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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183期

发布日期:2016-01-18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2号(总第183号)                 0一六年一月七日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1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2

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 ………6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16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17

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暂行办法 …………………………………22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应付舒城县城镇

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5

关于提请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款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26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第一中学等八家

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议………………………………27

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第一中学等八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29

关于暂停陈先龙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31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32

关于提请任命潘林锋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33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

列席人员名单………………………………………………………34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元月7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副主任袁永雨、吴家文、余靖出席会议。会议由沙际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及部门预算初审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舒城第一中学等八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最后,沙际涛就确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召开提出明确要求。

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全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城投公司总经理傅代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

建议大会的议程有8项:1.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舒城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舒城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县本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

这次会议除大会报到和预备会议外,正式会议安排三天时间。建议2016111日下午代表报到,召开预备会议。12日上午大会开幕,召开第一次大会,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会中视察,13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大会,14日下午召开第三次大会(具体会议安排详见会议日程)。整个会议共安排3次大会、3次主席团会议和4次代表团会议。

二、关于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和秘书长人选

主席团由以下六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县委常委;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县政协主席;4.县委办主任、县人大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5.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县妇联主席;6.各代表团团长。主席团共有27人组成。大会秘书长建议请赵珞同志担任。

三、关于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组成

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计8人组成。

四、关于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吴家文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共计6人。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余靖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共计7人。

五、关于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大会副秘书长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主任和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宣传部1名副部长担任,共计5人。

六、关于各代表团组成和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会议期间,21个乡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县直代表,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杭埠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共42名代表;团长:陈宗银,副团长:胡久松、王申勇。第二代表团:棠树乡、南港镇、张母桥镇、舒茶镇共41名代表;团长:沈龙林,副团长:束利、汪德良、金六前。第三代表团:春秋乡、河棚镇、汤池镇、庐镇乡共38名代表;团长:方贤荣,副团长:汤安和、汪健、余同根。第四代表团:柏林乡、桃溪镇、干汊河镇共38名代表;团长:施申美,副团长:潘孟应、胡俊。第五代表团:高峰乡、山七镇、晓天镇共30名代表;团长:邱昌玉,副团长:鲍世群、陈兴安。第六代表团:度假区、万佛湖镇、阙店乡、五显镇共40名代表;团长:秦继永,副团长:陶才、洪飞、王涛。第七代表团:城关镇45名代表;团长:薛维功,副团长:韦生群。第八代表团:县直、开发区共22名代表;团长:李小平,副团长:王东升。代表总数:296名。

七、关于大会列席人员

列席这次大会的有以下十三个方面人员:1.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县委督查组副组长;3.在舒城的省人大代表;4.在舒城的市人大代表(不含县政协委员)5.县委办、政府办及县委常委单位正科级副职;6.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7.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8.驻舒有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9.城区学校、医院负责人;10.县人大常委会历届副主任;11.“十强”企业负责人;12.乡镇政府、乡镇人大负责人;13.出席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485人。

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在乡镇的按所在乡镇随代表团参加讨论和视察活动,在县直的和省人大代表随第八代表团参加讨论和视察活动。

八、关于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大会秘书处共下设7个组,即秘书组、议案组、选举事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联络组,从组织、宣传、“两院”、司法、公安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九、关于大会会场及代表食宿安排

本次大会第一次、第三次大会会场设在县剧场,第二次大会以及预备会议和代表中的党员会议安排在帅旺大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主席团的3次会议都在帅旺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举行。各代表团团长和城区无住房代表安排标准间住宿,城区有住房的代表不安排住宿。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不安排酒水。就餐标准按照去年的标准,早餐每人每餐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40元。

不脱产代表的误工补贴参照市人代会标准发放,每人每天50元。

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及部门预算草案

初 审 报 告

——20161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与城建工委副主任   许正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财经工委制定《舒城县2016年预算草案初审工作方案》,分管副主任吴家文于1214日召开初审协调会进行部署。初审小组于1215日起对2016年县级财政及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本着全覆盖的原则,侧重安排县国土局等计21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集中初审,于1225日提交了初审专题报告。现将初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初审结果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县本级财政预算情况

1)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58500万元,比2015年收入预算146700万元增长8.04%,增加 11800万元。

