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175号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4号(总第175号)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1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3
关于舒城县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9
关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22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的决议 ……………………………32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模式
及回购方式的议案 …………………………………………………33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S351(棠树-孔集段)升级改造项目和
城东路里立交桥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的决议………36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S351(棠树—孔集段)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
路里立交桥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 ……………………37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0
关于提请免去盛玉琴同志职务的报告…………………………………41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42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9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副主任刘自朝、袁永雨、吴家文、余靖出席会议,会议由余靖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有关项目融资情况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作了重要讲话。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沙际涛要求,要强化工作推进,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要准确把握形势,创新发展理念,推动工作落实,完善督促检查。要破解难题,多措并举扶持实体经济。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渡过难关。要强化绿色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于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沙际涛指出,进行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顺应发展要求,顺势而为,做好政策引导和管理工作。沙际涛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不强求、不包办。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风险保证金机制。同时要继续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杜世忠,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全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宗林,县发改委主任李家响,县农委主任刘同坤,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倪敬云,山七镇人大副主席宋诗坤、柏林乡人大副主席王永来,县人大代表王加政、陈会敏,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沙际涛
(2014年9月26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等两个议案,这是加快推进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县域基础设施的需要,真正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工程,今天常委会作出决议以后,希望政府认真实施,尽快改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期待着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盛玉琴同志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本次会议依法免去其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盛玉琴同志现在虽然退出了领导岗位,相信她仍会一如继往地为推进我县的民主法治建设不遗余力,竭诚尽智。
下面,我着重结合今天会议审议的议题和之前各位同志的审议发言,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工作
第一、强化工作推进,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直面困难、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努力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批准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准确把握形势。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但是经济运行质量不够理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多数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个别指标出现负增长,经济增长速度回落明显。企业资金匮乏,风险增强,融资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重重。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并呈现出新趋势、新特征和新变化。二季度以来,中央密集推出投资、金融、财税等一系列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十项“硬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本月17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六项“新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在国家层面上重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应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应对困难,群策群众力,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创新发展理念。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注重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注重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注重提升我县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切实加强节点安排和工作部署,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明确各自责任范围,进而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督促检查。要对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指标的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考核,努力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破解难题,多措并举扶持实体经济。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细胞,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于企业。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渡过难关,是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的关键。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工作重点,着力突出“两个一批”:即促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全力抓好投资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调度,努力促使工业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产;再培育一批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对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企业和回落幅度较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加强指导和运行调度。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状况,切实帮助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三是积极化解企业融资难题。主动为企业帮扶解困,妥善化解企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企业融资的协调服务工作,提高企业融资担保受益面。当前,要启动城投公司下设的中兴担保公司,尽快营运,为企业融资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止潜在的金融风险。
