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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5-08-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程正兰、林克娟、桂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北街后路灯及环境卫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区统一规划,北街后路属于城关镇南溪河二期拆迁范围,今年6月,将进行统一拆迁改建。近期,我们将不再投入资金安装路灯,但在正式拆迁之前,将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加大清扫保洁力量,实行生活垃圾日清日运,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衷心地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