应由城关镇政府组织实施,我局将在技术上予以指导,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衷心地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