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为更好地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县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文率教科文卫工委于10月中旬对全县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舒丰蔬菜公司、德昌苗木公司、志诚机电公司、新荣久农业科技公司和正果电气技术公司等单位,通过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自主创新、政府科技创新经费的投入、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情况,并听取了县科技局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舒城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提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示范县、首批全省科技特派员试点县、全省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全省专利工作十强县等荣誉。全县科技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科技创新融入经济发展氛围浓厚。县委、县政府将科技工作列入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舒城县实施方案》,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县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全县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金融支持能力逐年增强。
我县研究制定了《关于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派出的科教特派员实行“三保留、三保证、一倾斜”,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科教特派员的创业贷款贴息和技术开发补助。目前,全县已发展科技特派员67名,专家大院11个,其中省级大院3个、大院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全县科技特派员组建经济实体的37个,形成利益共同体35个、形成龙头企业的5个、组建产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19个,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700多项,流转土地2万多亩,建立科技示范园20个,并在资金、信息服务上予以扶持。同时,积极扶优壮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五”以来,全县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品25件,民营科技企业29家,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633万元,涌现出一批像舒丰蔬菜、德昌苗木、志诚机电、新荣久农业科技、正果电气、三乐童车、华银茶油等科技型企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多元投入,建立完善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一是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通过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蔬菜、板栗、油茶、茶叶等领域聘请了11名专家教授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并与安大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二是建立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组建了舒城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了“科技路路通”舒城工作站,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建立科技孵化创业平台。由县科技局牵头,通过聚集社会资金,创建了科技创业园。创业园总规划用地面积13.3公顷,总投资达1亿元,总建筑面积13.60万m2,已竣工的孵化厂房5万m2,目前共引入企业35家,实现产值10.83亿元,交纳税金3315万元,解决就业岗位6493个,其中有5家企业通过孵化成为省、市级龙头企业。
三是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效果明显。我县是首批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为增强企业专利意识,助推企业加大专利申请力度,县政府于2010年修订了《舒城县专利申请资助及专利转化奖励办法》,提高了对获得专利特别是专利成果转化资助奖励标准,确定10家企业和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并与合肥几家专利事务所签订了《专利代理服务合作协议》,邀请他们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上门服务。2011年,全县申报专利310件,授权163件,分别比2010年增长41.6%和101%。今年1-8月份,已申报专利299件,授权202件,同比均有较大辐度增加,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件,开创了我县发明专利的新纪录。
四是科技项目实施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以来,我县共争取上级科技项目32项,其中国家科技项目7项,省级科技项目25项,争取无偿资金1688万元。仅2011年,争取上级科技项目6项、资金500余万元。通过项目申报和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存在问题
我县科技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民科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人对自主创新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识不够到位,信心不足。
二是我县产业结构单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转变发展方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艰巨。
三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明显,科技投入相对较少,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
四是科技投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近年来,县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与科技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县财政每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200万元左右,用于科技研发、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非常有限,难以发挥规划、指导、协调和激励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意识。要认真抓好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舒城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并积极发挥作用。实行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协调和管理职能,切实保证国家促进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县树立尊重创新、尊重科技人才的意识,营造自主创新的科技氛围。
2、激发活力,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科技创新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宏观协调、规划管理、政策激励、资金引导、项目带动和规范服务的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和“促进”上,不断引导和扶持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要坚持重点围绕我县规模工业企业的技术需求,加速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注重专利申请与保护、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等工作,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社会环境。二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不仅要成为生产的主体,而且要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主体和产业化发展、市场化开发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企业建立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专利;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三要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根据我县智力资源匮乏的实际和环合肥经济圈的优势,支持和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共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组建股份制科技创新实体,聘请专家与人才入驻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四要发挥科技中介的服务作用。要针对舒城特色经济发展要求,面向童车童床、羽绒、汽车配件、农业科技开发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制定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成果转让、技术信息、新技术推广、管理咨询、专家指导、人员培训、科技项目策划申报、专利业务等方面的服务。
3、加大投入,健全完善科技扶持政策。一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根据法定增长的原则,财政科技研发资金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要达到1.2%以上,足额安排科技三项经费,进一步提高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资助和奖励标准;健全完善科学技术支出使用管理办法,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管理本级科学技术支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科技主管部门管理本级科技支出(含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职能。同时要做好对上特别是项目争取工作,以获得更多的专项科技经费的支持。二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宣传教育、经济杠杆、政策措施和约束激励机制等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增加科技投入。三由政府牵线搭桥,定期举办支持科技创新的银企洽谈会,促进银企合作。四要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切实兑现县委、县政府舒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激励政策。
4、创新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选拔、培养、引进机制,将重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等对待。一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二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建议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用于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多渠道地培训技术工人,以尽快改善目前企业人才短缺、结构欠优的状况。三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人才库,为企业及时提供一批科技创新的研究人才、成果转化的技术人才和市场开拓的经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