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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5-08-17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体育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戴建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县体育场场地地坪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作为全县体育的主管部门,我们真诚地感谢您对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体育健身运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着人民体质的增强、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工作,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十五”计划中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我县新体育中心建设已于2014年开始启动,总投资6个亿,占地面积480亩,建有体育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公园,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土地预审、能评、环评及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建成后将为全县人民休闲健身提供一流的设施服务,并具备承接省级综合性比赛和单项体育比赛的能力,能够满足群众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的需求。为此,鉴于大黉水巷现有的运动场,暂未列入维修改造计划,也避免与新中心重复建设,形成新的浪费,待日后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再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县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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