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关于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法院罗宏祥院 长作的《关于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审议认为,县法院近年来紧密围绕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这个主题,抓住审判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力度,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全面祥实,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县法院在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审议认为,当前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审判工作在内外部监督方面有的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在全体法官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摆正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的关系,在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的同时,不断地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以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进一步抓好各项审判监督机制的落实。要在继续完善有关制度的同时,加大落实制度的工作力度,在层层抓落实、层层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立案、审判、执行、审监等各个环节之间及各环节内部的分权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对发回重审、当事人重复申诉、申请再审、群众有举报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进行重点评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扩大代表旁听庭审,加大公开审判力度。要进一步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健全激励和惩诫机制,奖惩兑现,切实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办案的查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法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对极个别影响执法形象的法官应调离执法岗位。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强化职业操守,提高职业素养,做人民满意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