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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184期

发布日期:2016-04-0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3号(总第184号) 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1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3

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9

关于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的报告…………………………19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

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的决议…………………29

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

支付方式的议案………………………………………………………30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的决议………………………………32

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

改造项目的议案………………………………………………………33

关于孙鹏、方耀光俩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职务的决定……35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36

关于提请任命薛维功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37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38

关于提请任命杨伟民、周祖军俩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39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0

关于倪 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42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4

关于提请免去李传文等同志法律职务的报告……………………………45

关于提请任命汪修勇等同志法律职务的报告……………………………46

关于接受袁永雨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47

袁永雨的辞职报告…………………………………………………………48

关于接受郑贤友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49

郑贤友的辞职报告…………………………………………………………50

薛维功任职表态发言………………………………………………………51

平任职表态发言………………………………………………………53

汪修勇任职表态发言………………………………………………………54

杨伟民任职表态发言………………………………………………………55

周祖军任职表态发言………………………………………………………56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57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325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副主任吴家文、余靖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和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任命薛维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部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参加会议。

会上,沙际涛就会议涉及的议题作了讲话。关于民政工作,沙际涛指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民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形势,要下大力气改进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争取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进一步突出服务理念。要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执行政策要公开透明、体现公平。二要进一步着力脱贫攻坚。民政部门要抓紧做好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兜底”脱贫的相关基础性工作,根据扶贫线和低保线 “两线合一”的要求,明确标准,摸清底子,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要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在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要多研究,多探讨,做到一手抓现有政策的细化落实,一手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逐步发展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业。四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突出重点,高质量实施民政民生工程。适度超前,搞好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关于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沙际涛要求,一要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创业。要调动供需双方的积极性,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支持引导为辅。制定政策支持引导,用激励的杠杆,激活人才资源,用激励的手段,激活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二要做好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要选好科技特派员,不唯数量重质量,注重选聘有返乡创业意向的大学毕业生。要派好科技特派员,立足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充分考虑企业、大户的意愿,把科技特派员派到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地方,做到人尽其才。要管好科技特派员。科技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情况,督促他们履职尽责。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积极有效的政策引导机制、科学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和多形式的要素投入机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生全,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全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民政局局长李加稳、县科技局局长孙家胜、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倪敬云、县征管局副局长夏梅政,城关镇人大主席周自力、五显镇人大主席汪守富,县人大代表王茜、李大潮,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常委会会议内容较多,我们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以及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就相关提请事项作出了决议,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二中东校区建设和城东入城口棚户区改造、县城区“城中村”棚改项目,是县委、政府拟定今年要办的大事、实事,已做了前期准备工作。今天,我们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批准该事项的决议。希望政府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早日实施,早日见效。

因任职年龄的关系,会议接受了袁永雨、郑贤友两位同志的辞职请求。袁永雨、郑贤友俩同志一贯作风严谨,工作务实,待人诚恳,我们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事融洽愉快。我们衷心祝愿他俩退休后生活非常多彩,身心健康,自由自在。薛维功同志长期在乡镇工作,一路走来,一步一个脚印,工作敬业,谦虚为人,有能力,有作为,敢担当,年富力强,到县政府工作,一定会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的成绩,我们表示由衷的祝贺。刚才,倪平副院长、汪修勇副检察长作了很好的任职表态发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值得称赞。我们感受到了执法者的信心和决心。部分通过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向宪法宣誓,这是向宪法的庄严承诺,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把承诺印在心里,贯彻在工作中。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要有新的作为,新的境界,为舒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今天会议听取了民政和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这两项工作很重要。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两项工作报告谈了很多好的审议意见,可以看出在会前是下了功夫认真调研的,请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汲取这些意见,推动工作改进。

