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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议案

发布日期:2013-11-2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

S351(孔集—杭埠段)、城东部分市政

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东部区域交通环境,加快舒城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县政府计划将S351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部分市政道路工程打捆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

一、项目概况

投资合作项目共两个,分别为S351(孔集—杭埠段)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全长19.2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施工,双向六车道,投资约8亿元(以实际招标、审计决算数为准);城东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包括桃溪东路、南港路、舒茶路和杭埠路部分路段,总长约6.8公里,投资约1.5亿元(以实际招标、审计决算数为准)。

二、合作模式

1S351(孔集—杭埠段)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采取垫资建设的方式,即县政府委托有投资意向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按实际投资总额回购并分批付款,项目投资总额(工程款)以县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如不能按期审计结束,先按乙方报来工程决算数额回购支付,待审计结果出来再作调整。工程款支付以现金结算,以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时间节点,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个月内,支付投资总额(工程款)的30%;第二次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间后12个月支付投资总额的30%,以及第一次付款后下欠投资额一年的利息;第三次付款:在第二次付款时间后12个月支付投资总额的40%,以及第二次付款后下欠投资额一年的利息(本处“利息”是指双方在签订正式投资建设协议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贷款期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后的利息)。

2.城东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该项目主要包括桃溪东路、南港路、舒茶路和杭埠路等部分路段,该市政道路为大市场项目配套工程。

三、审议事项

提请将本项目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回购金以审计为准。

请予审议。

                         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