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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邓立高、周宗凤、刘宏年、戴建群、王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舒三路段下水管道及亮化工程”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完善市政设施,提升县城品味,我局依据县城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先主城区后城郊区的原则,分步推进建成区道路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先后完成了梅河路、花桥路、古城路、高峰路、皖江路等道路和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了污水处理厂,新建城区污水主支管网73公里,实现了部分老城区雨污水截流,大力推进城区绿化、亮化工程,建设了一批沿河景观公园。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发展迅速。人行道、红绿灯、路灯、公厕等设施有序推进。通过各项设施建设,县城环境和形象有了较大的改善,市容市貌有了较大的改观,县城品味有了较大的提高。

你们提出的舒三路段(舒城车站-七星华强羽绒厂)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该路建设时并非建成区,设计仅考虑了通行功能,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该路周边建设均采取雨污混流的形式,下水直接排入道路下的一中支渠中。

2011年我县实施了梅河中路改造和梅河东路建设,将梅河中路改造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了配套完善的梅河东路,随着两条路的建成,该段道路配套不完善显得十分显著。对此,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将其列入县城近期建设计划,按照城市道路的标准,统一规划完善的雨水、污水、供水、供气、通讯、人行道、路灯、绿化等设施,尽快解决周边群众出行困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