第三、强化绿色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深入落实国家调控政策,适应经济“新常态”。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水体、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对照验收标准,及时做好补缺补差,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积极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努力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对34项民生工程、特别是被列入全县五大类39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分类指导,加快实施进度,创新实施方式,完善管养制度,提高民生工程实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有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纵深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各项改革,向改革要“红利”,向创新要“活力”。继续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继续保持社会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关于全县土地流转工作
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业生产规模化,是实现农业科技化、机械化、商品化、社会化的前提。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农业人口走出田间地头,放弃了农业生产,一些种田能手和社会资本看到自己的发展空间,流转土地实行规模经营,这是民间的自发行为,也是无形的市场利益调节的结果,更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要顺应这种发展,要顺势而为,做好政策引导和管理工作。这是一项正在成长的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逐步规范,促其健康发展。
第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结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自愿是前提,有偿是条件,依法是关键。实现土地流转是供需双方互惠互利的行为,供需双方是行为的主体,我们不要行政干预。不强求、不包办。但要做好服务工作,更要依法做好管理工作。要谨防流转后“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蔓延,当下土地流转中已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农业设施中的用地大棚、仓库有变成永久建筑物趋势;有的借开办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生态旅游之名,行兴办“农家乐”之实;有大户成了“地贩子”,侵害剥夺农民利益,合伙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这些现象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第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一是落实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明确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农民土地权利的界定,进一步使土地流转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农民和大户双方的利益,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双赢”才有生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流转土地用途和后期监管,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三是加强农经队伍建设,要保证乡镇有阵地、有人员、有必要的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土地流转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
第三、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要探索建立风险保证金机制,以土地流转租金为基数,向流入方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共同管理,合同期满,如无违约,则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减少农民和流转大户生产经营风险;要建立农村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体系,完善社会救济、福利、互助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有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利益作为土地流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流转过程中大户反映的“夹心田”也好、“插花田”也罢,我们只能多从政策层面加以宣传引导,不可行政命令,搞硬性的“一刀切”。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做实,这才是真正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继续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强化土地的福利和保障功能。二是加快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三是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好扶持政策,引导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向土地流转大户倾斜,帮助流转主体解决好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和扶持规模经营主体,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逐步向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创新模式,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培育龙头,促进规模经营,规范执行好国家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五是依法调解、仲裁,把土地流转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关于舒城县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4年9月26日在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家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全县上下积极落实国家和省调控政策,按照“大目标、大项目、大提升、大转变”的总体思路,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的态势。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1%,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4位和第7位,其中一产实现增加值9.1亿元,增长3.5%;二产33.5亿元,增长6.5%;三产23.2亿元,增长3.7%。实现财政收入6.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1.6%,增长13.6%,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4 位和第5位。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农业发展保持稳定。上半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1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9.1亿元,同比增长3.5%。抓好粮食生产,启动实施水稻高产万亩示范片。全县夏粮播种总面积9929公顷,同比增长1.9%,总产44550吨,同比增长4.8%。抓好农业部万亩油菜示范片,实施3万亩油菜提升工程。实施蔬菜提升工程,建立万亩供肥蔬菜基地。蔬菜总产13.9万吨,同比增长3.0%。抓好茶叶生产,春茶产量达1400吨,名优茶900吨,茶叶产量稳中有增。“舒城小兰花” 荣获2014北京国际茶业展“金奖”。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肉类总产量25610吨,同比增长1.0%。水产品产量17918吨,同比增长4.3%。