下面,在大家审议的基础上,就两项工作报告再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家都很关注。会前听内司工委的同志说,在乡镇调研时,大家讨论的很热烈,乡村两级对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多意见。加稳局长今天作的专项工作报告,我的总体感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不断加大投入,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县民政部门围绕发展大局,顺应群众期待,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主要表现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体系初步形成,救助标准稳步提高,救助程序逐步规范,“双拥”创建、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可以说,民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我们要面对新形势,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下大力气改进,争取推动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要进一步突出服务理念。民政即为民之政,民政工作是最直接的为民服务的工作,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对待困难群众,一定要有怜悯之心,慈悲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民政厅考察时说过,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对待弱势群体,我们要把党的政策及时细致落到实处,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工作中要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到温暖和尊严。执行政策要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要处处体现公平。民政工作是公益慈善工作,从事民政工作,要珍惜岗位,因为这是服务群众、提升自己的机会。

二要进一步着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从我们县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只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帮扶到位,只要有劳动能力的群众都能甩掉贫困帽子的。但是其中还有一部分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是如何帮扶也没有能力实现自我脱贫的。对于这一部分弱势群体,上级明确要求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兜底”脱贫,这项工作就历史地落在了民政的头上。民政部门要抓紧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根据扶贫线和低保线 “两线合一”的要求,明确标准,精准摸排,对线下贫困人口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可以结合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低保管理办法,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与此同时,还要密切关注上级动态,做好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三要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老龄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项工作开展不够,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从我们县来说,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主要集中在养老方面。具体来说就是养老服务体系没有建立,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以及特定老龄群体供养标准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从现在做起。在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要多研究,多探讨,做到一手抓现有政策的细化落实,一手推进项目建设。要尽快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经验,再结合县情逐步发展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业。对民办养老机构既要鼓励、扶持,也要加强管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关于五保等特定老龄群体集中供养标准不高的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支持;另一方面也要立足自身,多方想办法。可以发动社会力量给予他们慈善关怀,也可以加强乡镇现有公办敬老院的资源整合,与第三方合作发挥闲置资源效益,弥补集中供养的经费不足。

四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要突出重点,高质量实施民政民生工程。民政方面的民生工程都是当前民政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实施好这些项目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从全县来看,民政民生工程共有8项,占全县民生工程的近四分之一,我们的工作做好了,也是为全县的民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适度超前,搞好民政信息化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工作范围越来越广,民政工作对象越来越多,工作要求也越来越严,单单依靠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已很难适应形势发展,加强信息化建设成为必然。对于民政上已经建立的几大信息系统,要及时做好信息的维护、更新,进一步加强系统间的整合,积极探索与其他社会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要完善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在为民办事、资金发放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着重健全公开透明、社会参与、内部监督制约等制度,促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我县自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要素投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全力推进。县科技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协调服务,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广大科技特派员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还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整体工作中,政府投入经费有限,激励的力度不够,科技人员与企业、大户的参与主动性不强,被动应敷多;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大户之间联系不紧密,合作松散,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如何做好科技人员到企业创业,我认为:一要发挥供需双方的积极性。不管是工业企业,还是农业生产企业,只要发展到一定的规模,都必须有人才支撑。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企业,只有不断注入新科技,才有生命力。不管政府搭不搭平台,企业都必须外求人才。现实中,企业都有一定的科技人员在提供服务,在科技人员中,大家都想把科学技术应用在一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政府只要搭建平台,牵线搭桥,创造条件,让供需双方更有效的结合。二要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支持引导为辅。企业与科技相结合,必须以市场机制为主,只有双方相互需要,才是合作的前提,只有合作共赢,才能成为合作的可能,只有成为利益共同体,才有结合生命力,“拉郎配”是无济于事的。政府要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如允许科技人员到一线创业,对企业的科技创新给予一定的奖励。用激励的杠杆,激活人才资源,用激励的手段激活企业进一步科技创新。

