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179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18号(总第179号)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1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4
关于舒城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11
关于舒城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23
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 …………………………………………………34
关于舒城县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8
关于舒城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54
关于批准2014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 …………………………………59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60
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
的议案………………………………………………………………61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62
关于将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63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65
关于提请任命潘地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66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67
关于提请任命汪宏清等二十八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69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
人员名单……………………………………………………………70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 议
7月24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副主任刘自朝、袁永雨、吴家文、余靖出席会议。余靖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县本级决算;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参加会议,1人因事请假。
沙际涛在会议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县上半年工作成绩,并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还是比较理想的,有的还是鼓舞人心的。经济社会总体上呈现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抓好工业经济发展,通过大项目带动产业结构大调整。通过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督促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跟踪服务招商引资企业等方法,努力扩大有效投入。继续优化金融环境,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关于财政预决算工作,沙际涛指出,上半年,财政收入艰难地达到序时进度。下半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很大。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坚定信心,坚持依法治税理财,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完成年初既定目标。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组织税费征收,确保征收任务按时完成。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及时整改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县财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对乡镇预决算编制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县直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财经纪律监督,全面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关于审计工作,沙际涛认为,近年以来,审计部门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开展的一系列审计工作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资金,财政“同级审”工作也为人大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审计工作,常委会财经工委与审计部门密切沟通,共同推进,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突破口,督促解决了一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效果很好。沙际涛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开展审计、依法接受审计的意识。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创造环境和条件,发挥好审计机关的保障、监督作用。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好职责,从制度层面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廉洁审计;尽快落实审计公开有关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钟建武,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全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发改委主任张前敏、县财政局局长刘同坤、县审计局局长葛兴华、县粮食局局长方宪高,千人桥镇人大主席胡贤友、舒茶镇人大主席金六前,县人大代表王燕、王明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上午的会议,时间不长,但是富有实效。我们先后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列入财政预算等两个议案,依法批准了2014年度县本级决算,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在会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用心说话,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请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本次会议上,我们还依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潘地军、卜俊两位同志长期在省直机关工作,领导经验丰富,综合协调能力强,组织上安排他们来舒城挂职,是对舒城工作的鼓励与帮助,相信他们在舒城这方热土一定会充分施展才华,为舒城的发展尽心竭力,衷心祝愿他们在舒工作期间身心愉快,一切顺利。在此,也希望法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下面,结合今天所审议的报告,我再谈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总体态势良好
目前,与宏观经济下行的大环境相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困难中奋进,有压力,更有动力;有困难,更有希望。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还是比较理想的,有的还是鼓舞人心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坚持传统产业抓提升,围绕合肥抓配套,重点打造农副产品(食品)、儿童用品、汽车零配件、家电电子四大主导产业。目前,四大主导产业日益明晰,规模不断壮大,全县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企业达200多家,年产值150多亿元;童车产业企业60多家,已成为全国第三大童车生产基地;家电电子成为正在兴起的新型产业,核心企业之一的苏州胜利精密项目总投资37亿元、总规划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达产后年产值可达200亿元。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入驻舒城,电子商务加快发展。2014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9亿元,其中童车7亿元。
2.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以打造全省县级中等城市为总抓手,开展三年提升行动,投资100多亿元,实施“六大行动、十大工程、一百个项目”。2014年,投入20亿元,实施了城市道路、河道治理、公共绿化、燃气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县城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41%。今年,我们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当前,正在全面推进总用地面积955亩、总征收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涉及2800多户的南溪河北岸旧城区改造项目。在征迁动员会召开之后的10天内,已搬迁腾空2500多户,一举完成总任务的89%。同时,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启动实施小集镇建设“六个一”工程,加快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3.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各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都能及时到位,民生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扎实推进。舒城二中和舒城师范迁建、县中医院迁建项目正在启动建设,县医院东区建设已经竣工投入使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活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人口计生、卫生、科技、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以打造廉洁舒城、效能舒城、平安舒城、活力舒城为抓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改善,良好的政治生态初步形成。
二、坚持多措并举,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对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积极应对。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们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核心,采取多种措施,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1.发展工业经济是基础。工业在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要按照县委提出的“四大”要求,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的大工业项目,通过大项目带动产业结构大调整,实现转型发展。进一步打造好平台,做好园区扩容、提效工作。加大对杭埠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园区内土地的保护,把有限的资源留给有实力的企业,最大程度发挥土地效益。对于已经建成的几个比较大的乡镇工业集中区,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尽早发挥园区效益。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新兴电商的帮助、扶持力度,增强经济活力。小微企业是我们的纳税生力军,电商作为新兴产业,市场前景广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战略角度出发,多关心、多关注、多引导,扶持它们成长。
2.扩大有效投入是关键。一是抓重点工程实施。当前,重点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建项目要加强施工调度,监管施工进度,确保投入到位;未开工项目要做好征地拆迁、项目融资等工作,力求尽快开工。二是抓项目工作。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列入计划的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各级项目资金及时投入到位。三是抓招商引资的后续服务工作。我们把企业招来之后,要继续做好后续的跟踪帮扶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落实用地指标、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并协助做好招工服务,推动企业早日投资建设,早日开工投产。
3.改善发展环境是保障。一是金融环境要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心企业发展资金的接续、帮扶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本地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二是经济秩序要进一步整治。坚决打击恶意拖欠银行到期贷款、恶意骗贷、非法吸储、非正常破产等不法行为,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在这一方面,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很大,措施有力,效果也很明显。希望继续保持这种势头,稳定人心。三是工作效能要进一步提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改革、扶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三、依法治税理财,加快发展步伐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要干事,财政是基础。没有钱,什么事都干不了。上半年,财政收入艰难地达到序时进度。下半年,财政报告中用了“预期目标压力巨大”、“基本保障压力空前”等表述,可想而知,压力是很大的。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坚定信心,坚持依法治税理财,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1.全力以赴完成预算收入任务。今年的预算收入任务,是在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确定的,增幅较前两年相比有所放缓,我们认为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组织税费征收,确保征收任务按时完成。继续开展对税源的调查、摸底、分析等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的作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按时、足额征收。盘活土地存量,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
