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议案建议 >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经信委)

发布日期:2012-06-19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尤西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华润雪花啤酒(舒城)有限公司优惠政策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公司发展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非常理解,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优化工业发展环境,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你提出的意见1在《关于2012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意见》(舒发【2012】1号)文件中给与了政策答复,文中针对财政贡献特别增加了对连续两年以上县内入库税金超7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的政策条款。
 
      意见2县已于2009年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舒政【2009】4号)给出了相关政策规定:首次年入库税金超过1亿元企业,奖500万元;首次年入库税金超过5000万元企业,奖200万元;首次年入库税金超过3000万元企业,奖100万元;首次年入库税金超过1000万元企业,奖30万元;年入库税金较上年净增1000万元的,奖100万元;年入库税金较上年净增500万元的,奖30万元;年入库税金较上年净增100万元的,奖2万元;年入库税金较上年净增50万元的,奖1万元。
 
      对于你提出的意见3申请2012-2015年每年按50%返还,2016年每年按30%奖励奖给企业,我们将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适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调研,在多方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制定出科学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