在选派科技特派员方面,要注重三个关键。一是要选好科技特派员。在选聘工作中,要不唯数量重质量。科技特派员不仅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份创业的激情,对农村工作还要能适应。在来源渠道方面,要注重选聘有返乡创业意向的大学毕业生。二是要派好科技特派员。要立足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充分考虑企业、大户的意愿,因地制宜,把科技特派员派到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地方,做到人尽其才。三是要管好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不是一项荣誉,而是肩负着实实在在的任务。科技部门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情况,督促他们履职尽责。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完善三项机制。一是积极有效的政策引导机制。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政府引导是源动力,政府和科技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奖励力度。二是科学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最终的目的是依靠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户实现创业,进而产生经济效益。如果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不能让合作双方都有一定的收益预期,开展这项工作就会失去动力。为此,要探索建立一套利益分配机制,让合作双方的权、责、利进一步清晰和规范,激发这项工作的内生动力。三是多形式的要素投入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鼓励科技人才以资金入股、技术指导、科技中介、有偿服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创业行动,调动各种生产要素向农村和农业聚集。

以上只是一点思考,在现实当中,还必须执行上级政策,在上级政策未完善前,我们必须务实的执行政策。


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325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舒城县民政局局长 李加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全县民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民政工作发展成就

近年来,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突出抓好民政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开展了以“阳光听证评议”为核心的低保规范年建设活动,从“窗口建设、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公开公示、档案管理、准入退出、信访处置”七个方面,全面系统规范我县低保工作。对城乡低保实行动态调整,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1360//人提高到 2030//人,增长49%,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520//人提高到4440//人,增长76%。近五年来,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4亿元,保障贫困人口达4.9万人。二是五保供养能力大幅度提高。出台了《舒城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五保供养等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建设步伐加快,集中供养能力由201125%提高到现在的44%,供养标准逐年提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420元,同比增长73%。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600元,同比增长100%。与此同时,对五保户的门诊医疗、住院护理等费用由财政补助、以乡镇统筹,适度解决。三是建立健全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修订出台了《舒城县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将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重点,分类施救,提高救助比例,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达70%以上。同时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建设,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努力达到救助与救助对象治疗同步。近年来年均救助癌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等达8600多人次,累计发放救助款6980万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404万元。四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救济应急机制,县、乡(镇)、村三级均组织制定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灾害信息员制度和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网。建立了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创建“全国减灾综合示范社区”1个、“全省减灾综合示范社区”3个。积极应对近年发生的台风、冰雹、雨雪等自然灾害,年均救济灾民2100多人次,累计发放救灾款物达1524万元,为农户办理住房损毁赔偿 691户,赔付236万元。五是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将全县49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严格按标准及时发放生活救助金。六是主动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2013年投资280多万元,新建一所标准化救助站,并与县公安、城管等部门及乡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利用数字城管,主动开展救助服务,持续开展了“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近年来,主动为1670人提供生活安置救助,发放返乡救助款152万元。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不断扩展。

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落实兑现政府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大大加快。一是敬老院建设强力推进。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县、乡镇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先后新建、改扩建25所敬老院,使全县五保养老床位总数达4464张,每个乡镇(区)都有一至二所60张以上床位敬老院;二是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迅速。新建博爱、九九、杏林3所老年公寓,扩建仁和老年公寓,社办养老床位总数达820张。三是建立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2012年开始,为全县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1862人次,894.8万元。四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积极扩大福利彩票销售,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760万元;每年在全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3.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近五年来,为11000多户优待对象发放优待金4723万元,为10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费1.7亿元,发放住房和生活困难救济款230万元、救助1500多人,发放优抚医疗补助750万元,救助6000多人次;共接收退役士兵2167人,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补助金4554.5万元,为800多名退役士兵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120万元。加强烈士褒扬工作。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舒城县烈士陵园一所,完成1000余处零散烈士坟墓迁移集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坚持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走访驻舒部队等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品)210多万元;在全县广泛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五年共命名表彰300多个单位(乡镇)。我县连续第四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4.社会事务管理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正面引导,积极支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社团组织登记和年检工作,全县累计登记社会组织411家;二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年均办理婚姻登记11000余对、收养登记37对,登记合格率逐年提升,登记服务日趋规范;三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始终保持火化区火化率达100%,加强公益性公墓和公祭堂建设管理,认真做好清明节祭祀服务,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依法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地名数据库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舒城县政区大典的编写工作,同时做好城镇新建小区名命工作和与合肥等周边市县的平安边界建设及联检工作。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推进,群众自治水平全面提升。

