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议事原案的
答复函
韦生群、束利、 张锦存、杨萍、能玉环、陈玉、许一胜、梅兴玉、胡艳应、陶玉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南港至汤池路路面实施正常养护”的议事原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建设关心与支持,现就你们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南港至汤池公路全长24公里,从南港至西衖14公里属于县道路段,有县乡公路管理局常年养护。从西衖至汤池属于乡道路段,养护责任主体分别是南港镇和汤池镇。今年计划对该路段进行改建,工程结束后,我局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养护路段和责任主体,落实管养人员,加强养护。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