收入分部门预算:国税54100万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49600万元增长9.07%,增加4500万元(含营改增,政策性先征后退税款计算收入任务时剔除,所得税仍按85%计入任务)。地税86400万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80000万元(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划入900万元)增长8%,增加6400万元(所得税仍按85%计入任务)。财政18000万元,比2015年预算收入1710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划入800万元)增长5.26%,增加900万元。

收入分级预算:上划中央收入49710万元,比2015年收入预算47410万元,增加2300万元。其中:上划“两税”26615万元(增值税扣除改征后75%部分19365万元,消费税7250万元);上划车辆购置税6500万元;上划所得税16595万元(所得税总额27659万元,中央、省、县按比例分成)。地方级收入108790万元,比2015年收入预算9929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划入1700万元),增加9500万元。

收入结构:一是税收收入13750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 86.75%,其中:工商税收12670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79.94%;耕地占用税及契税1080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6.81%。二是非税收入21000万元(主要包括: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教育附加、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占总收入的比重13.25%,比上年17800万元增加3200万元,增幅18%

2)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需安排315340万元。支出安排情况:1、基本支出安排150788万元。其中:县直预算基本支出118183万元,应缴预算支出6408万元,拨补办案补助776万元,乡镇按体制预算财力安排支出25421万元。2、县本级安排保障民生、社保、医疗卫生、教育、农林水、政法等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的专项支出47414万元。3、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按要求全额安排支出106138万元。4、为应对不可预见的必需支出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5、职级并行、基层增资等政策性新增支出需预留综合安排7000万元。

3)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108790万元,加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9428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495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747万元)加返还性收入按基数预计4251万元,加上年结余16万元,合计公共预算可用财力307340万元。与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需安排315340万元,两比缺口8000万元,预算调入资金8000万元,收支平衡。

4)公共预算财力及支出变动情况

财力变动情况:2016年公共预算财力按照比上年预算1765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划入1700万元),同口径增加24681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加财力9500万元,省补助收入增加15165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后合计增加32681万元。

支出增加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同口径增加32681万元,分项是:1)县直预算内基本支出增加41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57万元(基本工资增加17252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7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3884万元(养老保险增加12304万元、医疗保险增加1406万元、失业保险增加4万元、生育保险增加81万元、工伤保险增加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4万元(行政单位车辆费用未列入,待改革方案出台后统筹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918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增加);2)应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425万元;(3)拨补办案支出增加196万元;(4)乡镇支出增加7850万元,其中:支出基数增加3584万元,村级补助增加1060万元,乡镇超收分成净增加3206万元。5)县本级安排专项和政府综合安排减少17549万元

以上1-5支出项目合计(增减)后,2016年支出净增加合计32681万元。

52016政府性债务收支预计

按省2015年分配我县新增政府性债务规模(上年1.6亿)预计,2016年“新增政府性债务”18000万元,支出安排18000万元,待2016年收到新增政府性债务具体额度和用途规定时,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审批。

62016年公共预算执行分析

2016年的预算编制,财力状况与支出需求矛盾突出,预算资金缺口主要是来自2015年工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基层(乡镇)人员津贴、公务员职级并行等刚性支出。为保障基本支出,县财政已对县本级项目支出进行了大幅度的资金来源调整和核减,但仍然存在实际的支出缺口,需要在2016年的预算执行中妥善解决。一是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支出顺序,坚决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障社会保障和民生事业的基本需求。二是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分析和控制,努力节约支出。三是强化预算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多方筹集调度资金,确保收支平衡。

2.县直预算单位预算初审情况

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的相关标准和原则,按《舒城县财政局关于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财预〔2015180号)《舒城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81号)《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79号)执行。

县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见附表列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990万元,加中央、省补助收入8372.31万元,收入总计86362.31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55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362.31万元,按照各收入项目相应地安排支出,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90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0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5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0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900万元,按照各收入项目相应地安排支出,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为健全预算编制体系,结合我县国有企业量少、规模小的现状,选择3个国有企业试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经营的基本状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安排支出282万元,收支平衡。

