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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10号建议

发布日期:2016-04-1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标题:关于加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代表姓名:卫先圣、束庆会

内容: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农村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一定程度治理,农村改水、改厕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1、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一些生活垃圾随地堆放,住宅与禽畜圈舍混杂,露天厕所建在村前屋后等,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

2、生活污水污染较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放。

3、基础配套设施不能达到标准要求。一是垃圾处理不达标。90%以上的农村乡镇自建的垃圾填埋场未通过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科学选址、科学设计和科学建设,未配备覆土压实和消毒设备。二是污水处理不达标。绝大多数农村无建成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系统。

4、乡镇环境管理需加强。一是保洁人员不足,乡镇和村保洁人员因经费问题,人员严重不足,直接导致部分乡村垃圾无法及时清扫、转运和处理。二是乡镇无环境综合治理执法权,无配套的管理人员和治理经费,环境治理执法空缺。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好乡村的重要任务,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2、强化硬件建设。按照标准,科学规划建设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公共服务设施。

3、健全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治理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基础设施保障,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置模式,建议有计划的选址建设一批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

4、健全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机制。一是执法队伍,建议授权各乡镇组建管理队伍,推行乡镇委托执法。二是环卫队伍改革,实行“管理”与“清扫作业”分离,把清扫转运推向市场,市场化、公司化运营,政府只保留环卫管理职能和少量管理人员。

    5、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要明确,要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乡镇社区的责任,单位业主的责任,做到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合力推进。考核目标要深入,要把队伍建设管理、硬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制订与落实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