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0年7月30日在舒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黄 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0年4月至6月,对舒城县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经办的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2009年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县法院、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2008~2009年土地出让金使用情况、全县党政机关公共支出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09年,县审计局还对县农委、县中医院等单位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调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9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我县2009年度财政收入预算47000万元,年度财政支出预算90828万元。
009年度实现一般预算收入475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全年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66851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00%。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全年可用财力为160475万元(2009年实现地方级收入31124万元,加:上年结余526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128989万元,减:上解支出164万元),加上地方债券转贷6936万元。当年安排支出166851万元,结余56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初安排基金预算收入245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2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14335万元。预算支出同口径列支安排24565万元。
年实现基金预算收入417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81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236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0%,加上级补助收入10233万元,全年基金收入计51986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支出5198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3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6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1.6%。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2009年县直单位非税收入年初计划13237万元,其中:应缴预算收入56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7558万元。
2009年实际统管非税收入19443万元,其中:
应缴预算收入上年结转304万元,当年缴存8135万元,占计划数的143.25%,划解国库7975万元(行政性收费3161万元,罚没收入1872万元,国有资本性收入11万元,政府性基金222万元,其他收入2709万元),年末待解464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2589万元,本年缴入11308万元,占计划数的149.62%,安排支出11009万元,调控130万元,年末余额2758万元。
2009年集中代管资金1261万元,返还各单位1467万元,加上年末余额904万元,年末余额698万元。
2、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根据财政有关职能股室账证反映,2009年财政专项资金年初余额43722万元,当年收入(包括预算安排、上级补助、基金征收等)97047万元,当年拨出76293万元,年末余额6447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工作通过着力建立健全增长稳定的财政收入机制、注重实效的财政支出机制、目标明确的财政调控机制、方法科学的财政管理机制,收入质量明显提高,支出结构渐趋合理,财政改革成效明显,财政监督效果显著,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总体情况较好。
——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改善。2009年财税部门面对国际金融风暴,冷静分析形势,积极化危为机,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为全面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实现财政收入47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8.8%。税收收入完成38250万元,较上年增长27.4%,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0.7%,主体地位不断上升。
——财政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不断加大对各项公共事业的投入。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公共财政支出要求,统筹安排财力,加大对农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上述项目支出均符合法定增长要求,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农村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等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中安排“三农”支出26071万元,比上年增长110.3%,大力助推了城乡统筹发展。二十八项民生工程覆盖全县所有城镇乡村,投入救助、补偿、培训和工程资金近5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安排了5666万元,惠及90多万城乡居民,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多措并举积极筹集发展资金,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和丰富财政政策手段,加大向上争取力度,逐步扩大融资渠道,为县域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2009年,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转贷资金6100万元,争取省财政间隙贷款资金3000万元,通过城投公司分别向市城投公司融资6000万元、徽行融资5000万元,并为开发区向农发行融资6200万元,全力支持工业园区和县城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园区竞争力。有效地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深化财税改革促进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全面试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出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国库资金支付管理与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在86家预算单位全面推开,不断扩大集中支付的资金规模和范围,逐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督和调控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改革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建立非税收入征收网络系统平台,提升非税收入征收的效率,促进非税收缴制度日趋完善。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核算和管理,土地出让金全部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严格财政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逐步完善和强化了内部管理,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呈明显减少趋势。但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
(1)我县财政的年初预算是依据县本级预计实现的地方级收入加上级固定补助编制的,而可用财力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又由于不确定因素在年初未能编入预算,导致实际预算执行超预算较多。2009年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90828万元,预算执行数16685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76023万元,年初预算率为54.44%。
(2)预算编制时,预算科目一般只列到类,尚未编制款、项、目等内容。预算支出科目的细化程度不够,如公用经费的安排没有按预算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繁简等考虑实际需求,只是按几个档次定额的标准核定,与预算的科学性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2、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需进一步增强
(1)列收列支现象依然存在
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2009年县非税局缴入国库行政性收费收入1840万元,其他收入621.3万元。同期预算列支拨回非税局1840万元,列支转暂存621.3万元。
列收列支的数额较去年有所增加,“一收一支”人为地增大了财政收入,造成预算收入质量低,制约着县级财政的可用财力。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县财政局应予以改正。
(2)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
