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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 况 的 报 告

发布日期:2010-04-2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情 况 的 报 告
——2010年4月22日在舒城县十五届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方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基本情况,请予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诞生于1997年7月,2007年8月30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更加适应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于重大动物疫病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深入全面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使畜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已经步入正常化法制化轨道
      自《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实施两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关心支持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完善强化各项制度措施,使动物防疫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了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
      一是保障和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对畜产品生产供应的关注度更高了,农民对养殖业增收的期望更强烈了,养殖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更密切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措施。通过依法开展动物防疫,对于减少因疫病对养殖户造成的经济损失,优化养殖业发展环境,提振养殖业信心等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全县生猪饲养量35万头,家禽饲养量2200万只,同比分别增长10%以上;全县实现肉类总产5万吨,蛋类产量1.9万吨;养殖业产值达14.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6%。我县已发展成为全市养殖业大县。畜牧业呈现出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良好态势,涌现出规模大户近2000家,形成了10个标准化肉鸡养殖小区、14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一个白鹅养殖基地和一个以发展生猪和奶牛生态养殖为主的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我县已拥有存栏10万套种鸡的安徽富奇养殖有限公司、年饲养量分别达到一万多头的长风良种猪场和康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栏种鹅一万多套的安徽合隆家禽养殖总公司和首批引进奶牛150头的新阳光奶牛场,涌现出夏星、玉河、华强、浩缘朋等四家畜禽食品、羽绒加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投资大,起点高,延伸了养殖产业链,带动了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融入合肥经济圈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县养殖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热潮。
      二是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以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为代表的人畜共患重大动物疫病,以三聚氰氨牛奶、瘦肉精猪肉为代表的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在国内外时有发生,时刻威胁着人类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动物产品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我们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沉着应对,严密防范,依法防治,构筑了一道坚固的动物防疫屏障,把重大动物疫病风险牢牢地控制在可防可控之中,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肉食品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强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
      新《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以落实兽医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开展动物强制免疫为支撑,以实施动物卫生监督为着力点,以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理顺体制关系,建立完备的防疫网络。为了理顺体制关系,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4号),省政府也制定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2008年7月积极稳妥地实施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撤销了县农委内设的原“畜牧水产局”,组建了“舒城县畜牧兽医局”,下设“舒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舒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了人员编制,明确了单位工作职能。同时,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见宝为政委,以副县长杜世忠为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此外,我们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畜牧水产站,核定事业编制33人,“三权”上划到县畜牧兽医局。争取省财政项目资金160万元为乡镇站配备了交通、监测、应急、办公等防疫设备。不仅如此,我们还在全县选聘了313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协检员,落实每人每月财政补助300元(争取省财政200元、县配套100元)的劳动报酬,建立了一支以乡镇为单位的稳定的基层防疫队伍。通过兽医体制改革,理顺了关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立了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为贯彻施行《动物防疫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加大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每年都把法律宣传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宣传,使《动物防疫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们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近两年,我们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举办了五次专题宣传节目,就动物防疫、健康养殖等热点话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报道了30多次动物卫生执法工作,宣扬守法先进事例,曝光违法处理案例,彰显法律威严。我们还在县畜牧兽医局网站和机关简报上开辟了法律宣传专栏。在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过程中,全县有2000多人次得到了动物防疫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教育。在宣传过程中,我们针对性地突出“四大主题”,即科学的管理体制、严格的法律制度、具体的保障措施、明确的法律责任。
      三是大力实施强制动物免疫,构建有效的防护屏障。《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科学防控原则。《动物防疫法》还规定,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为此,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春、秋两季,我县都集中开展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和猪瘟等国家规定的动物强制计划免疫工作,要求各地必须做到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牲畜挂标率、免疫卡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五个百分之百”。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为确保强制免疫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乡镇还建立了一整套的责任保障制度,如行政技术干部联系养殖大户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村级防疫员考评制度等,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质量有保证。为切实解决疫苗供应渠道多、质量没保障、防疫效果差等问题,我县两年间共投入疫苗配套经费90多万元,做到疫苗统一购置、统一发放,不收养殖户一分钱。投资18万元新建了一座县级疫苗冷库,给每个乡镇配备了一台冷藏箱和一台冰箱,保证疫苗的储藏条件,实行“一个漏斗供应,一条冷链保管”,从而确保了疫苗质量。在集中免疫期间,全县统一发动,统一布置,统一方案,各地组织所有防疫力量,全面推进,做到所有畜禽、所有计划免疫品种应免尽免,不留死角。每次集中免疫结束后,县动防指挥部都要组织检查验收,对防疫不达标的责令补防,直到验收合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县政府对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乡镇进行了表彰。2009年,我县被省动防指抽查,抽取的120份畜禽血清抗体合格率达100%,是六安市唯一一个满分县。