(二)工业经济稳步攀升。坚持一手抓传统产业提升,一手抓合肥产业配套。着力推动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羽绒羽毛)、儿童用品、电子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推进集聚的规模效应。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协调落实各类惠企政策,扎实实施36家企业技改扩建项目。上半年,全县实现规模工业产值85.7亿元,同比增长6.1%,增幅较一季度回落3.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回落9.8个百分点;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9.2亿元,同比增长6.0%,增幅分别较一季度、上年同期回落3.6、7.6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5位和第6位。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1亿元,增长24.8%,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幅18.7个百分点。规划实施省出口童车质量安全和省童车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县开发区和杭埠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别为1.4亿元和2亿元;舒茶、棠树、干汊河等乡镇工业集中区已有多家企业入驻。
(三)服务业较快发展。全县社会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6.0亿元,增长15.0%,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4位和第3位。零售批发业较快增长,零售业实现商品零售额30.3亿元,同比增长19.6%;批发业实现商品零售额5.6亿元,同比增长15.9%。住宿餐饮业平稳增长,住宿业实现营业额7617万元,同比增长13.7%;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95亿元,同比增长17.7%。进出口同比下降,全县进出口总额4848万美元,同比下降4.3%,其中出口总额4742万美元,同比下降3.4%。截至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7.6亿元,增长14.4%,增速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29.9亿元,增长9.5%,增速同比回落12.5个百分点;新增贷款7.24亿元,去年同期减少2.62亿元,同比下降26.6%。以万佛湖创5A为总抓手,全县旅游业持续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1%。
(四)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南溪河公园一期、政务文化新区、县城东区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21.4公里市政道路建设。实施12.8万平米的杭北干渠景观工程。新建城区污水管网3.5公里,天然气管网6公里,供水管网3.6公里。县城污水处理率97.53%,供水覆盖率95%。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15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350套,总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开工率达72%。美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15个重点示范村完成投资5900万元。“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已征收房屋1127户,补偿金额2亿多元。
(五)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增长15.8%,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7位、第6位,增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4个百分点。110个“253”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9.7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2.12%,其中省“861”项目56个,完成投资21.8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2.82%。县委、县政府在去年16项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又谋划了五大类39项重点项目,总投资达269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132.31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2.5亿元,完成土地征迁5643亩,完成房屋拆迁156181平方米。国省干线公路S317、S351、G206升级改造工程分别完成投资6亿元、3.5亿元和0.8亿元,S317万佛湖段和G206桃溪至三沟段均计划在10月份建成通车。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围绕我县四大主导产业,分类编制项目库,有针对性开展推介和招商活动。上半年,在建招商引资项目64个,总投资126.7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2.9亿元。其中,省外项目34个,总投资80.11亿元,到位资金17亿元;省内项目30个,总投资46.6亿元,到位资金15.9亿元。
(六)区域融合成效显著。围绕《合肥市—舒城县合作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大力推进交通、环保、工业、农业、旅游、水资源利用等领域合作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舒城县整体纳入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批准巢湖流域等57个地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舒城县列入其中。杭埠河、丰乐河流域综合治理2个项目纳入国开行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期贷款项目,总投资16亿元。目前,已经完成杭埠、丰乐两河及18条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资料调查收集工作。龙河口水库引水工程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G206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展迅速。S351与环巢湖公路连接线建设标准、线形走向初步确定。合安九快速客运铁路预可研方案初步形成了过境舒城并新设舒城东站的推荐意见。合肥工投·舒城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合肥市增加对舒城供肥蔬菜基地补助标准,在桃溪镇红光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3100亩标准化基地正在实施。共同打造合肥——舒城一日游和二日游精品线路。合肥兴泰投资集团已投入资金4.41亿元,支持舒城经济发展。目前正积极引进该集团下设的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入股我县农合行改制后的农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已将在舒城设立分支机构计划报省银监局待批。
