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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公路局)

发布日期:2012-06-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张斗柱、吴家文、王 涛、汪守富、孟远亮、沈兴根、李大潮、邹文定、胡文娟、赵从圣、汪玉银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S317五显集镇段改道”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路部门税费改革以后,公路建设的投资渠道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根据省政府皖政〔2010〕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国省干线公路实行“政府主导、省市县共建的模式”,建设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筹集。S317省道属国省干线公路,五显镇段如需改道,应由县政府主导,确立项目法人,按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作程序进行立项申报,获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