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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2-06-19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仇素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商标工作的关注,我局一直认真履行《商标法》赋予的培育商标、发展商标,保护注册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职责,通过开展多角度宣传,全方位服务,手牵手帮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使全县注册商标在数量上,知名度上都有了跨跃式的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973件,其中省著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位于六安市各区县前列。
 
      一、在培育发展商标上做到多措并举。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我们注重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12.4普法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进行商标宣传,同时,走村串户,结对帮扶,使商标的触角由工厂车间向田间地头延伸,把发展注册商标的意义和作用推介给各市场主体,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逐步发展成“你叫我注册到我要注册”。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开展“一所多标,商标富农”等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商标工作联系点制度,商标回访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商标的大发展、快发展。三是全力开展商标维权工作,保护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精力实行打假维权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分区域分类别进行商标维权专项整治,仅2011年,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2件。
 
      二、结合县情民情培育商标。一是把发展商标的主体放在非公经济。非公经济是我县生产经营的主体,更是我们培育发展商标的主题。二是发展商标的客体紧扣人文、自然、旅游三大资源,以我县的名人、名山、名湖发展注册商标。三是“农”字商标先行。以“舒城小兰花”证明商标为代表的我县农副产品商标,基本覆盖了全县农副产品,直接为“农业、农村、农民”构建小康社会发挥作用.
 
      三、科学拟定商标发展规划。根据市政府六政[2011]14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金德元县长、盛光兴副县长的指示,于2011年4月草拟了《舒城县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商标兴县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等,特别是在保障措施中,明确奖励范围、资金来源及管理办法等,现处待审中。
 
      根据你的建议内容,结合我县实际,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我们将继续抓好正在开展的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举全局之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加大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驰名、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同时,结合“进万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对全县注册商标进行一次“体检”,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促进我县注册商标健康发展,服务于企业做大做强品牌。
 
      2、加大商标品牌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我们将根据《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主动介入,做好服务,在职能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努力将商标资源转化为货币资源,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经济的作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有效促进“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商标兴县”目标的实现。
 
      3、建立健全奖励扶持机制。建议县政府成立舒城县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经委、财政、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拨付一定经费,保障其积极有效的运转。研究和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奖励措施到位,对荣获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