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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1-03-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3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经研究,决定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将于年底听取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310日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3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环保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推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表示同意这个报告。同时认为,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不容懈怠。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开展环保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搭建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平台,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县建设为契机,重点抓好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积极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提倡生态模式,控制农村小型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

3、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启动引湖入城工程。要加强对万佛湖水质的保护,遏制湖区水质逐渐恶化的趋势,实施上游集镇环境整治,规范垃圾处理,严禁沿河倾倒,规范湖内网箱养鱼,严格控制网箱数量,加强湖区和河道采砂的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尽快实施引湖入城工程,提高城区饮用水质量。

4、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要提升项目环境监管水平,严把项目源头关,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中,要严把环保关,认真执行“环评前置审批”;对引入或开工的企业要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对治污设施的使用进行经常性督查,确保正常运转;要加强对企业污染隐患的排查,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件。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在县城规划修编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县城总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大对环保的投入;要加大对上项目争取的力度,为我县环境保护和企业做好服务;要建立环保考评机制,增强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