      四是认真开展检疫执法,加强防疫监督。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是防疫监督的核心,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常组织兽医、工商、卫生、质检、商务、公安、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我们对畜禽饲养、运输、屠宰、经营以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过程加强检疫监督管理,对申办养殖场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许可。为了有效实施畜禽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们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员、检疫员、防疫员,分别进驻屠宰加工厂、规模养殖场、农贸市场,做好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为动物防疫把好关。屠宰检疫是“放心肉”的重要环节。全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46个,每年屠宰生猪15万头,为了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全县有65名检疫员、协检员驻场跟班作业,坚守岗位。舒城县肉联厂是我县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年屠宰量达6万头,几乎占全县屠宰量的一半,其猪源渠道繁多,猪肉运销广泛,我们安排了5名检疫员,二十四小时值守,严把检疫关,不放过一头“问题猪”进入屠宰环节,流入市场。通过艰苦努力,社会关注的“病害肉”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全县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兑现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的承诺。通过加强检疫,防疫检疫结合,以检促防,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经验总结。去年五月,我县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动物产地检疫推进年”活动,以此推动检疫执法迈上新的台阶。动物产地检疫,就是对规模养殖场出栏的畜禽,实行报检制度,经动物检疫员检疫合格后出据检疫证明才能出场。我们在全县设立了42个报检点,配备专职检疫员55人、协检员96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检疫执法网络。现在,产地检疫在全县的覆盖率达到100%。两年来,县畜牧兽医局出动执法检查160车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1起,隔离染疫畜禽2200多头只,截获病害肉产品近2吨,处罚43个违法当事人。产地检疫的全面实施,把对畜产品的质量监督关口前移,使畜产品安全可追朔制度落到实处。在2009年度考评中,我县分别被省市农委、畜牧兽医局评为“产地检疫先进县”。
      五是建立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做好周密的防范准备。动物防疫工作形势严峻,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依据《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制定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县政府也于2008年初相应制订了《舒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防控工作机制。首先是加强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分布于各地的三百多名防疫员、检疫员是全县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县财政加大对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划拨专款购置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防控器械等,落实应急扑杀动物的补偿经费,保证了防疫的应急需要。其次是加强应急值守,尤其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第三是加强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强化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工作,实行集中监测与常年监测、重点监测与一般监测相结合,每年采集血清样品1000多份,严密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核查,按程序上报,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2008年秋季,五显镇一养鸡场发生疑似疫情,发病急,死亡快。在接到报告后,县乡两级紧急行动,在核查后采取了果断的处置措施,当晚扑杀1500只染疫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2300只,消除了引发重大疫情的隐患。2009年春季,舒茶镇一养猪场发生了疑似疫情,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过诊断核查,当即对该场的24头猪和同村庄的22头猪全部按照规范进行扑杀,从报告到处理完毕不到12小时。通过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对染疫环境的严格消毒,对扑杀畜禽的合理补偿,及时扑灭了又一起疫情,把动物疫情产生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作为动防指办公室,我们对每一件报告病例,从不懈怠,不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方法和措施上,确保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严密防控。
      三、再接再厉,努力开创依法防疫工作新局面
      自《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的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认为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人们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技术服务层面上,对自身的法律义务意识不强,有的农户对动物的强制免疫不配合,有的养殖户和经营户唯利是图,逃避执法监管。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还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乡村防疫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慢。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工资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积极性。部分原大集体兽医人员虽然通过社保和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但是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执法队伍的交通、通讯设备落后,执法活动的机动性不强。防疫检疫技术设备还需加强。三是规模养殖场标准普遍较低,动物防疫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养殖场的监管方法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场区封闭措施不严,技术力量不强、场舍布局不合理。有的养殖场投入跟不上,粪污处理不到位,环境治理任务较大。四是动物疫病变化较快,病原复杂,加之我县地理位置特殊,形成县内外畜禽及其产品交易频繁,这些因素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风险在加剧,给我们的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动物疫病监测、分析及预测手段难以适应畜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为此,我们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突出依法行政,坚持科学防控,完善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采取以案说法等鲜活生动的形式,解读法律精神,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
     (二)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把法律知识与技术要领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
     (三)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加快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逐步解决好规模养殖场周边环保问题。总结推广生态养殖的好经验好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推行良好的规范操作,实行科学养殖,促进动物防疫条件根本改观,加快畜牧业的转型升级。
     (四)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动物防疫技术支撑能力,紧紧抓住免疫、监测、疫情报告、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五)继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全程监督,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增加平时检查的频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各位常委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