(七)民生事业持续改善。34项民生工程投入12.04亿元,其中补助补偿类项目已按序时进度发放资金3.35亿元,工程类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增城镇就业328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76.3%,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08人和3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分别达41531人、38200人、20983人、24585人和2301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8%、93.2%、111.7%、98.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含在途缴费人员)55.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7%。
对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目前我县经济运行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经济基本面是好的,稳中求进的态势没有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有望得到缓解。上半年多数指标没达到预期目标,个别指标出现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GDP)与增长10%的目标相差4.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与增长16%的目标相差2.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与增长14%的目标相差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与增长18%的目标相差2.2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增长-4.3%。受到国家定向调控“微刺激”和省、市政府分别出台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影响,下半年经济形势有望好转。7、8月份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回升,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增长指标高于人代会确定的目标。1-7月份和1-8月份,全县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为23.3亿元和27.2亿元,分别增长6.9%和7.1%;财政收入分别为7.8亿元和8.7亿元,分别增长16.9%和17.2%;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38.7亿元和53.6亿元,分别增长18.5%和22.5%;实际到位内资分别为42.5亿元和46.6亿元。二是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加快。下半年随着电子科技产业园,电动车产业园,快乐蜂食品产业园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快速建设,我县发展和投资后劲将会不断增强。三是发展机遇面临新契机。全国政协机关扶贫联系舒城,将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近期,我县紧紧抓住这个大好机遇,争取方方面面重视支持,解决一些牵动全局的重大问题。融入合肥经济圈,主动与合肥市沟通交流,将在规划、交通、重点项目、产业合作、旅游等方面进行深入对接,为我县配套合肥畅通绿色通道;积极跟踪皖江示范区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相关政策,加大向国家、省、市争取力度,将有利于我县的交通、能源、新型城镇化、创5A以及国家生态县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力推进。四是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四个舒城”建设,为舒城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按规矩办事,树舒城形象效益将进一步显现。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当前,全国经济运行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采取了定向调控等“微刺激”措施,来调节现行经济发展结构,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实体经济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和深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舒城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和环境,顺势而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政策落实,支持实体经济。
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确保争得更大的份额。认真抓好我县出台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工业与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继续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财政贡献大、发展潜力强、成长性好的工业企业;建立土地利用双向约束机制,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加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考评,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创新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继续做好与建行共同推进的“助保金”贷款业务,积极推广工行推出的童车产业集群融资、订单融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作用,解决中小企业到期银行贷款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摸排帮扶,坚持县领导联系制度,做到一对一服务,一企一策,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达产达效。
(二)突出重点项目,加大有效投入。
继续围绕“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七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重点项目调度协调,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快五大类39项县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切实做好总投资42亿元的国电舒城电厂2×660MW火力发电、总投资30亿元的合安九快速客运铁路(舒城段)、总投资2.5亿元的长江三峡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对列入今年开工计划尚未开工的项目,细化推进方案,落实开工条件,争取胜利精密电子、宝龙鑫电子等重点项目顺利开工,持续做好胜利电子、快乐蜂食品二期、联科表面处理中心、奔腾五金、鹏翔生态农业等在建项目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协调解决投资主体在项目落地,项目报批、项目实施、验收办证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继续加大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调度,确保按质按期完成,真正发挥中央投资带动效益。根据我县产业基础、要素优势和发展方向,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牵动性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力量支撑。
(三)努力扩大消费,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旅游休闲、现代物流、农业服务、商贸服务、养老健康等重点领域发展。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发挥旅游业消费带动作用,大力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龙河口水库纪念馆、万佛湖坝前景观工程、旅游购物街等在建项目的建设进程,着力推进万佛湖的景点整合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万佛湖创建5A级景区评定和验收工作。加快万佛山景区道路升级改造和索道项目的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电子商务联动发展。加大对重点商贸企业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外贸企业包保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
(四)扩大招商引资,深化区域合作。
