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正兰、桂莉、王茜、韩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将社区集体干部医保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并安排分管领导与县人社局联系咨询,寻求解决办法。但就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以及政府有限的财力,社区集体干部医保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条件尚不具备,因而暂不予考虑,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