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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6-19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宋邦仓、卫先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08年以来,我县在加大村级转移支付,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和提高村干部报酬。2008年,县委出台了《关于印发<舒城县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舒发〔2008〕11号),建立了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村干部年老后基本生活。2009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增加村级办公经费的通知》(财农改办[2009]160号),从2009年起在职村干部报酬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2011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财农改〔2011〕13号),在职村干部报酬,2010年、2011年分别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从2012年起,村干部报酬标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这些措施的落实,对解决村干部报酬较低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今年,县委组织部正拟定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的具体措施。二是增加村级办公经费。2009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增加村级办公经费的通知》(财农改办[2009]160号),从2009年起年增加村级办公经费3000元。三是化解村级债务。对于农村税费改革以前的村级债务,国家正在调研,将要出台化解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所形成的债务政策措施,以解决村级税费改革前部分债务问题。今后,随着县财力逐步好转,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的力度,逐步解决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