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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14号建议

发布日期:2016-04-1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标题:关于解决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建议

代表姓名:陈华、章忠琴

内容: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第31条第5款:“健全乡村医生准入、竞争上岗、到龄退出和考核退出机制。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在岗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特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解决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

    乡村医生不但承担着所在乡村的医疗卫生工作,还要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如老年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防疫、卫生监督等工作。由于近年来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年轻的医生又不愿到乡村医务室工作,导致乡村医务工作人员短缺,现有在岗村医工作任务繁重。根据国家医改精神,药品又实行了零差率销售,药品利润减少,村医收入微薄,村医退休后退休金仅300/月,很难维持日常生活。为解决全体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建议政府尽快给予落实此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