2.积极宣传贯彻新《预算法》。政府的钱,既要依法挣,也要依法花,花钱不能“任性”。对此,新《预算法》有明确的规定,政府的钱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对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我们在预算编制、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刚才,财经工委的同志在审议中已经进行了具体说明,希望财政部门带头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对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的编制工作,要尽早启动,多方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编制。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预决算编制的督促、指导。
3.加强全县财经管理工作。从决算审查和财政“同级审”情况来看,县直很多单位和部门存在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此,县财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帮助它们搞好“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要认真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规范各单位的预算执行,督促财政资金按时发挥效益。
四、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大发展保驾护航
审计部门是政府自身的免疫“器官”,所肩负的责任重大。近年以来,审计部门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开展的一系列审计工作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资金成本,财政“同级审”工作也为人大决算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审计工作,我们财经工委与审计部门密切沟通,共同推进,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突破口,督促解决了一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效果很好。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如何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这一块的监管,值得研究探讨。
1.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在改革与反腐的大背景下,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支持依法独立审计,促进审计作用发挥。意见对审计报告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公布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审计监督的刚性约束。今后,审计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细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追责力度也会越来越大。我们必须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开展审计、依法接受审计的意识。
2.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支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创造环境,发挥好审计机关的保障、监督作用。加强审计人才培养,重视审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计能力。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增强审计效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对于屡审屡犯、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到位了,大家思想上就会更重视。我们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抓好对财政“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并运用公开审计报告、专项督查等形式,增强监督效果。
3.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职。要把完成法定审计任务作为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力求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审计工作人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诱惑或风险。在着力加强教育,提高自身定力的同时,还要从制度层面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廉洁审计。审计部门既要勇于监督别人,也要敢于接受别人的监督。要尽快落实审计公开有关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样既能督促我们自身提高审计质量,也能帮助我们督促有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关于舒城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5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前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2015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县上下积极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按照“大目标、大项目、大提升、大转变”的总体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融入步伐,推进绿色发展,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全县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7亿元,同比增长8.4%,增幅位居全市第二,但与年初人代会确定10%的目标相差1.6个百分点;实现财政收入7.4亿元,同比增长9.7%;财政收入增速与年初人代会确定10%的目标基本持平;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0.6亿元,同比增长11%,高于年初人代会确定10%的目标1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亿元,同比增长39.3%,增速超年初人代会确定18%的目标21.3个百分点;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3.9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与年初人代会确定的13%的目标保持一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440万美元,同比增长56.7%,增速超年初人代会确定的12%的目标44.7个百分点。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上半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1亿元,同比增长3.4%。狠抓粮食生产,大力发展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9.2万亩早稻长势良好,50.2万亩一季稻已全部栽插。夏收油菜18.69万亩,总产2.6万吨。小麦21.86万亩,总产7.1万吨。全县蔬菜播种面积11.2万亩,总产量19.5万吨。春茶采摘面积7万亩,产量1300吨。“舒城小兰花”在北京国际茶展上获得特别金奖。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半年生猪饲养量25.8万头,家禽饲养量1470万只,肉类总产量2.65万吨,蛋产1.06万吨,水产品产量1.81万吨。农业产业化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1家。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业经济稳步攀升。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坚持工业化核心战略不动摇,一手抓传统产业提升,一手抓合肥产业配套。着力推动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羽绒羽毛)、儿童用品、电子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推进集聚的规模效应。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2家,完成工业产值94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超亿元的规模工业企业33家,实现工业总产值54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57.4%。与2014年同期27家相比,亿元企业数净增6家;规模工业产销率达97.3%,实现营业利润4.1亿元,增长8.9%。大力推进平台建设,县开发区和杭埠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别为2.1亿元和2.6亿元;舒茶、干汊河、棠树三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入1.8亿元。
(三)服务业较快发展。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村淘宝项目。“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和首批22个村级服务站启动运营,成功申报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信贷投放稳步加大。截至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5.9亿元,同比增长16.8%;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5.6亿元,同比增长19.8%,全县存贷比58.5%。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县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的中小企业过桥资金已先后为161家次企业解决生产性掉头资金,累计发放过桥资金达4.5亿元;注资3亿元成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已为35家企业实施有效担保,在保余额4.1亿元。全面实施万佛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全县旅游业持续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2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3%。
(四)重点工程快速建设。上半年,38项重点工程快速推进。三条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已全线开工建设,竣工通车里程24.5公里。南溪河综合治理、杭北干渠改道、舒城综合大市场、老年活动中心、县综合档案馆等工程正在按计划快速推进。市政路网、安置房工程正在加快实施。14公里县城市政路网工程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上半年竣工安置房20万平米,计划建设安置房23处,其中在建9处,年内新开工14处。全面启动南溪河北岸旧城区改建项目。完成集镇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8亿元。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14个美好乡村示范点完成投资37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谋划重大项目。谋划争取纳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及重大工程包项目84个,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传统产业等六大类12个工程包,总投资1752.2亿元。为切实推进茶谷建设,全县共确定2015年茶谷建设项目59个,其中续建项目10个、新建项目41个、拟建项目8个,总投资31.16亿元。深入谋划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涉及农业现代化、产业升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移民扶贫工程等七大类110个项目,总投资1848.2亿元。招标确定省经济研究院承担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和实地调研工作,正在着手进行文稿撰写。重点项目快速推进。54个省重点项目(861行动计划项目)总投资468.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8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21.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91个市亿元以上项目(253工程项目)总投资873.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35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35.0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3.68%。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成效明显。上半年,县发改委系统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0个,获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542万元,获取省级投资735万元。巢湖流域丰乐河(舒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总投资2.2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万佛湖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县体育中心、县中医院迁址改扩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万佛湖污水处理厂、县粮食储备库仓储设施等重点项目得到了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上半年,全县招商引资在建项目65个,总投资155.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1.17亿元。其中,省外项目42个,总投资127.9亿元,到位资金26.75亿元;省内项目23个,总投资27.9亿元,到位资金4.42亿元。