全面完成第九届村民委员和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完成“阳光工程”建设任务,全县各村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村务全程监督制度;从2013年开始开展创建城乡示范社区试点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成46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城13个社区达到市级示范社区标准,并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

6.民政安全投入加大,福利机构安全形势好转。

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营,各级民政积极与安监、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和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安全巡查和检查的力度,严肃整改纪律,促进乡镇敬老院和社办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设施升级换代。全县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200多万元,对36所敬老院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了改造,使敬老院的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目前民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但在具体实施上,存在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未能全部到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缓慢,政府为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年人购买服务尚未实施;成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搭建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尚处于谋划之中。

2.城镇社区建设相对薄弱。

一是社区用房不达标。由于社区财力、场地有限,城关镇12个社区用房均未达标准社区规定要求。二是社区服务功能薄弱。社区工作还没有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社区协商、社区调解、社区医疗、居家养老、家政、便民等社区服务工作,还没有提升到社区工作的应有高度。

3.养老机构管理急须加强。

近年来,敬老院和社办老年公寓建设与管理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敬老院管理经费不足、运行难,为老服务人员没有参加专业培训、人难找,养老机构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设施相对落后等,需要着力解决。

4.民政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民政工作的范围、内容和工作量快速扩大,但民政部门的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有待加强和改善,特别是基层的工作场地和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三、今后的工作安排与打算

2016年开始,我县民政工作将以提升民政工作效益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强基础,惠民生,大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序高效发展。

1.强力推进民政民生工程。

紧紧抓住“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城乡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等7项省级民生工程和“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1项市级民生工程不放松,超前谋划,做到建设类工程在4月底前开工建设,所有项目任务必须按序时进度要求推进,适度超前完成。民政局将及时下发各项民政民生工程的考核细则,建立民政民生工作实绩与相关民政经费支持挂钩的奖惩机制;细化局机关民政民生工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挂牌提醒督办制度。

2.真切实施“兜底扶贫”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按照舒发〔20169号和舒办发〔20161号文件布置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实施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做好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与扶贫政策全面有效衔接,建好各类保障和救助对象动态台账,切实运行好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重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关键环节和内容上下功夫,力求“救助”精准高效,做到“兜底”不丢一人。

3.切实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对公建敬老院重在提高敬老院供养和运行维护水平。加大敬老院管理运营的调研、指导和监管力度,实行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鼓励和支持乡镇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敬老院实行托管运营。在做好政府为五保供养对象托底保障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对社办养老机构重在发展特色养老服务。根据老年化、城镇化发展需求,结合我县丰富的旅游、医疗卫生等资源,积极探索建立“日间照料型”、“护理型”、“医养结合形”、“旅居一体化型”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舒政办〔20164号文件精神要求,主动做好综合性高端或规模养老项目的引进服务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积极稳妥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拟采取“政府+公司”的模式,建设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站、服务室等,形成县、乡镇、村的三级服务网络。2016年将建立“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在县城区建立1个日间照料中心和1个社区服务站;在人口较多、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街道建立1个服务站;在乡镇中心行政村建立1-2个服务室。三是不断扩大老年社会福利。认真落实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及时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贯彻好六安市“关于政府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办法”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银龄安康”行动,提高老年人抵御社会风险能力。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4.科学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预警应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有序落实应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规范款物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督。组织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范围。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好农房保险工作。

