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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05-06-30 0:0    作者: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0日在城关举行。会议主要内容三项:一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舒城县200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吴卫东为县公安局局长、曹前长为县监察局局长、朱学泉为县审计局局长、奚新仓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李怀同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丁守楷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许正莲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韩圣德的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丁长峰、王祥东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由朱读胜副主任主持。包勇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审计报告符合《预算法》、《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审计工作认真,审计程序规范,报告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县200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并提出了很好的审计意见;我县“四五”普法实施三年多来,普法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突出普法重点,干群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两个报告中涉及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