(六)区域融合成效显著。落实《合肥市—舒城县合作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扩大对接成果,实行合作共赢。境内杭埠河、丰乐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纳入国开行环巢湖生态修复三期工程贷款项目,投资估算12.39亿元,目前进入初步设计阶段。G206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桃溪段建成通车;S351与环巢湖公路连接线建设建议方案正在组织研究论证。合安九快速客运铁路过境舒城并在千人桥附近设舒城东站,预计年底开工建设。合肥工投·舒城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8.5万平米主体工程建设完成,6月份首批厂房交付使用。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省发改委形成了办理意见报省政府办公厅。合肥兴泰投资集团投资9100万元,成功入股舒城农商行10%股份。
(七)民生事业持续改善。34项民生工程投入11.8亿元,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等补助补偿类项目已及时发放资金3.53亿元。建设类项目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完工330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完工5座,350个广电村村通已完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个水厂建设已开工,公租房已基本建成1524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500套,农村敬老院建设已开工650床,完工70床,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1100户已全部开工,完工700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33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61个,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8座已全部开工;培训类项目完成就业技能培训2282人。上半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46人,发放金融社保卡20.21万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上半年,虽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但受外界复杂经济环境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全国保持一致,处于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增速有所回落的状况,存在下行压力。二是实体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受融资、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企业资金匮乏,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导致实体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受土地指标等因素制约,已签约的新项目难落地。三是农业基础薄弱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农业投资风险大,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较少,农业分散经营仍占主导地位,制约农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益。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目前,我县还没有一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是旅游内涵不丰富,整体优势未发挥。旅游景点尚需进一步整合,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需要深度开发。五是传统产业升级缓慢,抗风险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少数企业盲目扩大生产和跨行业投资,导致风险陡增。六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重点工程因资金投入、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方面原因推进缓慢;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依然任重道远。我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委扶持的大别山革命老区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虽然逐年加大民生投入,但压力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下半年,我们将密切关注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舒城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和环境,顺势而为,为“十二五”收好官,为“十三五”开好头。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帮扶引导,支持工业发展。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按照《关于2015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兑现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财政贡献大、发展潜力强、成长性好的工业企业;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以及金龙担保公司作用,解决中小企业到期银行贷款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摸排帮扶,坚持县领导联系制度,做到一对一服务,一企一策,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达产达效。
(二)谋划茶谷建设,培育生态农业。充分发挥背靠大别山生态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农业。积极谋划茶谷建设,按照“完善路网、打造支点、丰富内涵、彰显特色”的要求,着力唱响“兰花”,打造产业谷、生态谷、旅游谷、养生谷、富民谷。积极扶持培育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支持更多企业进入省级龙头企业行列。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畜牧水产养殖规模化、农业机械化进程。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改造提升小型水利设施,中小河流治理,升级改造县乡公路和农村危桥。
(三)依托旅游优势,发展第三产业。依托背靠大别山、独享万佛湖两大天然资源,按照“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古城”的总体布局,全面实施万佛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加快万佛湖景区系列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万佛山索道建设进度,推进汤池温泉、周瑜城等重点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景区周边和国省道沿线乡镇为重点,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形成连接景区的乡村旅游示范线。按照“基础设施搭建、引导人才回归、完善农村电商平台、建设生态服务中心”四步曲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持续抓好农村淘宝项目,加快实施“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第二批合伙人招募和站点选址。加大对重点商贸企业支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社会养老等事业发展,培育新的服务业增长点。
(四)优化园区布局,推进平台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平承接、高强度投入、高效率服务、高效益产出”的转型发展理念,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园区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主导产业,进一步加速产业集聚,提升园区品味。推进羽绒服饰、童车童床、羽毛制品、电动车、合成革、新型食品、五金家电、电子科技、新型建材、模具与机器人等10大特色产业园。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金基、南聚、联科、工投、五金、新马、中兴、中创等8大标准化厂房基地。持续加强与包河区的对接合作,加大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推进力度,共同争取省级优惠政策。
(五)突出重点项目,加大有效投入。继续围绕“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七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重点项目调度协调,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快五大类38项县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切实做好总投资45亿元的国电舒城电厂2×660MW火力发电、总投资2.5亿元的长江三峡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做好总投资45亿元的合安九快速客运铁路(舒城段)项目开工前服务工作,实施好国开行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期贷款项目,努力争取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协调解决投资主体在项目落地,项目报批、项目实施、验收办证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继续加大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调度,确保按质按期完成,真正发挥中央投资带动效益。深入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牵动性项目,为我县“十三五”发展提供后续力量支撑。
(六)创新招商方式,深化区域合作。认真分析产业转移新趋势,从强化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规模角度开展精准招商,紧盯重点区域,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动向,跟踪对接适合我县发展的产业项目;紧盯“核心”企业,通过引进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紧盯“领军”企业家,通过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带动相关企业整体迁移。进一步加大《合肥市—舒城县合作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落实力度,争取在规划、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旅游、环境治理与水资源保护利用、人力资源与金融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大的对接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政策支持重点,利用好全国政协机关扶贫联系舒城的大好机遇,争取更多的中央、省级财政投资份额,推动基础设施、产业支撑、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实现新提升。
(七)加快县城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以中等城市的标准定位县城规划,继续完善城市活水、色彩、景观风貌和绿网水道规划,完成绿道、交通、人防、医疗、卫生、商业等专项规划,加快重要地块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好规划展示中心布展前期工作。推进县城建设,围绕县城西区、政务文化新区、南溪新区和开发区建设,加快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县城建设品位和承载能力。稳妥有序推进南溪河北岸旧城区改建项目。继续加大集镇立面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大“三线三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突出抓好第三批14个重点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
