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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城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发布日期:2014-02-28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城区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建设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舒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品味,县政府计划将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

一、项目概况

本合作项目为城区市政道路,具体走向为:自G206S351三沟交汇点沿G206--向南延伸至三里河路口沿三里河路--向西延伸至万佛路口沿万佛路--向南延伸至桃溪路沿桃溪西路--向西延伸至S351新老路连接点沿西环路--向南延伸至S317,全长约14km,道路红线40-50米,均为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除西环路段为新建路段外,其他路段均为改造道路。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即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若有投资意向企业中标,将委托给该企业进行投融资与建设管理,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县政府按照约定的回购时间和方式将投资额及其产生的融资费用支付给企业。双方约定按计划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18个月,回购期24个月,签订实施性投资合同。本项目由县政府提供经双方认可的地块作抵押回购担保,并提供相关担保支持文件。

三、审议事项

提请将本项目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回购金以审计为准。

请予审议。

                         2014年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