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第42号
标题:关于要求兑现征地新、旧补偿标准差额款的建议
建议代表姓名:李立存、陈留根、程娟
2005年5月,县政府为了保障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老城区与新城区衔接,征用城关镇古城村10个村民组土地251.7931亩,当初在做工作时,群众得到市面流传消息,国家将要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政策,群众不愿签定合同,经做工作,在征地协议第四项其它约定第三条约定:国家出台新的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新、旧土地补偿标准每亩相差10730元,此块地由政府交给了九溪江南开发商使用,目前只用四分之三,还有四分之一荒废至今,群众对此很不满,多次要求上访讨个公道,多次被村劝退。现在开展“一线工作法”、“大走访”活动,建议县政府领导真正做到“访民情、集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把群众的期望落到实处,履行征地协议的约定,按征地补偿新标准,补足群众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