5.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标准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各项工作,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协调社会各界力量,解决军地重难点问题,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一是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将新一轮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任务分解细化到基层和单位,广泛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群众性双拥活动,形成创建合力,提高创建双拥合格单位的合格率。二是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开展好“健康工程”、“安居工程”、“爱心献功臣”、“慰烈工程”以及烈士纪念日公祭等系列活动,做好评烈、评残工作,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重点,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加快舒城烈士陵园后续工程的建设进度,保证年底前对外开放。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做好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切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的落实。

6.创造性地开展好社会治理工作。

全面推进基层民主进程。在巩固提高村民(社区)自治、“阳光工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城市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的同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指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和“三社”(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机制。

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的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评估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网络化。

认真做好我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确保普查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如期完成。及时关注县改市及撤乡建镇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

7.优化社会事务服务与管理。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登记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二是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依照“收养法、收养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规范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三是主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面对救助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当前救助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风险防控点,坚持“六必须、六不得”的规范救助程序,做好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保障好孤儿基本生活。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及依法收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使其生活更加幸福、健康成长。五是深化殡葬改革。继续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有效制止和查处二次装棺土葬。提升县经营性公墓的建设与管理水平,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倡导和实行生态殡葬、文明祭祀,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探索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六是积极扩大福利彩票销售。突出做好福利彩票公益形象宣传和福彩公益金使用效果宣传。在巩固原有销售渠道的同时,争取开辟“中福在线”销售等新渠道,力争彩票销售额有一个较大的上升,为慈善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8.加强民政信息整合利用和民政宣传。

充分利用现有的优抚、救灾、低保、医疗救助、老龄等多项信息管理系统,搭建民政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打造“数字民政”,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突出抓好新时期民政工作宣传,做到民政法规政策全面宣传,民政民生工程跟踪宣传,“兜底”扶贫全频道宣传,爱心慈善事业广为宣传,热点难点问题要调研宣传,积极应对舆情民意,努力营造“廉洁阳光民政”的社会氛围。

9.不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创新、规范、提升民政服务为目标,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业务素质,培养高度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造就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精、作风正、讲奉献、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完成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民政工作关乎全县稳定与发展大局。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这是对我们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受鼓舞。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发展动力,为早日建成一个富裕、文明、和谐的新舒城,快速迈入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关于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的报告

——2016325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舒城县科技局局长 孙家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县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基本情况

“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 连续五年写入中央1号文件。我县2004年作为全省试点县,启动了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当年选派10名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创业行动。十多年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已成为一种制度在全国推广,我县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调整和增加,已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 “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舒政办[2005]52号)、“关于印发《舒城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和《舒城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舒办发[2006]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09]98号)、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舒发[2010]10号)、“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舒政[2011]33号)、“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舒政[2015]23号)等。这些政策,从组织领导、政策环境、科技投入、人才创业、经济发展、金融支持等方面为我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构建了坚强的政策保障,有力地推动了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不断深化。

(一)科技特派员队伍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业,把先进适用技术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构建了新型农技服务体系,这支队伍已成为推动我县农村科技进步的生力军。到2015年底,全县已动态选派科技特派员121名,其中特聘员19人(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选派事业单位科技人员22人、推选农村企业及大户71人、回乡大学生9人。他们分布在全县21个乡镇95个行政村,建立了90多个创业点,辐射带动50950户农民受益。如:科技特派员程义明立足山区,通过二十多年对树木嫁接技术不断摸索、完善,创造出一种“粘皮、留萌、免撑”嫁接法,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同时,他还积极指导一些农户发展油茶产业,带动周边农民科学致富。

