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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5-06-30 0:0    作者: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5日在城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东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勇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读胜、徐来存、张从云、任替保、查道平出席;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斌,县政协副主席陈存照,县法院副院长盛玉琴,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权,县财政局局长郑贤培,县扶贫办主任吴为强,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韦征,市人大代表毕长树、孙兰以及城关镇、张母桥镇、燕春乡、干汊河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工作和《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200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通过了200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就政府工作提出议案110件,建议35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2件,共147件。县政府在办理建议工作中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目前建议办理已落实27件,占147件的18.3%;正在落实或争取落实的70件,占47.6%;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的50件,占34.1%,会议对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表示满意。关于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增强扶贫项目的透明度,拓展了扶贫空间,加大了监督力度,特别是扶贫办人员常年深入贫困村,奔走在项目建设第一线,为扶贫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会上,各位主任、委员对上述几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务副县长高斌就进一步抓好这几项工作作了讲话。

会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徐修杰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包勇主任在讲话中分别对会议审议的几个报告涉及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别就年前的几项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