二、初审评价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初步评价

财经工委认为,2016年全县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我县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能够做到实现收入有基础,支出安排保压有度,预算门类逐步细化和规范。首先是专项资金清理有成效,特别是县本级安排专项和政府综合安排减少17549万元,压缩专项经费项目37项,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是保运转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次是增加了2016年省追加指标提前告知情况统计表,将2016年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部列入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同时做到预算指标追加一目了然,公开透明。第三是2016年尝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本级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具体且主体不明确。2016年县财政编制了县砂石公司、县自来水公司、万佛湖渔业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万佛湖旅游公司1400万元收入作为其他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检测线收入未编制预算。

2)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仍未编到具体项目。县财政局拟定的《舒城县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仍未发文。

3)债务预算问题:这里有两个概念:一是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如城投公司和金龙担保的融资业务,其实就是地方举债(注:2014.10.23财政部发文要求清理甄别地方债务)二是新增政府性债务,是指省政府代发的债务。因县级不能在财政报表上反映地方举债,而城投公司又属于国有企业,所以对于政府现有的地方债务及将来由省政府代发债务(政府新增债务)在预算中没有细化的内容或者说明。

4调入资金8000万元,实际就是为了平衡预算收支(缺口)。

5)同级审落实情况。根据《关于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县人大要求,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政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已报送县人大。从初审情况看,少数问题没有完全落实,如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不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县直部门预算

1)报送审查的资料不齐全。经审核21个部门的工资花名册,所有单位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均未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单位也没有按照县财政财预[2015181号《舒城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提供县编办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批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等文件。

2)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仍然延续以前年度做法,即有非税收入单位的相关支出与收入挂钩,不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3)部分政府购买支出项目不够细化。如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只编制了县政府办公室政府协同办公,县审计局政府投资专项审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县残联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县政府政府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等5个项目,且只有政府投资专项审计和政府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有较细的支出分类,一些部门应当编制而未编制。

4)部分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有罚没收入,但未纳入部门收入预算;少数单位人员调动后,工资关系未转,对预算编制产生影响;在专项资金中,很多仍然属于上年延续项目,提供的编制依据不够完整,有的仍然具有补充经费不足性质;个别单位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安排支出中,未见编制依据;个别单位房屋出租收入未列入预算管理。

三、意见与建议

1.依法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确保完整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虽有预算,但也只是尝试。因此,县政府要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明确编制主体,要加强政府性资产管理,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逐步将所有的国有资本经营纳入预算,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

2.关于地方性政府债务问题:因县级不能反映举债,但实际上有举债,所以对于政府现有的债务及将来由省政府代发债务在预算中如何细化和债务支出去向、偿债渠道等,要按照《预算法》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向人大报告并审批。同时,要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对于如何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都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省政府代发),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3.完善专项支出预算编制。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照预算编制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编制项目支出,特别是政府购买服务只有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才能让人看得懂,才能实现有效监督。

4.完善部门预算草案相关细节问题。如部门预算内容不完整、资料不全、单位人数不符、部分专项资金依据不充分的项目,要逐项整改完善。

5.着力提升县直部门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对部门财务人员要强化其能力的提升;对存在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分类、专项支出预算申报等问题,财政要安排专业人员加强指导,帮助部门整改完善。

6.续加大财政同级审问题的落实力度,确保审计的权威性。

7.下大力气增加税收收入,压缩非税收入,增加可用财力,切实解决预算平衡和缺口问题。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2016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县 人 大 常 委会 副 主 任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3名,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时实有代表299名。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后,代表出缺6名。

出缺的6名代表分别是:由城关镇选出的陈兵调出本行政区域、吕美能去世;由柏林乡选出的彭高智调出本行政区域,由舒茶镇选出的朱晓琳调出本行政区域;由县经济开发区选出的钟建武调出本行政区域;由五显镇选出的胡传流辞去代表职务。

在此期间,根据县委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有关乡镇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4名:即城关镇选举黄生全、柏林乡选举李邦忠、汤池镇选举孙鹏、山七镇选举方耀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补选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补选代表当选资格有效。

现在,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297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201617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舒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标准,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作出新的贡献。

一、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1.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有效保护。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主动作为,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报告、城市执法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报告土地确权工作情况报告、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工作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3.深化计划和预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批准2015年县本级决算。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听取和审议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情况报告。积极推动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支持政府强化审计监督。重点关注2014年度决算审查报告和2014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深化部门决算审查,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拓展部门决算批复制度覆盖范围,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

