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原案第42号
标题:关于义务教育配套资金及教师经济适应房向山区学校倾斜的议案
提议案代表姓名:刘正虎、储成梅、谢宏友、刘传秀、韦龙飞、王业胜、
甘圣金、韦 薇、金远胜、张朝阳、宋诗坤、王加政
内容:义务教育配套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分配应适量向边远山区学校倾斜,以初中625元/人年为例:原晓天河棚老区有不少中心学校(本部)不足二百人,年经费在10万元左右,而圩区中学一般都在五百人左右,甚至有近千人的,其年经费在30万元以上甚至更多。边远山区学校的花费同圩区几乎一样,甚至更多(山区有寄宿生、水电维修、交通等费用边远山区中学更大),所以办公条件无法相比,教师积极性下降。所以我认为应将生均公用经费分三部分操作:一部分为基础性经费,各中心校都相同,另一部分按学生数多少配额。第三部分按是否有寄宿生,寄宿生的数量多少配额。另教师经济适应房据说已启动,希加快速度,加大山区的倾斜。山区本身条件差,加上有不少住宿生,早晚值班真的很辛苦。已在校住的老师几乎是老房,有的住的是危房(如燕春中心校教师住房系50年代江淮机械厂遗留住房);不在校住的(学校房子不够),晚上值班后风雨归家不方便不安全。所以,山区有寄宿生的学校教师留不住,留住人留不住心,与以上两项有很大的联系,建议义务教费向山区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形成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