(八)坚持规划引领,加快绿色发展。科学编制好我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金三角”和“绿三角”总体发展布局,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着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加快绿色发展。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水体、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圆满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九)关注群众生活,保障改善民生。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实施好各项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的资金管理,对发放到人的资金,一律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已建工程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达到预期目标,对少数没开工的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任务。推进民生工程国有资产登记工作,探索推行民生工程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民生工程发挥长久效益。全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1620套,完成危房改造指标1825户,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和就业帮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00人以上;加强就业形势和劳动力资源状况监测,强化就业和用工信息的对接,继续落实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等各项培训和就业帮扶,努力促进就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关注和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体系以及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综合治理,妥善解决好征地搬迁、金融风险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深入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坚持稳中求进,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关于舒城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
201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7月24日在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刘同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努力克服整体经济下行以及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是:财政收入130000万元,比2013年收入实绩111680万元增长16.4%,其中:国税45900万元,增长(与上年同口径比较,下同) 25.0%;地税73200万元,增长16.0% ;财政10900万元,下降8.0%。实际执行结果是:2014年,实现财政收入132408万元,占年预算的101.9%,比上年实绩增长18.6%。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2393万元,占年预算的92.4%;地税部门完成732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0%;财政部门完成16784万元,占年预算的154.0%。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13430万元,比重85.7%,(工商税收101597万元,比重为76.7%);非税收入18978万元,比重为14.3%,增长39.0%。收入分级情况:上划中央级收入33780万元;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出口退税8583万元。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4年,累计实现财政支出326331万元,增长6.8%,圆满完成年初预定支出目标。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见《2014年支出决算表》。
3.财政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2014年,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3171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5513万元,当年调入资金1202万元,上年结余18万元,减:上解省专项支出54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0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326347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26331万元,两比结余1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实现基金预算收入132781 万元,下降6.6%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1052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7487 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支出156011万元,增长0.2%,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85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48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32781万元,加:省追加支出23537万元,减:上解基金预算支出30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56011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圆满完成收入目标,但增收势头减弱。2014年收入总量分别是2012年、2013年的1.4倍、1.2倍,增收35328万元、20728万元。地方级收入分别为2012年、2013年的1.4倍、1.2倍,增收26677万元、14603万元。财政收入总量虽然保持了增长,但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增收的势头有所放缓。
2.税收收入保持增长,但主体税种增幅放缓。2014年四大主体税种收入为财政总收入的60.6%,低于2013年3.8个百分点,增长11.6%,低于税收收入增幅4.1个百分点,主体税种的贡献率下降。2014年非税收入完成18978万元,增长39%,占地方级收入的比重为21.1%,高于上年3个百分点。
3.乡镇收入增长较慢,乡镇之间差距拉大。2014年,全县乡镇国地税收入完成年初计划的95.4%,增长4.5%。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乡镇有14个,其中累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有10个,比上年多3个,但有5个乡镇未完成年初计划,进度最慢的仅实现年计划的62.7%,与最快的乡镇相差73.2个百分点。
4.民生支出增支明显,财政保障能力增强。2014年,在“保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教育、农业等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重点投向保障房、交通运输等。2014年民生工程支出达到280632万元,增长7.4%,占财政总支出的86.0%,比上年增支1939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增量的93.6%。
四、实现预算的原因分析
为确保完成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着力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兑现“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成立了国有担保公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扩大就业,落实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2、统筹调度财政保障。2014年,坚持保基本、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支出原则,在保障县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和干部职工待遇的基础上,确保了民生工程县级配套,有力保障了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同时,积极筹措、调度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着力保障“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协调推进美好乡村建设。3、着力强化财政管理。一是搭建了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平台,综合治税力度加大。二是稳妥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提高了透明度。三是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逐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系统锁定。六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建立了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机制。七是规范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总体看来,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运行平稳。但是,财政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是财政增收持续乏力,保持高增长的态势已无可能。二是财政资金调度捉襟见肘,预算平衡十分困难。三是预算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仍然滞后,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改革工作需要加快步伐和加大力度。
五、对审计报告相关问题的说明
㈠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关于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县国有企业很少且小,并且未由国资部门管理,而是分散属于部门和单位,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因此无法实行有效的预算管理。按新《预算法》的规定,将在明年先将这一块预算编起来,再逐步规范管理。
2. 关于部分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在编制预算时,有些上级要求配套及安排的资金,项目任务没有下达,比如部分民生工程的任务不明确;有些在年初预算时无法具体到单位和部门,如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企业发展资金,这些资金是县财政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考虑预留,所以在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细化到项目,在年度执行中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到具体项目单位。
3.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受整体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只完成年度计划的55%,造成基金预算执行率低。
4. 关于县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存在,针对这个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已经于今年6月部署开展“财政存量清理盘活”工作,彻底予以解决。
5. 关于土地出让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1)挤占土地出让收入3770万元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当年预算内压力很大,部分项目需要的资金预算内无法满足,因而挤占土地出让收入。(2)未按规定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436万元的问题。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年度执行中有变动,且不同层面对此有不同解释。2015年省政府明确规定按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收入计提到2%的政策已不再执行。对于已经提取的上年1436万元未实际拨付使用的原因,当时是水利部门考核的需要,我县对水利建设近年来非常重视,投入资金量逐年增加,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项目,实际预算内已经投入。(3)土地出让金收支矛盾突出。这个突出的矛盾,一时还无法缓解,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县财政大力调度资金,将待入库的土地出让金提前使用,同时也因资金急需而有部分预支,因此造成了土地出让金支出大于收入。往来款项未列实际支出,也是资金调度急需,待所涉科目定性后列实际支出。
6. 关于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1)非税收入结算户年末结存应缴预算收入3959万元未缴。其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存在12月31日才缴入结算户情况,导致当年无法及时缴入国库,但也与管理和平时清理不到位有关,县财政将尽力减少这个现象。(2)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利息收入15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当年利息清算是年度结束后进行,县财政局已于2015年初进行清理,并全额入库。
7. 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急需情况下需临时周转使用,但确实没有及时清理回收,县财政将积极催收并完善相关程序。
8.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所涉及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未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覆盖面不高、部分支出超出授权支付范围、公务卡制度执行不理想”等事项,均是近年来,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急需深入推进的客观反映,县财政将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
9. 关于预算外收入管理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财政管理上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非税收入规模的问题,对于政府的非税收入界定将按照政策统筹考虑,应缴入国库的全部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
10. 关于财政专户设置超出规定的问题。从2011年开始,县财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工作,从原53个财政专户,到现在保留21个(不含非税收入待缴户),并且仍在继续清理之中。这个问题与上述第8条一样,也属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够深化的问题,需要统筹解决。