(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成效显著

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广大科技特派员与农业企业、产业基地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在通过个人创业收到回报的同时,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发展,初步探索建立了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全县在册121名科技特派员中,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的72人,开展个人承包的17人,带资或以技术入股的5人,有偿服务的18人,公益性服务的9人。实施科技开发项目80项,推广新技术160项,引进新品种250个。创办农业企业70家,形成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吸纳农村劳动力4748人。建立示范基地和园区99个,承接土地流转面积71080亩。组建专业协会36个,吸纳会员2990人。当年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60期,受训1890人次。已累计投入创业资金23700万元,其中科技特派员个人筹资18500万元。2015年,科技特派员创业实现利润33850万元,当年创业服务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85600万元,创业服务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10元,比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6%。科技特派员葛义学流转土地1万多亩,建立了东方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引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实行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规模化生产,推动了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2014年被授予全国专业示范合作社。

科技特派员在创业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各级肯定,并获得表彰和奖励,每年有15%科技专家大院、15%创业链工作站、15%科技特派员荣获市级表彰、50%大院首席专家被评为市级优秀专家, 1家科技专家大院荣获全国三农服务金桥奖,1人荣获全国先进个人,1人荣获农业部表彰的种粮大户,4人享受县政府科技津贴。

(三)初步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我县一些科技特派员积极围绕当地的优势和特色产业,选聘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作为特聘员,在产业基地创建科技专家大院,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全县培育创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5家(其中省级3家)。基本上涵盖了我县种、养、加、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大院先后从省内7个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了15名知名教授和研究员作为首席专家。专家下接大院,开展技术指导、示范推广、咨询服务,产学研合作效果明显。如生猪养殖分院技术团队在首席专家刘旭光教授指导下,应用现代分子遗传繁育技术开展优质猪的育种,将最新养殖技术和公司专利(获授权发明专利11件)技术进行组合和优化,应用于猪群饲养管理,增强种公、母猪有效繁殖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效率,实现了公司的技术升级。带动1000户发展无公害养殖,户均年增收1000多元;安徽省经果林科技专家大院在首席专家束庆龙的指导下,建立了安徽省油茶良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定点油茶育苗基地和定点采穗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培育油茶4个新品种(大别山1-4号),其中大别山-1号油茶良种通过省级审定,“北缘油茶壮苗培育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015年荣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授权发明专利2件。大院通过科技创新,建立油茶良种苗木基地2000多亩,2015年销售油茶“半裸根苗” 500多万株,销售收入1000多万元。不仅解决100多个劳动力就业,而且带动周边农民发展油茶产业;舒城禽业分院2015年与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地方品种鸡禽白血病净化扩繁示范场项目(全省首家),现已投产运营。该项目利用安徽省农科院畜牧所专家张丹俊研究员的 “鸡J-亚群白血病综合防控技术研究”(省级科技成果)和淮南麻黄鸡禽白血病净化核心群技术,进行安徽地方品种种鸡繁育,促进了大院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深度合作。

(四)科技特派员科技攻关取得新突破。

2015年底,全县科技专家大院共投入研发经费4215万元,其中当年投入经费1140万元,共实施重大科技开发项目54项,转化高新科技成果32项,组织重点攻关课题31个,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67个,引进新品种新技术350个,取得省重大科技成果11项,获国家级鉴定农作物新品种2个, 130多项科技成果获省市县科技进步奖,授权发明专利60件,占全县授权专利总量的67%,。有力地发挥了科技专家大院技术研发载体和创新发展平台的功能作用。科技特派员通过科技攻关,促进项目出成果,出效益。如:油茶籽精深加工专家大院在首席专家罗水忠指导下,逐步熟化形成高品质茶叶籽油生产技术与工艺。“茶叶籽油低温压榨、精制技术研究”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15年通过省级立项科技项目有省科技重大专项1个(优质鲜切蔬菜保鲜加工及冷链贮运技术研发)、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2个(油茶良种选育及区试、低温压榨茶油精加工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科技帮扶项目1个(油茶良种大别山1号示范推广)。

