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20号议事原案
标题:关于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管理的议案
代表姓名:王家传、邓立高、黄光秀、林克娟、程正兰、彭家珊、陈传慧、周宗凤、汪 丽、程 娟
内容:
一、精神病患者社会危害性大
精神病是一种特殊的疾病;患者具有正常的体力和破坏能力,但思维异常,常无端发生暴力伤害,使群众安全受到威胁,致使群众安全感低。其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暴力行为所针对的受害人是非常随意的,受害人猝不及防。二是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有矛盾的人不计后果,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三是人身危险性大。精神病人因无正常意识,在对他人造成危害时,所采用手段无法预测且更残忍。四是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处所,造成再次危害社会的隐患。五是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充分、及时、全面的保护。
二、精神病患者现状
目前,精神病患者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接受正规治疗的患者很少,这主要是因为轻症患者多属间歇性精神病人,因心理原因“讳疾忌医”,一般拒绝接受治疗,有的根本不把治疗当回事;二是重症患者就近找不到监管场地,无法接受正规治疗,有的接受治疗病情稍有好转又停药造成病情复发;三是是对重症精神病患者监管不力,重症精神病患者大多数监管在家中,而家人由于对精神病防治认识不够或者根本没有监护时间或能力,只好把精神起来,有的家人有心无力,甚至对患者放任自流,使他们流落街头。
城关镇是全县人口大镇。全镇现有精神病人近。400人,享受残联服药补贴只有264人,这些病人不仅给其家庭生活带来严重负担,同时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安定因素,每年都有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治安案件发生,给全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三、建议
1、加大经费、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大对精神病人的救治,将其列为大病医疗对象,纳入大病医疗范围,规范治疗。
2、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对于因为监管精神病患者不能正常从事劳动、影响家庭收入的,建议政府制定监管职责,签订监管合同,依据监管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监管费用。
3、设立集中收治场所,对无人监管、重症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