契税过渡户年末结存税款16.69万元未入库。
非税收入结算户年末结存应缴预算收入464.18万元未缴。
专项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91.66万元未缴库,其中:契税过渡户2.4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25万元,石油价格补贴资金3万元,粮食资金10.33万元,基建资金61.44万元,教育化债资金8.68万元,家电下乡资金2.49万元。
预算收入未缴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五条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的规定。
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相关股室及单位应尽快缴入国库(契税和应缴预算收入已于2010年缴入)。
(3)无依据支付和多支付税款手续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各级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款应支付的“三代”税款手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而2009年县财政支付县国税局税收征管手续费265.41万元。
同前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特殊行业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按5%支付。而县财政按收入总额的5%支付征管业务费(手续费),超过规定的比例,多支付近300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性需进一步提升
(1)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清算不及时,导致部分单位支大于收
根据规定汇缴结算户资金应及时划解国库或者财政专户,2009年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存1412万元。由于资金清算不及时,导致少数单位在财政专户中的支出大于收入。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县非税局以后在年末应及时进行清理和结算。
(2)部分非税收入缴纳不及时,使用票据不合规
根据《舒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县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其中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污水处理费由县自来水公司代收。县自来水公司自2008年5月至2009年末合计收取730万元,于2009年11月缴入非税收入专户644万元,2009年底余额86万元尚未缴纳。
目前,污水处理费收取的票据尚未使用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票据使用不规范,违反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部分业务股室专项资金沉淀较多,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由于受上级指标年底集中下达、资金跨年度使用、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用款单位未申请用款等因素的影响,至2009年底财政局所属业务股室管理的省追加等专项资金结余数额较大,其中部分资金是2009年以前结转的。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登记不完整,存在漏征漏管
经筛查比对,截止2009年末在县工商局已进行工商登记,而在县地税局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共计549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002户、企业490户。对2009年度已进行工商登记未进行税务登记的199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随机抽取79户进行抽样调查发现,32户正常营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2、延压入库税款589.07万元
经查税款所属期限为2009年11月30日以前,但在2010年入库的税票636张,合计税款589.07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
3、异地征收税款,违反了税收征管就地纳税原则
审计发现共有7户纳税户经营地址与征收机关管辖范围不相符,涉及三个地税分局,入库税款12.03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关于纳税地点的规定。
4、纳税申报不及时
经查2009年12月有362户未进行纳税申报,将这362户与2010年1月已入库税款的纳税户进行比对,发现这362户在2010年1月开有622张税票,入库2009年12月份以前税款105.43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
(1)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专户管理规定
县房管局2007~2008年应缴财政专户款1674.81万元,已缴县财政专户903.72万元,未缴771.09万元;县农委收取的职工培训费3万元未解缴县非税局,直接缴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机关经费户;县城管执法局2007~2009年将应缴县财政专户款275万元直接缴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机关经费户;县法院收取房产转让收入45万元,应缴未缴财政。
(2)固定资产核算不实
县中医院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没有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核算,也没有登记造册,不能完整、全面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和实有的固定资产;县农委2008年末总账反映固定资产余额527.5万元,但没有建立明细账,不能清晰反映固定资产明细和使用情况。
(3)票据使用不规范
县中医院使用自制收据收取有关业务保证金;县房管局存在使用收款收据收取收费性质项目的现象。
(4)特定款项管理不规范
县法院对部分执行款不能及时支付当事人,结存余额较大,截止2010年6月18日立案庭专户结存执行款337.46万元。对执行款的收付未建立健全明细账。
县检察院暂扣款管理存在着办案与暂扣款管理未分离、收取的暂扣款43.2万元未记入明细账;扣押清单存在无批准、无统一编号等不规范的现象。
2、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1)预算收入未缴入国库
县房管局2007和2008年收取拆迁管理费、安全鉴定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应缴预算收入592.68万元,实际划入国库104万元,未入库488.68万元;县农委2008年将应缴预算收入房租收入14.2万元未缴入预算,作单位代管资金管理。
(2)违规收费
县中医院2007年和2008年药品超标准收费220.75万元。
(3)少计少缴税费
县农委少计缴房租收入相关税费6.52万元。
(4)个人违规违纪问题
县农委能源办胡某公款私存农村沼气项目资金10.5万元(已由县农委负责核实处理);县中医院驾驶员程某虚报支出4776.52元(县中医院已以舒中医字[2009]28号文件形式作了处理,当事人作了退赔);县城管执法局下属市场服务中心和飞霞市场工作人员收取房租等收入145360元未上交,其中涉嫌违法金额48100元(已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土地出让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土地出让金收入23660.32万元,支出20882.06万元,收支相抵节余2778.26万元。
(1)少数乡镇违规列支招商引资奖金和出让金返还
2008~2009年城关镇支付入园企业招商引资奖金和出让金返还586.34万元;千人桥镇支付招商引资奖励30万元;开发区支付入园企业奖励145万元。违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2)部分乡镇、单位土地出让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一些乡镇、单位土地出让金支出中列支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支出1777万元,占已支出总额的12.4%,主要用于办公楼、计生服务所、文化站等房屋和构筑物的购建,以及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部分专项资金没有直接用到土地开发(园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大多数乡镇没有达到《舒城县小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及收入分配办法》规定的“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得少于70%,用于土地开发不得少于20%”的规定。
(3)乡镇的土地出让金未能做到专户专账管理
从抽查的乡镇看,绝大部分乡镇未设立专户,而是将拨入的土地出让金、土地置换项目资金与其他专项资金混在一起核算,且核算较为粗放,不利于土地出让金的用途管理和对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也不利于相关部门对资金的监管。
2、2009年我县部分党政机关公共支出中发现的问题
(1)党政机关控制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的效果不明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在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会议培训费用、水电费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压缩、削减。但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24个被调查的党政机关5项支出中,2009年只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有所下降,其余均不降反升。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未达到中办、国办要求的降低标准有15个单位,占62.5%;因公出国(境)经费整体上升;水电费未达到降低5%以上的有18个单位,占75%;会议费、培训费未降低的有13个单位,占54.17%。表明我县部分党政机关在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零增长的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方面效果不是非常明显。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中办、国办要求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经调查,24个单位在整体上下降7.45%,未达到削减目标,其中10个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还有所上升。未达到“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目标的有16个单位,占66.67%。
