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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议事原案的答复(交运局)

发布日期:2012-06-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宋诗坤、刘正虎、张朝阳、苏礼根、鲍世群、韦龙飞、汪之录、刘传秀、韦 薇、王文德、王加政、甘圣金、董士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山七镇要元村至庐镇通桐城市道路升级改造”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七镇要元村至庐镇通桐城市道路不属于县乡道路范畴,县交通部门暂无这方面项目资金支持,请代表所在有关乡镇协调县扶贫、移民、一事一议等方式拼盘解决。待交通基础建设方向调整时,我们将积极争取,及早解决山区群众出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