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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27号

发布日期:2012-02-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标题:关于要求完善农电工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加密仪案代表:郭忠余
      眼下,圩区乡镇农用电的管理权和农用电工的人事管理权全在供电部门,圩区农用电费全由村级承担。圩区一个农用电工一般负责一至两个村,多的达三个村。大部分农用电工住在外村,由于农用电费用多用少反正由村级承担,导致平时电工们对村级农用电疏于管理,村级却对电工们没有办法。群众需要安装电力设施时经常找不到电工,特别是临时性故障停电,不能达到及时排除。这不仅导致农用电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加重了村级负担;而且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因此建议县政府完善农电工的人事制度改革,彻底改变这种不良局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村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