11. 关于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的问题。是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以及项目实施进度采取的办法,其不符合财政资金报账制的相关规定,县财政将督促相关股室、单位完善程序,并尽力避免今后此类现象的发生。
12. 关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客观存在,为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将积极对上争取支持,缓解还债压力;一方面将加强债务管理,合理控制风险。
㈡其他问题。对以上“同级审”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和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将按程序适时向人大报告。
六、决算编制程序执行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年终清理,确保决算数字准确无误。二是认真做好年终财政结算,及时办理县财政与省财政以及县财政与乡镇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三是汇总上报财政决算报表,及时召开县直和乡镇决算工作会议,制定了决算编审办法和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了2014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
2015年1-6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1.财政收入预算:2015年经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是:财政收入145000万元,比2014年收入实绩增长9.5%,加上基金调入预算内的1700万元,全年收入目标为14.67亿元。比2014年收入实绩增长10.8%。收入分部门预算:国税部门49600万元,增长17.0%;地税部门79100万元,增长8.0%(基金调入后目标为80370万元);财政部门16300万元,下降2.9%(基金调入后目标为16730万元)。收入分级预算:中央收入47410万元,增长40.3%。地方级收入97590万元,增长8.4%(基金调入后收入目标为99290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 2015年预算可用财力实际为252101万元(174821万元,加上省提前通知指标77280万元),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实际为252101万元。
二、1-6月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6月,累计实现财政收入73588万元,占全年目标的50.2%,增长9.7%。分级完成情况:中央级收入17450万元,下降3.9%,出口货物退增值税3684万元。地方级收入52454万元,同比增长18.0%。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22062万元,增长2.0%;地税39739万元,增长8.6%;财政11787万元,增长32.9%。国地财进度分别是44.5%、49.5%、70.5%。分项目完成情况:工商税收54758万元,比重74.4%,增长5.2%;耕占税789万元,增长50.3%;契税4396万元,下降1.7%;非税收入13645万元,比重18.5%,增长36.2%。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累计实现财政支出162869万元,同比增长6.4%。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见《2015年上半年支出表》。
三、预算执行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阶段收入任务完成,预期目标压力巨大。上半年虽然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部门不均衡,且各月非税比均在17%以上,高于上年水平,至6月,剔除基金调入的不可比影响,非税比为16.8%,仍高于上年水平,非税收入拉动财政增收显著。四大主体税种中,只有“所得税”达到序时进度,消费税仅完成年初计划的17.6%,增值税(含出口退增值税)完成计划的42.6%,营业税仅完成计划的42.8%。整体经济形势对财政增收造成的客观压力明显,全年收入目标的完成将面临严峻困难。
2.财政支出进度偏慢,基本保障压力空前。上半年实现的支出中,十三大类民生支出同比增长8.0%,十八个支出大项仅5类支出超过序时进度。虽然财政收入增长缓解了部分压力,支出勉强达到序时进度,但在全市排名靠后,进度仍需加快。中央的增资政策将于今年兑现,经测算,实际增资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从2014年10月补起,今年需增加刚性支出4亿多元,即使暂不考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也需资金2.4亿元,这一刚性需求必须满足,压力是空前的。
3.乡镇进度极不均衡,征管机制需要完善。1-6月,乡镇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41.9%,有6个乡镇减收,其中降幅最大乡镇下降58.3%; 10个乡镇没有达到序时进度,最慢的仅完成预算的28.5%,从去年全年看,有5个乡镇没有完成计划,对年度全县目标影响不是很大,但从半年考核的角度看,今年上半年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全县的目标影响明显,因此乡镇的收入征管措施要加强,机制要完善。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1.加强综合治税,依法组织收入。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目标任务、严肃各方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把组织收入、协税、护税工作作为纪律要求,形成各地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面对整体经济形势,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经济,稳固财政增收的支柱和基础;一方面要重点依法管理零散税源,通过“捡芝麻”的方式促进收入增长。
2.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基本。坚决保证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兑现,是县委、县政府的明确态度,县财政将采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开支,盘活存量资金等一切依法合规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以赴保障基本支出需求。
3.及早研究部署,编制年度预算。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以及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县7月份开始研究2016年的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力争早部署、早开展。
4.盘活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印发了《舒城县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全面摸清存量资金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5.高度重视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县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县政府将于本月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具体整改情况会按时报告人大。同时县政府将以点抓面,认真做好全县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是:财政收入130000万元,比2013年收入实绩111680万元增长16.4%,其中:国税45900万元,增长(与上年同口径比较,下同) 25.0%;地税73200万元,增长16.0% ;财政10900万元,下降8.0%。
实际执行结果是:2014年,实现财政收入132408万元,占年预算的101.9%,比上年实绩增长18.6%。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2393万元,占年预算的92.4%;地税部门完成732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0%;财政部门完成16784万元,占年预算的154.0%。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13430万元,比重85.7%,(工商税收101597万元,比重为76.7%);非税收入18978万元,比重为14.3%,增长39.0%。收入分级情况:上划中央级收入33780万元;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出口退税8583万元。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累计实现财政支出326331万元,比上年实绩305599万元增长6.8%,圆满完成年初预定支出目标。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见《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表》。
3.财政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2014年,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3171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5513万元,当年调入资金1202万元,上年结余18万元,减:上解省专项支出54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0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326347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26331万元,两比结余1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实现基金预算收入132781 万元,下降6.6%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1052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27487 万元。
2014年,实现基金预算支出156011万元,增长0.2%,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85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487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132781万元,加:省追加支出23537万元,减:上解基金预算支出30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56011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附:1.舒城县2014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表
2.舒城县2014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表
关于舒城县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7月24日在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葛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5年3月至5月,对舒城县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经办的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2014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县文广新局、县畜牧兽医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了审计。此外,2014年下半年我局还对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单位进行了审计或调查。
一、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14年度我县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30000万元,支出预算222750万元。
2014年度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2408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实现预算支出326331万元,比上年增长6.78%。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 2014年实现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加:上年结余18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31714万元(税收返还43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63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1040万元),调入资金120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5513万元,减:上解支出54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6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合计为326347万元。当年安排支出326331万元,结余1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580万元,预算支出同口径列支安排181580万元。全年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2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99%。全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8524万元(本级收入安排10529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安排23537万元,减上解支出3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0.78%。
2. 社会保险基金。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000万元,预算支出同口径列支安排23000万元。全年实现收入27487万元,安排支出274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9.51%。
