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16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陈留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环卫工清扫公路方法不当造成空气污染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所属道班在六舒三公路进行清扫时确实采用了简易的清扫装置,在清扫时也确有飞尘现象,主要原因为:
1.六舒三公路及沿线多处土地正在建设施工,大量的砂石、弃土在运输过程中给公路造成了很大的污染,以至于清扫时出现尘土飞扬现象;
2.我分局现有的公路养护经费和养护人员严重不足,没有资金和能力使用专用的路面清扫车来完成六舒三公路如此繁重的保洁任务。
为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保障公路环境,我局一是已督促要求该路道班在沿线有单位、住房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路段尽量采用人工清扫,减少灰尘;二是将积极向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争取资金,对现有的保洁设备升级改造。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