(五)集聚整合了创业链和农业科技园区。

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下,推动创业链和科技园区建设。已组建4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其中国家级创业链1个)、2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集聚和整合了6个科技专家大院、7个科研机构、33家骨干企业和27名科技特派员,共同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的设立和科技园区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统筹、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为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建舒城县高效优质茶叶科技园区,面积2200亩,舒茶九一六茶场为核心区,园区选育的“舒茶早”、“山坡绿”茶树良种被审(鉴)定为国家级良种,选育的“特香早”通过省级茶树良种鉴定。“山坡绿选育与推广应用”2015荣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研制的“龙舒九一六”牌“舒茶早芽”、“山坡兰香”在全国各类名优茶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得特等奖、一等奖;新建安徽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已通过科技部认定,核心区位于桃溪镇,规划面积4.12万亩,主要发展水稻、蔬菜、水产养殖三大主导产业及其延伸产业,规划建立七个技术研发中心和五大公共服务平台,融金融、信息、物流、观光等服务业为一体,核心区建立5000亩高标准农田,6000平方米科研培训中心,4000平方米农产品集配中心和保鲜库,8000平方米智能连栋温室,700亩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园区5家企业7个品种获国家级有机认证,10家企业45个品种获国家级绿色食品标准使用权,6家企业10个品种获国家无公害食品基地和产品认证。获得省科技成果2项,授权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6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9项,2015年培训新型农民600人次;新建舒城县绿色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由8家企业组成的鲜活蔬菜产业链条,拥有市级科技特派员4名,均以入股加技术服务方式参与农业科技创业。开展蔬菜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蔬菜工厂化育苗、绿色生产与加工技术研发、绿色标准化规程与标准的制定、职业人员培训等科研推广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尚不到位。一方面由于少数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不明显,很难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政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落实政策、创造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上,未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少,扶持力度不大,吸引力还不强。近年来,县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与科技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县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创业贷款贴息、技术开发补助等,十多年来没有增加资金,缺口较大,有些对上争取的项目县财政配套资金也未兑现,远不能满足创业行动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

三是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和企业建立利益连接,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尚不完善,难以发挥带动作用。

四是一些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及科技专家大院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成果少,转化率低。

五是在组织协调、规范指导、选派落实、扶持激励、服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点。

三、下一步工作

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农村科技服务机制改革发展的重大创新,是优化农村科技发展格局、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是破解“三农”难题、促进科农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突破口。因此,要着力营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融合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作用,推动科技特员创业行动提质增效。今后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好队伍建设。着重从高校科研院所、农村科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一批特聘员入驻我县农村开展创业服务,从各类企业人员、农村实用人才、专业大户、协会带头人中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从到农村任职的技术干部、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者、工商投资者中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加入农村创业行动,从企事业单位、各类公益服务组织人员中选派一批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参与创业行动。同时,对已是科技特派员身份的创业者,调整发展,提升品质,对一些知识层次低,不能胜任科技特派员职责的逐步淘汰,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将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作为创新人才集聚和农村人才发展的重点工程加以推进,在全县农村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技术素养的职业化农民先锋队伍。

(二)完善提高,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大院功能作用

创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是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专家指导”的基本原则,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做好创建和调整工作,促进健康发展。

新建大院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平台,以技术成果为支撑,把科技专家大院建成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亮点。

已建大院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密切产学研合作,培训创业人才,寻找创新突破口。

大院确立首席专家的核心指导作用,协同专家,密切配合,认真凝练实施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具体项目,明确创新研发、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的目标任务,真正把大院办成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成果转化的平台,科研示范的基地,农民培训的课堂。

(三)因地制宜,进一步集聚整合创业资源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核心是创业,不是单纯的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公益性服务,而是实实在在的创业过程。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围绕现代农业建设服务。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家大院要根据不同创业领域,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立足自身主导产业,以技术为支撑,以项目为依托,推动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要围绕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特色产业提升行动,茶谷建设,高效、生态、设施农业、精准扶贫等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业项目,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创新主体作用,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在资源整合上,对照产业政策,集聚整合创业链,推动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促进科技、信息、资金和现代生产要素向创业链集聚,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整体效应。同时加强科技园区建设,以增强开发园区转型发展,优化升级为目标,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创新服务等进入园区,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四)注重引导,进一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