(三)部门组织收入(含代管资金)情况。
2014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197639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4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49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24万元,政府性基金180420万元,专户管理收入6319万元。
2014年县非税局实际收到部门组织收入172289万元,其中:罚没收入21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006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18万元,政府性基金113927万元,其他收入32166万元,专项收入2万元,待处理款项2163万元。
汇缴的收入中:应缴预算收入上年余额2829万元,当年应缴129942万元,已解128812万元,年末未解3959万元;应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余额1663万元,本年应缴40184万元,已划解39680万元,年末未解2167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经甄别清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9356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0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4年县财政及相关部门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控制财政风险,积极发挥财税支撑、保障和引导职能,较好地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不断夯实财源基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财税部门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高强度加大收入的调度、协调,强化收入征管,依法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收入任务。在主体税种贡献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全年实现税收收入11343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6%。为确保公共机构正常运转,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提供了财力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紧紧围绕打造“四个舒城”的目标,认真制定和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努力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教育、农业等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民生支出达到28063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6%,有力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切实发挥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帮扶力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减免缓抵各项税费26400万元。注资3亿元,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2014年末为中小企业在保余额9650万元。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全年投入27510万元用于城市和开发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80万元用于农村小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8400万元用于国省道和旅游重点工程建设,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促进了经济稳定发展。
——提高预算公开程度,逐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提高了财政支出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503万元。对农村公路建设等24个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兑现“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补贴资金420万元。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县本级及乡镇债务进行了系统锁定,并对存量债务进行了甄别清理。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呈现良好态势,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加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据县国资办提供的资料,我县现有县级管理的国有企业19家,表明已基本具备编制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但未予以编制。
2. 部分支出预算不够细化。
一是公共预算部分项目存在按照支出方向“打捆”编制,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民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薄弱学校改造县级配套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经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只列到“款”,没有编制到“项”,且没有明确到单位和项目。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580万元,全年实现收入105294万元,仅占年初预算的58%。支出安排181580万元,实现支出1285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935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80000万元的55%。
4. 县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截至2014年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县级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044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预算内资金5241万元,非税专户管理资金162万元,往来资金15046万元。
5. 土地出让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土地出让收入3770万元。2014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拨付800万元至县金融办政府“助保金”专户,用于企业贷款政府铺底资金;支出370万元用于县质监局童车检验中心建设;支出500万元用于县计生站建设;支出500万元用于县公安局看守所建设;支出400万元用于飞霞市场改造;支出800万元用于县货运治超监控系统建设;支出400万元用于县粮食产业园建设。
(2)未按规定使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436万元。县财政土地出让金专户将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436万元,分别于2014年1月和11月拨付农业股,又于同年2月和11月转回。
(3)土地出让金收支矛盾突出。2014年土地出让金专户收入106877万元,支出113158万元,收支相比当年超支6281万元。2014年末累计超支14856万元,另外往来款项中40000万元实际应列为支出,资金压力较大。2014年末土地出让金专户向预算内和其他股室借入资金45182万元(其中:预算内18782万元,国库支付中心7100万元,乡镇核算部4200万元)。
6. 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1)非税收入结算户年末结存应缴预算收入3959万元未缴。
(2)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利息收入15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7. 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2014年县财政向县城投公司借出国库资金29100万元,其中:用于县城投公司增加舒城金龙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用于县城投公司借给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入股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9100万元。
8.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仍需加强。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未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截至2014年末,县质监站、县房管局、县疾控中心等16个县直单位,以及乡镇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覆盖面不高。县财政2014年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出5167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326331万元的16%。
(3)部分支出超出授权支付范围。2014年集中支付单位单笔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930笔业务,采用了授权支付方式,合计金额3777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52笔。
(4)公务卡制度执行不理想。截至2014年末,全县办理公务卡数量总计127张,公务卡刷卡报销金额3.67万元,公务卡使用范围、使用频率上都处于较低水平,公务卡制度未得到很好的执行。
9. 预算外收入管理方式不规范。
2014年县非税局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13289万元划入财政专户,支出再由专户予以安排。不符合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外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上缴同级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规定。
10. 财政专户设置超出规定。
2014年县财政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27个,其中:非税收入财政专户9个,教育收费1个,社保基金专户5个,其他专户12个。按照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县财政最多能开设财政专户13个,多设了14个。
11. 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制度。
县财政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00万元,直接拨至棠树乡,由乡镇进行资金的核算;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款1020万元直接拨付项目主管部门县水利局,没有实行报账制。
12.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任务较重。
经测算,已纳入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2015年到期应偿还本息合计77338万元,2016年到期应偿还本息合计135999万元。政府债务到达还本付息高峰,资金的支付压力较大。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征收税款3051万元。
1. 审计抽查企业发现:
(1)截至2015年5月底三家房地产企业2014年度税金1659万元尚未征收。
(2)截至2015年4月底十五家企业2014年度土地使用税536万元尚未征收。
(3)截至2015年4月底四家企业2014年度房产税56万元尚未征收。
2. 审计筛选税收入库数据发现:2015年度前税款未正期入库8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 县文广新局:
(1)年度预算执行率低,文化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2)剧场租金收入35万元未上缴国库。
(3)非税收入50万元未按规定组织核算,处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万元未核销,账面少计收支10万元。
(4)县文化馆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4万元。
2. 县公安局:
(1)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28万元,账簿设置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单位水电费管理存在漏洞,扩大了局机关开支范围。县看守所购置办公设备6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县保安公司购置固定资产196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3. 县水利局:
滞留应缴非税收入。
4. 县招商局:
项目支出未单独核算。
5. 县农机局:
(1)滞留专项资金94万元。
(2)下属单位县农机监理站违规收费57万元。
(3)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未按规定程序核销固定资产。
6.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项194万元。
(2)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3)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7. 县畜牧兽医局:
(1)挤占专项经费18万元。
(2)房租收入应缴未缴税费30万元。
(3)滞留代征生猪屠宰税12万元。
(4)账簿设置不规范,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
8. 舒城师范学校:
(1)两年代收代支结余48万元未退还给学生,县教师进修学校无依据收取教师考核费5万元。
(2)公款列支个人所得税6万元。
(3)应计未计固定资产7万元。
9. 县医院:
(1)无依据向住院病人出售卫生洁具,获利36万元。重复收取“一次性输液器”等费用23万元。