坚持领导招商,认真谋划一批牵动性强的项目,瞄准央企、知名民企、行业领军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招商。切实做好产业招商和驻外招商,加强与行业协会和当地商会联系与合作,摸排更多招商项目线索,同时开展委托招商、合作招商、网上招商,不断创新招商方式。继续加强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以县经济开发区、杭埠经济开发区为重点,高标准建设电子科技产业园、童车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合肥工投·舒城中小企业园,规划建设五金产业园、模具产业园、合肥·舒城共建产业园,统筹推进舒茶、干汊河、棠树等工业集中区发展。进一步加大《合肥市—舒城县合作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落实力度,争取在规划、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旅游、环境治理与水资源保护利用、人力资源与金融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大的对接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利用好全国政协机关扶贫联系舒城的大好机遇,争取更多的中央、省级财政投资份额,推动基础设施、产业支撑、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实现新提升。
(五)建设县级中等城市,统筹城乡发展。
一是加强县城建设与管理。按照县级中等城市的标准,启动城市活水、色彩、景观风貌和绿网水道规划,重点推进城东大市场、政务文化新区、南溪新区和开发区建设,加快推进鹿起路、桃溪东路、舒茶路、杭埠路、南港路建设,改造龙津大道、三里河路、万佛路、桃溪西路、西环路;续建杭北干渠景观工程。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加大拆违控违力度,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
二是分类推进小集镇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用地、注重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定位、整体推进、项目带动、重点突破、彰显特色”的原则,注重规划引领和管控,加大集镇建设投入,努力加快杭埠镇、万佛湖镇等重点镇建设,积极推动千人桥、南港、汤池、晓天、干汊河等中心集镇发展,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工业型、商贸型、文化旅游型等特色小镇。科学配置和调度用地计划,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土地跟着项目走,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
三是扎实抓好美好乡村建设。以“三线三边”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扎实抓好15个重点示范村建设。集中开展造林绿化、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46公里县乡道升级改造,改造上阳大桥等危桥3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强美好乡村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努力形成美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加快发展谋划,推动绿色发展。
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理清“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实施意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发展绿色产业,培育生态文化,打造生态家园,全面提升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熟练使用节能监察设备,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节能监管,切实抓好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节能的各项政策措施,圆满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水体、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好国开行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期贷款项目——杭埠河、丰乐河流域综合治理,努力争取国家江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力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功。
(七)关注人民生活,保障改善民生。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实施好各项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的资金管理,对发放到人的资金,一律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已建工程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达到预期目标,对少数没开工的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任务。推进民生工程国有资产登记工作,探索推行民生工程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民生工程发挥长久效益。全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2350套,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和就业帮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加强就业形势和劳动力资源状况监测,强化就业和用工信息的对接,继续落实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等各项培训和就业帮扶,努力促进就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关注和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体系以及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综合治理,妥善解决好征地搬迁、金融风险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深入落实国家调控政策,认识经济“新常态”,强化发展新优势,全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建设“四个舒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
——在2014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县农委主任 刘同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土地流转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土地流转情况
全县现有耕地64万亩,人均耕地0.7亩。截止2013年末,土地流转面积共计32.5万亩,占二轮承包亩数的51%,其中10-50亩种粮户726户,流转17355亩,51-100亩种粮大户134户,流转9971亩,101-500亩种粮大户835户,流转156626亩,501-1000亩种粮大户113户,流转73869亩,1001-2000亩种粮大户38户,流转48951亩,2001-3000亩种粮大户7户,流转16304亩。
2009-2013年共发放土地流转奖补资金998.85万元,2013年需发放奖补资金2237176元,其中市级奖补资金总额671153元已拨付到位,县财政拨付配套资金1566023元,正在落实中。
近年来,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监督和指导下,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2013年连续获得“全市土地流转先进县”称号。
二、具体做法
我县实行土地流转试点以来,流转趋势由“自发”到“积极参与”, 流转规模由“零星代耕”到“万亩庄苑”,管理由“放任自流”到“规范有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幅提升,可谓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收获。我们的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任何一项工作的推动与落实,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2009年初,县委常委会专门讨论研究如何推动和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定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委、财政、社会劳动保障、国土资源、教育、公安、工商、金融、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组,同时,组建了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具体领导、组织、协调、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从组织上保障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推进。