3、全县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1)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30万元未及时到位。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7万元未按规定用作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存在的问题
个别乡镇、行政村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程序不严密,缺乏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们民主评议过程的详细记录。
5、全县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验收滞后等因素的影响,退耕还林资金当年不能及时发放。
(2)少数乡镇存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行为。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存在的问题
(1)门诊家庭账户的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门诊家庭账户数量多,管理难度相对较大,易造成家庭账户资金的沉淀,如2008年家庭账户基金收入368.77万元,而支出只有74.03万元,当年结余294.74万元,占收入的79.93%。
(2)个别乡镇过渡户基金增值管理问题。少数乡镇的基金收入过渡户没有利息收入,基金未得到有效的增值。个别乡镇过渡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县财政基金专户,影响了基金收入的真实性。
(3)个别乡镇卫生院给付外地就诊人员补偿款时限较长。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外地就诊人员反映领到补偿款时间较长,乡镇卫生院对县外的补偿没有给予及时给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县中医院基建中存在的问题
(1)基建工程项目存在应当招标而不招标现象。住院部综合楼工程土建装饰部分发包内容不完整,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过大。此外,住院部综合楼的水电安装工程,由县中医院直接发包给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协议价款187万元。
(2)基建工程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门诊楼改扩建工程2008年8月竣工,都已交付投入使用,至审计期间,未进行验收备案。
2、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09年已完成的10个政府投资项目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工程送审造价不实的问题。送审金额2343万元,审计核定金额2042万元,核减工程价款301万元,平均核减率12.85%。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建设单位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有效防止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流失和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
(六)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县审计局对城关镇、张母桥镇和舒茶镇进行了乡镇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城关镇:违反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滞留财政收入192.27万元;预算收入未入库224.39万元;个人欠款金额较大;法律服务所假发票报销1.15万元;抽查的行政村存在违规购买使用收据、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支出真实性难以确认、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张母桥镇:虚列支出、债务套取专项资金92.84万元;支付5.62万元,买入税款44.85万元;违规报销税款6.23万元;应缴未缴税款3.63万元;张母桥村一事一议资金未按申报用途使用。
3、舒茶镇: “一事一议”资金监管不够严格,大部分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决算审计程序;税收计划完成质量不高,2009年从外地买税35.51万元,支付成本3.2万元;截留预算收入72.43万元;白条抵库69.01万元;套取财政专项资金54.3万元;抽查的行政村存在债务问题严重、支出票据不合规、白条支出多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于前述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体制性的问题,已提出审计建议。
特别要指出的是,对去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县政府根据2009年8月21日舒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要求,制定了《关于2008年财政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并以县政府43号文件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报告。为全面督促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政府就200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与审计回访。从总体上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注、督促下,在县政府的协调、重视下,各有关部门、被审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抓整改落实。同时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使同级审整改落实情况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从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仍然存在预算编制内容不够明细,执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为此,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使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合理、规范。同时要加快预算公开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维护预算权威。
(二)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调控能力。财税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国家财政政策走向,认真分析我县财政收支现状,强化征管责任意识,加大财税征管力度,积极组织税源,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控制税收成本,努力提高征收绩效。要合理安排调度收入进度,在不影响考核进度情况下尽量将实际收入缴入国库,避免年终实际收入不能按时入库。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督促各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和经济园区建设,不断开辟新的财源,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增强财政供给水平,提高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做到不挤占挪用。要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督促项目建设速度,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增强资金使用的时效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设计、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杜绝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现象,防止挪用、截留和改变项目投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内控管理,提高理财水平。要切实加大财政财务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部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重视对部门内部经济运行情况尤其是财务情况的监管,着力杜绝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的反复发生。
(五)规范债务管理,推进经济发展。财政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出台相关债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债务举借、管理和归还等程序。坚持“谁受益,谁还债”的原则,落实举债单位,明确清收责任,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改善融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历年来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审计工作任重道远,县审计局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科学发展思路,注重审计转型和创新,通过开拓审计思路、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来不断推进审计工作。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维护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抢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