(2)部分检验试剂采购长期没有重新招标,供货合同多年没有变更。印刷品竞标流于形式,中标印刷品价格实际仅执行了3个月。
(3)坐支医疗现金收入53万元。白纸条抵库100万元。
(4)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92万元。
(5)药品等库存物资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四)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较大,影响资金效益发挥。
(2)超范围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万元。
(3)未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预、决算。
(五)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城投公司:
1. 间接进行土地储备融资。
2. 注资不合规,县城投公司新增资本公积中有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益性资产17亿元。
3. 虚增收支5087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14年全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93个,其中: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项目72个,已完成审计且发出审计报告的54个;预算审计项目10个,已完成9个;政府重大投资建设跟踪审计项目9个(跟踪审计规模为25.81亿元);完成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已完成的54个竣工价款结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31599万元,审计核定金额26498万元,审计核减额510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6.14%。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有的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细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设计图纸偏差大、项目特征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描述;有的项目招标评标过程存在严重失误,致使施工单位在按招标文件规定应为废标的情况下仍能中标;有的项目应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合同外工程(如:附属工程)达到规模未进行招标投标;有的项目应由县招投标中心依法组织实施,实际自行组织实施,建设单位不具备评标能力却自行组织招标;有的项目前期招标准备工作不充分,后期增加大量的变更签证,导致项目投资额远超合同价款;有的项目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有的项目没有按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项目未经验收退付履约保证金;有的项目超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2. 送审的预算项目准确性不高。送审预算普遍存在工程量计算粗糙、工程量错误、多项、漏项;预算编制范围不清;设计图纸不明之处未及时答疑或随意处理;未按信息价和定额进行组价;项目特征叙述不完整;未对部分材料品质提出要求;未明确结算材料材差调整基准月份;招标文件中部分合同价款调整条款表述不清等问题。
3. 未执行《舒城县政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现象突出。《办法》出台后大多数项目的施工合同未报县招投标局备案;部分项目达到规定标准的签证并未组织现场会审,也未实施逐级审批,有的单位甚至修改签证办理时间、擅自将应由一张联系单能反映的事项肢解签证,以达到不进行签证审批、随意变更的目的。
(七)乡镇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 柏林乡:
(1)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19.05亩。
(2)截留财政收入1.5万元。
(3)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4)抽查行政村存在的问题:响井村虚报支出,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19万元。大墩村白条支出较多。
2. 棠树乡:
(1)非税资金安排支出115万元未纳入年度财政决算。
(2)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支付公路改造工程非法占地罚款40万元。
(3)暂付款和暂存款清理不彻底。
(4)抽查新安村存在的问题:套取涉农补贴2.7万元,支出票据不合规3.2万元,违规发放车费补贴2.6万元。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于前述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农机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被审计单位重视审计意见与建议,积极实施整改。对本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县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税管税,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扩大有效投入,大力培育发展新兴税源,既要着重扶持产业转型企业,又要关注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进一步加快信息管税建设,优化税收结构,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税收持续平稳健康增长。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保持合理增长。
(二)完善财税体制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按照全口径预决算要求,继续深化完善预算编制管理,科学测定收入支出规模,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和制度,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归并力度,有效整合资源,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力度,要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及所有财政性资金,规范支付程序,严格执行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相关范围的规定。规范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的使用。加强财政部门对外借款管理,建立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借款资金安全。
(三)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适度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性债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建立借还统一、权责利相结合的偿债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风险的监控和化解,实现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
(四)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预算单位要继续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原始凭证监管,严格支出票据审核。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及时入账、账实相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公务卡方式结算。强化对乡镇和村级集体财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五)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大投资项目监管力度。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操作,加强招投标管理,尽量减少费率招标;合同签订要严谨、完整,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项目承包单位送审结算加强管理和审查。加大对建设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行为。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对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经济性、效率性进行全过程的分析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法治意识,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处理有关违规事项。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审计查出问题的再度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维护《预算法》和《审计法》的严肃性,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四个舒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舒城县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草案)的审查意见
——2015年7月24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与城建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对县本级决算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人大财经工委依据《舒城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工作方案》,抽调专人成立决算审查小组,先后召开县财政局和涉及预决算工作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审查小组通过听取县财政局汇报、深入县林业局、县体育局等单位实地审核、查阅了县财政局提供的2014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收支预决算资料等,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和19个县直部门的决算进行了审查。审查过程中,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保证了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7月14日、15日,吴家文副主任率财经工委分别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舒城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审计局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7月16日县人大财经工委专题听取决算审查小组审查结果情况的汇报,7月17日,本届人大第37次主任会议对审查结果进行了审议。
二、县本级决算审查情况
1.2014年收入情况: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收入130000万元,比2013年收入实绩111680万元增长16.4%,其中:国税45900万元,增长(与上年同口径比较,下同) 25.0%;地税73200万元,增长16.0% ;财政10900万元,下降8.0%。实际执行结果是:2014年,实现财政收入132408万元,占年预算的101.9%,增长18.6%。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2393万元,占年预算的92.4%;地税部门完成732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0%;财政部门完成16784万元,占年预算的154.0%。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13430万元,比重85.7%(工商税收101597万元,比重为76.7%);非税收入18978万元,比重为14.3%,增长39.0%。收入分级情况:上划中央级收入33780万元;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出口退税8583万元。
2.2014年财政支出:2014年实现财政支出326331万元,增长6.8%,园满完成年初预定支出目标。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见文后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3.2014年财政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2014年,地方级收入90045万元,加: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3171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5513万元,当年调入资金1202万元,上年结余18万元,减:上解省专项支出54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0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326347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26331万元,两比结余1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运行平稳。但是,财政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是财政增收持续乏力,保持高增长的态势已无可能。二是财政资金调度捉襟见肘,预算平衡十分困难。三是预算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仍然滞后,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改革工作需要加快步伐和加大力度。
经过几年来县人大财经工委对预算、决算草案的审查,认为县财政和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编制的预算、决算质量有了相应的提升。各部门注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的合规性、效益性,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严格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在大部分单位呈下降趋势。但是,在年初预算安排、年度决算编制、单位财务核算、执行财经法规和支出的合规性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需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认真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挤占专项资金现象仍然普遍:一些单位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放在一起核算,公用经费不足部分挤占了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发放津补贴。