4.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继续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协助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在我县开展的有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认真审查县“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6.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制度,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问题的调研、督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7.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关注民生民意,就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适时开展《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气象工作、推进实施公立医院分级诊疗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污染防治法》执法等专题调研,促进有关问题解决。适时开展重点工程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检查调研。组织视察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8.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贯彻落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

三、严格任免程序,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进行人事任免。积极探索任后监督工作,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不断提高接受群众和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抓住加强联系、发挥作用这两个关键环节,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11.推动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走访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常委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经常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12.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认真做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三项活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及时研究处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  

1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四公开”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推进县长现场办案,加大日常督办和集中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水平

14.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创新,推动法治舒城建设。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武装思想,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积极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制度规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围绕反对“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制度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调研和指导工作。加强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5.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拆迁等中心工作。认真办好《公报》、《舒城人大》及人大网站,加强和深化人大宣传工作,扩大依法履职影响力。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守法护法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全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意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舒城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暂行办法

201617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六安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三、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四、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五、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综合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任、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八、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命后一个月内举行。

九、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组织。

十、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应当报出本人姓名。

十一、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集体宣誓时从常务主席中推举1人担任领誓人。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体宣誓时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主任会议成员中推举1人担任领誓人。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宣誓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宣誓仪式并担任监誓人,集体宣誓时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1名负责人员担任领誓人。

十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监誓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集体宣誓时从大会主席团中推举1人担任领誓人。

十三、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参加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时应着正装,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国家工作人员应着制服。

十四、本办法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舒城县人民政府

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款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

议案》的决议

201617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人民政府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县政府分7年(2016-2022年)以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偿还舒城县财政局、舒城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共计15.05亿元(每年2.15亿元)。


关于提请审议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应付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列入

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舒城县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截至20141231日,舒城县财政局、舒城经济开发区等政府部门应付该公司款项共计15.05亿元,这些款项主要是该公司经营过程中代垫的工程款以及尚未结清的往来款,其中舒城县财政局应付12.92亿元。为解决以上应付款项,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该应付款拟分7年(2016-2022年)以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偿还欠该公司的款项(每年2.15亿元)。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5128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第一中学等

八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的决议

201617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第一中学等八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1.同意舒城县第一中学向芜湖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期限1年;

2.同意舒城县千人桥中学向芜湖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1年;

3.同意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6000万元,期限3年;

4.同意舒城县万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6200万元,期限3年;

5.同意舒城思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期限3年;

6.同意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向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9000万元,期限4年;

7.同意舒城县人民医院向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1亿元,期限5年;

8.同意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向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2亿元,期限5年;

9.同意舒城县人民医院向徽商银行舒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1年;

10.同意舒城县中医院向徽商银行舒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1年。

同意十笔融资共计6.87亿元的本金及利息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偿还。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舒城县

第一中学等八家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融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舒城县第一中学、舒城县千人桥中学、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舒城县万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舒城思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舒城县人民医院、舒城县中医院等八家单位为借款主体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贷款计6.87亿元。具体融资情况是:

1.利用舒城县第一中学向芜湖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期限1年;

2.利用舒城县千人桥中学向芜湖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期限1年;

3.利用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6000万元,期限3年;

4.利用舒城县万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6200万元,期限3年;

5.利用舒城思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期限3年;; 

6.利用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向舒城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9000万元,期限4年;

7.利用舒城县人民医院向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1亿元,期限5年;

8.利用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向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贷款2亿元,期限5年;

9.利用舒城县人民医院向徽商银行舒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1年;

10.利用舒城县中医院向徽商银行舒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1年。

目前上述融资贷款已获批,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以上项目贷款的本息纳入2015-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偿还。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5122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暂停陈先龙舒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6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陈先龙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暂停陈先龙的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6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沙际涛主任的提议,任命:

潘林锋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关于提请任命潘林锋同志工作职务的

      

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五十三条规定,提议任命:

潘林锋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主任:沙际涛             

             2016年1月7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24人)

  任:沙际涛

副主任:袁永雨     吴家文       (女)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东    王祥余    韦九青(女)     

毕长树          许正莲(女)   

李云飞    李玉海    束铭文(女)  汪守贵(女)

张定明    郑贤友    晏义存        

徐文荣(女) 凌贤平    韩务农       颜立武

  5人)

孙全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代智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丁长峰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伟民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