在此基础上,根据县政府的要求,财政、社会和劳动保障、国土资源、民政、教育、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县几个班子也非常重视土地流转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从多个方面支持土地流转工作。县委书记、县长等县几个班子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别带队深入乡村检查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县人大每年组织常委深入乡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督查和调研,进行专题审议,提出具体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2、坚持原则,稳步推进。我们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积极稳妥的原则,注重宣传引导,不搞强迫命令。土地流转价格由流转双方按照市场价格自行协商,以现金或实物的方式兑付。严禁侵害农民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把发放给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惠农补贴落到实处,抓检查、督查,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各种补贴和土地流转承包费。
3、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一是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鼓励扶持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群及时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二是由县领导、县农委具体负责同志在电视上宣传有关政策,主要是省政府[2009]13号文件精神,安排人员在县电台举办土地流转节目访谈,回答听众咨询;三是选择流转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合同规范的经营大户进行宣传,在全县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引导企业、大户和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四是县政府、县农委经常组织企业、中介组织负责人和乡村领导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困难,及时找出解决办法,共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
4、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我县始终把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利益作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协商、审查、订立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制订了土地流转规范操作章程。根据省农委制定的合同文本样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五种形式的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乡镇确定专人负责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工作,乡村两级均建立了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对要求流转土地的大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建立经营主体的资信档案。充分发挥农经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积极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前后的各种服务。二是加强纠纷调解处。热情接待群众上访,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反复向群众宣传土地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时把情况反馈到乡镇,限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土地流转规范运作。三是提供信息服务。县乡两级建立了交易服务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信息收集发布制度,确立专人负责,利用互联网发布和下载有关土地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及时提供从耕地资源、种子、技术、机械和政策等一系列信息服务。定期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掌握情况,广泛宣传,调动方方面面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性。四加强教育培训。2009年以来,举办农民和大户培训班400余人次,聘请农业技术专家到村授课,组织全县农业技术干部送科技到乡村,现场指导农民和大户了解新技术、新品种。
5、加大扶持,创造条件。一是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对百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总额20%的补助和每亩30-6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二是从技术上给予扶持,县农委组织农技、农机等技术骨干深入基层,帮助大户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还设置了“农技110”服务热线,及时解答、解决农民、经营大户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在项目投入上予以倾斜。全县确立了实施“土地综合治理、发展精品农业”的思路。先后投资数千万元,对全县3万多亩耕地进行了有效治理,改善了路、渠、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土地流转、成片规模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主要成效
1、土地流转初步破解了产业分散、农产品商品率不高的难题,成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发动机”。通过土地流转,农业生产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农业区域布局更加清晰,专业生产相对集中,基本形成了“一带一业”、“一区一品”的格局。规模经营推进了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降低,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种粮大户利用当地资源、交通等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全县在建的粮油、蔬菜、名优茶、水产、板栗、油茶、畜禽七大种养殖基地,主要由大户经营。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全县初步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70家,注册资本89809.8万元。
2、土地流转初步破解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途径单一、后顾有忧的难题,成为稳步推进劳务产业发展的“调速器”。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解决了外出农户的后顾之忧,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得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同时,也避免了土地的撂荒。另一方面,使农村许多闲置劳动力在本地本行业实现了就业转移。如安徽夏星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发展订单养殖,建立稳定的养殖基地,合作社社员(养鸡户)已发展至500余户,带动养殖户2000户,养殖面积2万亩,年出栏优质肉鸡3000万只,促进户均增收上万元,促进了土地流转。
