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3月4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县环境保护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全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均达到国家环保指标要求;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到位率100%;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烟尘控制区及饮用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境内大气及地表水质稳定保持在二类标准以内,自然保护区和森林覆盖率分别达9.9%和47.91%。先后荣获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省首届十佳环境优美县及污染减排、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六·五”环保宣传先进单位,市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集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围绕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逐年度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明确将县城污水处理厂、良种猪场列为COD工程减排项目,紫云纸业和昌龙水泥及17个轮窑厂分别作为COD、SO2结构减排项目。县环保局对重点减排工程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严格开展“旬监察”、“月监测”、“季调度”,现场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和落实措施,依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城区管网建设,提高治污实效;依法下达了20家结构减排项目关闭文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断电等强制措施,加大环境督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将污染减排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工作之一;县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各减排企业,尤其是在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关键时期,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天一上班就前往施工现场察看督促,提出严格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经国家环保部实审,我县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2007年—2010年连续四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减排任务。
(二)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自被正式批准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经县人大批准的《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求,按照“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发展战略,努力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为支柱,生态城镇为载体,实现城乡互动发展,相继出台了《集镇环保工作意见》、《生态示范乡镇考评办法》、《农业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建设方案》、《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暂行办法》等。先后培育无公害茶叶、油茶、板粟、蔬菜和优质稻谷、油菜生态示范基地22个(共125.2万亩);争创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48个;建设水源涵养林7万亩,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6平方公里;依法开展了万佛湖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了网箱养鱼、湖内采砂、垃圾处置、游船管理和餐饮住宿业治污行为等。尤其是自去年7月份以来,正式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高规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组,出台了《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决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强化水源保护,目前《万佛湖水源保护若干规定》正在审查之中,决定对万佛湖上游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新上有污染的涉水项目或从事破坏生态的金属采矿、石料开采等;自然条件较好的5个村适口对路积极申报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其中汤池镇西沙埂村和城关镇幸福村分别获得专项补助58万元和40万元。目前两村整治成效明显,汤池镇西沙埂村顺利通过了市局组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现已成功创建了万佛湖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镇、汤池镇常院1个国家级生态村、舒茶等5个省级环境优美镇、城关镇幸福村等24个省市级生态村和不同模式、功能各异的生态家园示范户1000多个。
(三)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紧抓不放,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调度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在确保规定内容不走样的同时,根据我县实际,逐年研究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治方案,提出严格的整治内容、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行目标管理,督查考评,责任追究。在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整治、重污染企业管理、园区规范和羽绒、羽毛及废旧塑料等重点行业连片污染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逐年开展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大排查,准确定位各乡镇取水口位置,统一设立保护标牌及警示标志,定期取样监测水质状况,完成了县城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任务,全面清理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协助执法主体部门取缔了万佛湖内铁砂开采行为;县经济开发区如期完成规划环评报批任务;依法关闭了小型废纸造纸、小电镀、小炼油企业和昌龙水泥10万吨立窑落后淘汰产能生产线,取缔了晓天查湾铁矿以探代采和紫云纸业偷排漏排污染水源行为;雪花啤酒、良种猪场等15家企业限期完成污染整治任务;全面查清了22家涉及化学品企业的具体位置及其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依法责令路通蓄电池、金玖电源、瑞奇电源3家存在环境隐患的涉铅企业停产整治;境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羽绒加工、废旧塑料两大连片污染行业规范了治污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同时,被列入巢湖流域舒城县“十一五”规划10个项目中,已有7个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个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对暂不能实施的县城垃圾处理厂,县政府已于六安市行政执法局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共同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
(四)依法实施环境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后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规程》、《环境管理廉政建设意见》和《中心环保窗口工作暂行规定》等,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专门开发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软件,逐步深化网上审批机制。不断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切实把好环境政策关、项目选址关和达标验收关,对环境敏感项目,采取听证会议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前置审批。“十一五”期间,新上的185个项目全部履行了环评报批手续,其中46家企业顺利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不断深化阳光收费改革,研究制定并认真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较好地实现了“规范执法、‘三公’收费”目标;每年印发高、中考期间城区噪声管理和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并适时对城区噪声和沿路焚烧实施强制性监管,严防死守,及时制止;城区和乡镇10家医疗单位统一委托六安市医疗固废处置中心规范处置医疗固废;督促指导华森木业如期完成限期整治、规范管理和竣工验收任务,针对跨区域污染纠纷,县环保局专题向省人大、环保厅书面汇报;制定并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了南港、杭埠两处保险粉自燃和清水河偷排化学制剂、桃溪大面积秧苗死亡等突发性污染事件,严格按照危废转移联单规范要求,有效处置了原县五金厂两瓶高剧毒物质——氰化钾。2006年以来先后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信访查处567件,查结率达98%以上。
(五)竭力提供环保技术服务。县环保局坚持“亲商不排商,引资不引污”,当好“参谋”,做好“保姆”,为项目早投产、早达标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对所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环境政策的县管项目,快捷高效地办理环评报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对昌龙水泥落后淘汰产能置换改建粉磨站和万佛湖风景区内4个省“861”争取土地指标项目,竭力提供服务;对计划启动建设的舒茶工业集中区和皖江汽车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全程提供技术服务,同步落实规划环评;主动与负责编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保规划》及《巢湖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省环科院技术人员联系,精选的八大类49个项目,已被省厅初选入库,编入初稿。重点围绕全县招商引资最新动向,及时将舒茶工业集中区及汽车零配件加工园区“三废”治理列入其中。同时,紧紧抓住国家、省治理巢湖的有利时机,立足区位优势,广泛寻求适口对路的支持项目,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先后为巢湖流域舒城县“十一五”规划及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项目单位争取国家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0余万元。