2.决算数据真实性有待提高:经查阅19个部门预算决算资料、财务资料,财政部门报送的部门决算表与单位实际财务收支不尽一致,未能完全以单位实际财政财务收支结果为基础进行决算编制。
3.预算的追加调整变动大且手续不完备:十九个部门在年初综合预算安排支出数基础上,均有较大的追加数。县级追加未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4.部门组织收入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如县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法院2014年部门组织收入实际完成均超过当年预算安排数,这些情况在有收入的单位较为突出,反映了预算编制中的不足。
5.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一些部门较为普遍地存在隐瞒公务接待费问题,主要采取在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的方式减少公务接待费数额,少数公务接待属于县直单位之间的招待。
6.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健全,支出票据不合规、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自立项目发放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夜餐补贴等。大额现金支出无明细、无附件,以及白条单据现象;个别单位会计、出纳由一人兼等。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五、几点建议:
1.强化科学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改变重分配、轻绩效、轻监管的财政管理方式,所拨支出不能“一拨了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坚持没有预算不能安排支出的原则。特别对重点工程投资、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和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在适当时候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报告。
2.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和评估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应重点研究对策措施,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3.与时俱进,及时应对税收环境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强化对税源变化的前瞻性预测,面对“营改增”不断扩大范围、削弱地方财力的税收环境,财政和税收职能部门既要依法加强征管,清理地方财税优惠政策,保证完成收入预算,又要考虑企业税负压力和长远发展,绝不能收过头税。
4.强化政府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建设,健全财政支出制度体系,规范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行为。由于财政资金层层下拨等原因,大部分项目经费都要到下半年才下达,导致财政支出前低后高、年底突击列支花钱、次年追加(主要是省追加)数字庞大等现象,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县级追加要依法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5.切实根治屡查屡犯问题。对于“年年提、年年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不仅要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更要反思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责任。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历年审查中反复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重点查找制度缺陷,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5年7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同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舒城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
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
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7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轮换2000吨县级储备粮贷款562万元,将储存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列入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级储备粮储存
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保证县级储备粮品质,根据《舒城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舒政办〔2009〕7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收购的2000吨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由舒城县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组织实施。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0〕939号)要求,县级储备粮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承担,储存费用参照中央政策性粮食和省级储备粮标准。2000吨县级储备粮需贷款562万元,贷款利息按实际发生额,由县财政局据实结算,按季拨补。根据目前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粮食成交价格推算,本次县级储备粮轮换预计产生价差损失78万元,由县财政承担。
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增加2500吨
县级粮食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
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5年7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本年度增加2500吨县级储备粮贷款690万元,将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列入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
储备储存费用、贷款利息、价差等列入
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对突发粮食事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县区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六政办秘〔2015〕71号)要求,我县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规模,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经研究同意,增加2500吨县级粮食储备(品种为2015年生产中晚籼稻),储存地点为舒城县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提供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入库管理。
根据《舒城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舒政办〔2009〕74号)规定,县财政负责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储存费用参照省级储备粮补贴标准,贷款利息据实结算,费用利息按季拨付。具体分项如下:
1.按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2760元/吨计算,收购2500吨县储粮需要贷款690万元;收购费用40元/吨计10万元,先期由农发行贷款垫付,收购结束后由县财政拨付承储企业,归还县农发行。
2.贷款利息按农发行同期年利率5.75%测算,年须行息约40.3万元;保管费每吨每年94元,每年需23.5万元;费用利息每年合计支出63.8万元,从2016年起列入财政预算。
3.2015年10月新增2500吨县级储备粮收储到位,2015年10-12月将发生利息、保管费用16万元、收购费用10万元,计26万元应追加2015年财政预算。
4.新陈粮食轮换形成的价差损溢由县财政承担。
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命 名 单
(2015年7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潘地军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卜 俊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任命潘地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潘地军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卜 俊同志挂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县长:张秀萍
2015年7月17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5年7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孙全明院长的提请,任命:
汪宏清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宗叶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小龙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思堂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戚德亮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邹礼荣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袁增纯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华云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业春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世宽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梅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束永良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柯长春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初转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汤 宏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 勇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爱莲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施华西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传孝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文圣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仲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金泽高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芬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海清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先菊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浩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宗凤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陶 勇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关于提请任命汪宏清等二十八位同志
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相关精神,现提请任命:
汪宏清、李宗叶、王小龙、吕思堂、戚德亮、邹礼荣(女)、袁增纯(女)、李华云(女)、周业春、何世宽、王梅(女)、束永良、柯长春、蔡初转、汤宏、汪勇、黄爱莲(女)、施华西、陈传孝、黄文圣、孙仲、金泽高、王芬(女)、黄海清(女)、朱先菊(女)、王浩、周宗凤(女)、陶勇计28位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审议决定。
院长:孙全明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24人)
主 任:沙际涛
副主任:刘自朝 袁永雨 吴家文 余 靖(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东 王祥余 韦九青(女) 匡 斌
毕长树 许 勇 许正莲(女) 杨 诚
李云飞 束铭文(女) 汪守贵(女) 张定明
郑贤友 晏义存 徐 军 徐文荣(女)
凌贤平 韩务农 颜立武
因事请假(1人)
委 员:李玉海
列 席(12人)
钟建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全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前敏 县发改委主任
刘同坤 县财政局局长
葛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方宪高 县粮食局局长
胡贤友 千人桥镇人大主席
金六前 舒茶镇人大主席
王 燕 县人大代表
王明建 县人大代表
杨伟民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