3、土地流转初步破解了农民增收难、致富门路窄的难题,成为引导农民脱贫致富的“直通车”。通过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均成为受益主体。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大户经营,除获得承包租金外,还获得国家惠农补贴(每亩100元左右),部分农民还能为大户打工,获得务工收入,这还没有计算多数农民摆脱土地束缚后,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通过实施土地流转,为农民增加收入开辟了一条崭新的渠道。同时,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生产过程中应用新科技、新品种,统一供种、施肥、实施病虫害防治等,规模效益得到较大幅度提高。2013年,全县993户百亩以上经营主体实现经济纯收入8437万元,户均纯收入8.5万元,亩均纯收入286元。郭世权在柏林乡、桃溪镇、开发区分别租赁土地1498亩、1046亩、1185亩,种植水稻,2013年实现纯收入40万元。河棚镇包训发租赁150亩土地,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年产各类绿色蔬菜300多吨,年经营收入150万元,所产“应发”牌蔬菜因其品质优良享有盛名,既结束了山区群众吃蔬菜靠城郊供应的历史,又深受县城、合肥等地的消费者亲睐。
4、土地流转初步破解了城乡经济联系不紧密、差距越拉越大的难题,成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助推剂”。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逐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进一步繁荣了城镇的人气和商气,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产企业资本大量进入农村领域,又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逐渐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土地流转已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纽带。
5、土地流转初步破解了农业投入不足、资金短缺的难题,成为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领域流动的“引水渠”。通过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大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从承包农户手中获得土地经营权,建立基地,既壮大了合作社,又为企业的发展延伸了空间。吸引了农村专业大户、城市工商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参与农业规模经营,投资农业开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既促进了二、三产业向农业渗透,增加了农业投入,又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形成了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既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又缓解了国家、集体对农业投入的不足。
四、制约因素
1、土地流转难。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主要是一些60岁上下的男劳力,既不能外出务工,又没有其他职业,种田是其本分,他们在种好自家承包田的同时,兼顾照顾孙子、孙女,在他们认为这是一举两得,比承包给别人划算。二是代耕现象比较普遍。农户代耕主要是全家外出户的承包地让其亲戚、邻居代耕,这种方式多数没有租金之类的费用,代耕户的收入是非常可观的,一般代耕20-30亩,年纯收入均在1.4万元左右。如果土地流转给大户经营,对这些代耕户的利益就产生了冲击,他们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对土地流转工作予以极力抵制,影响到了土地流转工作的进程。三是土地集中流转后,经营大户在生产上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收割,对当地经营种子、化肥等农资经营户和拥有少量农业机械的农户的既得利益产生冲击,他们也会想方设法阻止土地流转。四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尤其是山区、丘岗区田块小,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集中流转难度大。
2、保障机制不完善。现在,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没有建立完善,部分农民担心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后生活没有着落,思想上有顾虑。对于规模经营主体来说,由于农业生产受天气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一旦遭遇自然灾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3、投入不足。由于种粮大户的资金、规模等局限,大户基本上没有大、中型生产机械,严重影响种粮大户的规模化生产。
4、标准化生产技术差。由于种粮大户求的是直接效益,加之其文化程度限制,发展观念不强,尤其是农药、肥料的使用与无公害、绿色等标准化生产差距较大,很难生产出标准化产品,长期以往将会严重制约大户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5、土地流转合同失约问题。小农户不愿意和大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最多只有二三年,大户难以长远打算,稳定性差。很多农户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缺乏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制订程序和内容也不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也没有到村委会和镇农经站登记和备案,土地流转的自发性、分散性和盲目性很大。存在大户大面积流转后,转包给若干个小户,农户的租金无处着落。
6、政府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无机构和人员编制,职能由县乡农经站全权负责,由于农经站人员编制少,农村财务管理等业务多,很难完成服务中心相关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坚持原则,规范流转。结合实践,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13号和县政府[2009]10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调动和保护农民及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指导农民与经营主体签好合同,完善手续。村镇两级逐步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信息、科技、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直接到村、到田间地头,促进土地流转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
3、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与财政、金融、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有关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健全完善风险抵御机制,想办法鼓励和调动大户、企业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国家、省应尽早出台标准化粮食生产的优质、优价及补助奖励办法,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向农业标准化生产方向发展。
4、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主要是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5、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把发放给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惠农补贴落到实处,抓好检查、督查,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抓好合同签证及纠纷调处工作,尤其是流转前有关手续要细致、完善,避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好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6、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指导、帮助企业、大户组建以土地流转为服务对象的农村中介组织,培育农村多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既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又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是时代的要求、发展的必然。我们将从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的决议
(2014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本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并将该项目回购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县城周边交通环境,尽快完善环城交通框架,县政府计划将S317舒五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
