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议事原案的答复(水利局)
方廷贵、梅家宏、花敬玲、郭昌爱、陈传慧、林克娟、刘宏年、顾朝科、韦九青、王茜、韩芳、程正兰、桂莉、杨龙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曹家河马河口段进行综合治理”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们所提议事原案经我局相关人员现场勘察,情况属实。2012年以工代赈项目中已安排对曹家河马河口段部分河段进行治理。要彻底治理该河段,就必须要对部分河堤进行退建,既要占压数量可观的土地,又需要争取基建项目立项。目前,国家中小河流建设项目才刚刚起步,我县目前仅对丰乐河部分河段堤防进行了防洪建设。依据国家中小河流投资政策,县域内总体规划是先治理杭、丰两河,后治理控制面积二百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再治理控制面积五十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因此,目前总体治理尚无项目支撑。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设工程,我局将在中小河流应急除险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