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4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方跃宏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舒城县<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各项制度措施,使动物防疫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保障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的畜牧业呈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的良好态势。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报告全面真实,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表示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就如何深入推动«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宣传上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结合 ,力求好的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对动物防疫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养殖户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社会氛围。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对现有的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对新建养殖场应规范标准,建立准入机制,积极推动、扶持科学养殖、生态养殖,促进动物防疫条件的根本改观,减少疫情风险。
三、积极扶持以畜禽加工为龙头的养殖合作社,加强对养殖户的畜禽品种、饲料、防疫、收购等信息服务,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升疫情监测、市场预测水平,推动我县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四、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对法律要求强制免疫的必须执行到位,在方法上注重集中防疫和个别补防相结合;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加平时检查的频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防控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五、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实和稳定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基层防疫工作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