一、项目概况
省道S317舒五路(K9+750-K21+800段)升级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为五里街道,终点为新街附近,路线总长12.056Km。施工内容包括其全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绿化等。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投资额约4亿元,以该项目工程决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即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若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中标,将本项目委托中标企业进行投融资、施工与建设管理,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县政府按照约定的回购时间和方式将投资额及其产生的融资费用支付给中标企业。
三、回购方式
融资费率按照双方正式投资建设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
(二)融资费用
1.建设期不计融资费用。
2.回购期融资费用。回购期融资费用按每期期初回购基数余额、实际回购期限、融资费率计算(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回购基准日,基准日至支付第一次回购款的1个月内不计融资费用)。
3.第一期支付回购款时审计未完成以合同价暂计,第二期、第三期支付回购款时审计仍未完成以乙方申报的合同价暂计,审计完成后据实调整。
(三)回购总额。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回购基准日,回购总额由回购基数和融资费用组成。回购基数为该项目经政府审计后的工程审定额。
(四)回购方式
1.若在项目完工前作为该项目担保的土地挂牌交易已完成。则自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县政府支付本工程回购总款80%;交工验收后4个月内完成工程最终审计并支付回购总额的15%,下剩5%留作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退还。此方式不计融资费用。
2. 若在项目完工前作为该项目担保的土地挂牌交易未完成。则按照该工程结算总价的4:3:3的比例在两年的回购期内支付完毕。在工程完工第1个月内支付回购基数的40%,在第13个月内地25个月内分别支付回购基数的30%、30%,以及截止回购日产生的当期全部融资费用。
四、审议事项
提请批准该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将本项目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回购金以审计为准。
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S351(棠树-孔集段)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路里立交桥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的决议
(2014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S351(棠树-孔集段)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路里立交桥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本项目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并将该项目回购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014年9月26日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S351(棠树—孔集段)
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路里立交桥项目
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县城周边交通环境,尽快完善环城交通框架,县政府计划将S351舒城段升级改造项目和城东路里立交桥项目打捆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
一、项目概况
省道S351升级改造(棠树—孔集段)为连接六安至舒城重要的干线公路,本项目全长24.56公里,其中老路改建8.27公里,新建16.2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老路改建段)和双向六车道(新建段)一级公路标准。城东路里立交桥位于县城东部路里桥,为S351、S317和改道后的G206交汇立交桥。投资额约10亿元(其中道路约7亿元,立交桥约3亿元),以决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即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若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中标,将本项目委托中标企业进行投融资、施工与建设管理,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县政府按照约定的回购时间和方式将投资额及其产生的融资费用支付给中标企业。道路建设期1.5年,立交桥建设期2年,道路、立交桥分开回购,回购期均为2年。
三、回购方式
(一)融资费率
融资费率按照约定的合同利率执行,即双方正式投资建设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
(二)融资费用
1.建设期融资费用
道路不计建设期融资费用,立交桥计算建设期融资费用。立交桥计息建安费每季度结算一次,自下季度首月1号开始计算融资费用。为方便计算当期融资费用,每季度建安费按照经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额除以合同约定工期(含经县政府批准的工期顺延时间)平均确定。
2.回购期融资费用
回购期融资费用按每期期初回购基数余额、实际回购期限、融资费率计算(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回购基准日,回购基准日至支付第一次回购款的1个月内的时间道路不计融资费用,立交桥计算融资费用)。
(三)回购总额
本项目道路和立交桥完工并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后,中标企业应分别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县政府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交工验收,道路和立交桥交工验收通过之日分别为各自工程回购基准日。本项目回购总额由回购基数和融资费用组成。回购基数为该项目经政府审计后的工程审定额,融资费用根据审计部门审定的投资额与实际占用期限、约定的融资费率计算。
(四)回购方式
本项目建设期不付款,采取回购期回购方式。即自回购基准日起,第1个月内支付回购基数的40%,第13个月内、第25个月内分别支付回购基数的30%、30%,以及截止回购日产生的当期全部融资费用。
四、审议事项
提请批准该合作模式及回购方式,将本项目回购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回购金以审计为准。
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4年9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孙全明院长的提请,免去:
盛玉琴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14年9月28日
关于提请免去盛玉琴同志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提请免去:
盛玉琴同志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孙全明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25人)
主 任:沙际涛
副主任:刘自朝 袁永雨 吴家文 余 靖(女)
委 员:王祥东 王祥余 韦九青(女) 杨 诚
匡 斌 许 勇 许正莲(女) 束铭文(女)
李云飞 毕长树 张定明 郑贤友
晏义存 徐 军 汪守贵(女) 徐文荣(女)
韩务农 颜立武 李玉海 凌贤平
列 席(13人)
杜世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全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程宗林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家响 县发改委主任
刘同坤 县农委主任
倪敬云 县重点工程局局长
宋诗坤 山七镇人大副主席
王永来 柏林乡人大副主席
王加政 县人大代表
陈会敏 县人大代表
丁长峰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童仙芳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伟民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