(六)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为增强全民环保素质,县环保局逐年开展内容丰富的“六·五”环保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周活动,适时开展专题讲座。县委胡书记亲自撰写的“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生态舒城”被《中国环境报》选用;县环保局和县妇联联合举办了“节能减排进家庭,绿化环保美家园”活动,在启动仪式上,县环保局安排业务骨干宣讲节能减排与日常生活知识;县环保局负责同志接受县电视台政风行风专访,详细介绍了环保部门职责、环境信访查处、当前环境质量和服务经济发展等;连续两年安排技术人员在县电台《服务你我他》栏目,宣传环保政策;专题制作了生态专题片,主动深入乡镇、社区和企业,宣传“十佳环境优美县”这张生态名片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并成功入选;在《皖西日报》社会周刊栏目开展了我县环保工作专题宣传,精选了“舒城环保颂”等8篇文章被录用;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上报的城关镇龙津社区、龙塔社区和杭埠镇街道社区已成功当选首届市级绿色社区。为进一步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我局逐年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春训”及主题教育活动;自编《舒城环保》65期,发表环境专题文章及工作信息786篇,其中省级98篇,国家级5篇。
(七)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规范内部管理,县环保局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及其综合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微机管理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严明了请销假、外出报告和工作日午间禁酒等纪律要求及处罚措施;编报的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综合楼和万佛湖地表水质自动监控系统2个项目分别通过国家环保部和省科技厅实审,部分补助资金已经到位;在全市环保系统率先实现机构改革,严格通过公开竞聘方式,新组建了县环境监察大队及其班子组成人员,完成了环境监察机构中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验收任务,整理、汇编和申报了舒城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材料,报经省厅验收审核,一致认为软、硬件建设基本到位,符合标准,通过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验收工作;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通过了水、气及声监测理论和17个标样操作考核,实现了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的监测目标,于2006年6月顺利通过了省计量认证;制订了环境信息收集、存储、处理、传输与交换规范,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城区商住楼门面房的经营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油烟、噪声扰民现象严重,少数乡镇小型医疗单位医源性污染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城区污水支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总体偏低。
二是面源污染相对突出。农业种、养结构及农药、化肥施用的不尽合理,造成农业面源污染较大;广大农村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和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等问题依然存在;集镇环保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生态创建及万佛湖水源保护依然是任务重、责任大、资金缺。
三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待加强。环评前置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时很难执行到位,环保部门堵“下水漏子”的被动局面尚未扭转,少数业主新上项目“躲环保”、建设过程“不同时”、建成运营“超标排”现象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给环境信访调处和末端治理造成很大压力。
四是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增强。环境监测监控及应急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办公用房十分拥挤;由于机制原因,一时难以摆脱“收钱养人,养人收钱”的问题,目前36名环境监察人员仍是自收自支编制,严重制约了执法取证、信访调处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2011年及“十二五”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创建省级生态县的攻坚之年。我县环保工作将紧紧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强力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舒城”进程。具体来说:争创“一块牌子”(首届省级生态示范县),主攻 “两个目标”(污染减排、水源保护),突出“三项重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环评审批和环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一)以争创省级生态示范县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舒城”建设。进一步做好营造氛围、验收攻坚、项目支撑、典型培育和督查考评,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五”生态知识宣传月活动,利用县电视台轮回播放生态舒城成果专题片,积极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举办生态文化活动,悬挂醒目标语,设立永久生态标志等。对照生态县验收指标,找差补缺,落实责任,细化任务。通过汤池镇西沙埂村的示范引导,稳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程,积极引导规模型种植、养殖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积极申报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大力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做好规模化畜禽、水面养殖污染防治和生态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县建设责任机制和考评办法,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监察力度,严格实行督查考评。
(二)以构建巢湖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着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以《关于加强万佛湖饮用水源及旅游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做好万佛湖水源保护区界定、网箱取缔、游船整治、生活污染防治及其上游水源涵养、生态保育等各项工作;积极争取生态补偿优惠政策,在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集镇生活污水综合处理2个“十一五”规划项目扫尾任务的基础上,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城关镇、杭埠镇、舒茶镇和县经济开发区完成区域规划环评报批任务;进一步做好集镇环保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杭埠河省控断面水质始终保持Ⅲ类以上。
(三)以实现年度污染减排为目标,强力推进污染防治进程。毫不松懈地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分解落实任务。以实施“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淘汰“两高一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落后产能;在规模型企业中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重点确保友勇生物科技公司先行顺利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争创省级环境友好型企业。
(四)以规范依法行政为目标,继续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切实做好重金属、放射源、化学品和废旧塑料、羽绒羽毛加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跟踪监察;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察,加大监测频次,注重应急演练,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强化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作用,利用市场和法律进一步深化减排保证金、超标排污费和绿色信贷等制度,努力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五)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学制定“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环境准入条件,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入园;继续实行重大敏感项目听证制、报告书项目公示制和总量指标审批制,依法督促项目单位规范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本着“服务至上、优化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络审批机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领导包保制,及时介入,专人办理,全程服务。
(六)以倡导绿色消费为目标,大力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切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继续做好“6·5”、“12·4”等各项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有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安排技术骨干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环保宣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形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及生态意识。充分利用“春训”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增强为企服务技能、依法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作风。
(七)以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对照中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不断拓展环境监测业务;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要求,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稳步推进环保系统行风、政风、党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业务精良、能打硬仗的环保队伍。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感谢各位领导近年来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生态、文明、和谐舒城”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