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4月22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舒城县安监局:童孝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全县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全县现有工业企业650家,其中:规模企业127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25家。各种机动车辆16000多辆,建筑施工企业47家,非煤矿山企业69家,加油站39家,油漆、农药经营户447家,危化生产企业2家,液化气站1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家、批发企业1家、销售网点1700余家。我县高危企业多,规模小,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监督重视下,县安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认真履职,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年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工矿商贸企业自2006年起未发生一起较大故。2009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62起,死亡38人,伤147人,直接经济损失261.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19起(较大等级事故2起),死亡35人,伤146人,直接经济损失19.4万元。火灾事故3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22万元。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3人,伤 1人,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主要发生在建筑行业),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6.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4%。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自2006年安监局成立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1次被省安监局评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次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创三型机关先进集体,1次被县委组织部评为干部教育管理先进单位。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为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全民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大大提高。
一是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近年来,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收效明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每年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征集万人签名,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和县总工会等单位连续多年开展了以宣传《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曝光,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县安监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8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强化对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法》颁布后,邀请省有关安全专家,对县乡两级相关领导干部、安监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县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分批参加了省法制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培训。
三是强化对企业三级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努力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使之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安委会建设,增强综合协调能力。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全面加强了安全监管的组织建设。县安委会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相应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在全县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全面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各乡镇按照统一要求,成立了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县、乡两级都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壮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2005年12月,我县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齐了工作人员,装备了执法设备。2009年县政府批准组建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乡镇成立安全生产监管站,进一步壮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全县130家规模工业企业按要求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200多人,初步形成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各级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政府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都与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逐年考核,实行“一票否决”。4年来,政府、部门签状率达到100%,企业、重点岗位签状率达到100%,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三、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预防
几年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预防较大事故为重点,一手抓源头控制,一手抓隐患整治与监控,整治事故隐患、防堵重大事故,尽最大努力把事故风险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一方面,狠抓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4年中,全县共组织对100多个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另一方面,加强了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储存以及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200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评价、评估,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行政许可,先后对30多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整治或停产、停业整顿。
二是坚持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加强安全检查。近年来,我县根据重要季节、关键时期以及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把“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段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使安全检查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每年开展综合性检查4次以上,专项检查12次以上,2009年,全县组织各类常规性检查7次,专项检查17次,共抽调人员200多人次,组织检查组56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关键岗位600多个,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500多个。
三是大力开展整治活动,深入查整隐患。为集中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全县各级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使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有了较大程度的好转,其中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市安全监管部门的肯定和推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2008年4月底开始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由县长亲自挂帅,监察、公安、工会、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共排查事故隐患563处,整改隐患552个,整改率达到98%,其中列入县级监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3处,均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高危行业隐患监控,确保重点安全。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将危险程度大的重点区位、行业和企业作为监控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整治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建立完善了“县重大危险源档案”,2007年排查确定了43个重点监控单位,2008年又新确定了18个重点监控区位,其中县级21个、乡镇40个,全部分级、分行业逐一落实了监控部门和监控责任。实行了派驻安全员制度,乡镇政府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管员,实施现场监控。全县共派出驻厂安全生产监察员10人,确保了重点部位的安全,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2009年初,以电信网络为平台,对烟花爆竹、加油站等高危行业安装了电子监控,提高了监控能力。
五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降低事故损失。2006年,我县制定出台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全县建立了反应快速、运转协调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森林火灾、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建设工程、火灾、燃气、职业防护等15个门类,30多个子预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晰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各类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7年,我县建立了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当年,一辆装满化学品车辆,在南港境内发生火灾,险情重大,及时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没有进一步扩大,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近年来,县政府把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放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形成了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我县多年来一直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每年年终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评先比资格。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年初公布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在对干部进行考核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事故,由县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检察和企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深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分清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善后处理。4年来,共处理事故28起,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共有53人受到经济处罚,7人受到刑事拘留处罚,并对10多家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回访。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安全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县局组建以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县工会、县公安局、县劳动局、县检察院同时参加,同步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物,确保了我局在监管、执法中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行为。
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亟待加强,表现在:一是各乡镇、各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兼职较多且替换过于频繁。二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我县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虽建立,但因编制无法解决,全为兼职,且多数乡镇安监站仅1人,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执法不便开展。四是安全监管设备缺乏,隐患排查手段单一。五是道路交通这一块,警力不足,车流、人流、物流量大,路况复杂,事故多发的状况难以控制。六是历史欠账多,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低,打非任务较重,形势仍然严峻。
今后努力的方向
1、为更好地依法履责,我局将加大对本局干部职工和部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组织培训力度。同时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人监督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2、抓关键点,切实搞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重点行业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必须统筹推进,但根据我县实际,必须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为主线,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本质安全上台阶。
3、探索解决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局近年来工作回顾,恳切希望提出批评意见。我局将以本次人大审议为契机,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科技兴安,依法治安”的工作理念,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抓好重大事故的预防,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