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引导,利益驱导,人才主导”的原则,理清思路,理顺关系,提高认识,摆上位置,提升科技特派员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科技特派员本身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创业能力,围绕全县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的整体升级。一方面搭建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平台,提供科技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运行机制,在服务管理上,建立健全创业行动绩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要切实抓好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和检查、培训、观摩、交流、研讨活动。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奖优劣汰。使全县科技特派员真正成为落实三农政策的使者,现代科技的传播者,农民致富的带头人,精准扶贫的好帮手。

(五)加大投入,进一步落实科技扶持政策

省政府出台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6+2科技政策和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县政府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方面,要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经费投入,比照兄弟县区在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中的资金投入,随地方GDP的增长而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对于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兑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农业开发奖补政策以及专利补助、成果奖励,在申报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产业化企业等方面可优先推荐。积极指导科技特派员谋划项目,对上争取项目,特别是上级扶持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补助要足额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实体创业,服务农民”这一宗旨,立足优势和特色产业,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制度不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运行和保障体系等问题,制约了我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推进,这些问题亟待于今后逐一解决。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将在中央1号文件指导下,以“科技兴县”战略为方针,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培训,抓好科技专家大院及创业链产学研深度合作,推进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的决议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本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并将该项目投资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

项目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县政府计划将舒城县实验小学(二中东校区)项目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梅河东路舒城师范现校址,拟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占地62亩,用地范围包括舒城师范现校址和华润龙津舒城有限公司网球场。按90个班、容纳4200名学生规划建设。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800㎡,其中地上31600㎡,包括科教楼9950㎡、小学教学楼10800㎡、初中教学楼5260㎡、食堂3180㎡、风雨操场1850㎡、看台350㎡、大门及辅助用房210㎡;地下室3200㎡。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即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发包,若乙方中标,县政府将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投融资、施工与建设管理,县政府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签订实施性投资建设合同。

鉴于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尚需对现有学生正常教学,同时考虑实际征迁情况,本项目拟分三期建设。一期包括1#2#4#5#教学楼,二期包括3#教学楼和食堂、风雨操场、科教楼,三期包括田径场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总建设工期保证本项目在2017年底前投入使用。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以预算审计价作为招标报价上限确定工程合同价(若乙方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报价上限,则按照乙方实际报价作为合同价)。

县政府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不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的投资不计息。鉴于本项目需分期建设,每期工程实行单独验收,单独付款。县政府在每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乙方当期工程合同额的50%,一年内累计支付至竣工审计额的95%,下剩5%作为质保金。保证金及未付工程款均不计息。

四、审议事项

提请批准该合作模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将本项目投资款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工程款以审计为准。

请予审议。

2016年3月8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的决议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将城东入城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城东入城口地块、城东入城口景观绿化项目地块、城东学校地块)和县城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包括城西入城口地块、城南入城口地块、老城区零星地块)列入2016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度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明确提出:着力推进县城建设“六大行动、十大工程、一百个项目”。经县政府充分调研和讨论,拟对我县2016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旧城区改建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2016年度我县计划实施两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城东入城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包括3个地块,分别为:

1.城东入城口地块,具体位置见附件1,占地约956亩,征收约1800户,房屋约29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及居住小区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0.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3.8亿元。

2、城东入城口景观绿化项目地块,具体位置见附件2,占地约1644亩,征收约240户,房屋约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0.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1亿元。

3、城东学校地块,具体位置见附件3,占地约168亩,征收约60户,房屋约1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教育设施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0.25亿元。

二、县城区“城中村”棚改项目。该项目包括三个地块,分别为:

1.城西入城口地块,具体位置见附件4,占地约313亩,征收约100户,房屋约2.3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0.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0.8亿元。

2.城南入城口地块(春秋南路),具体位置见附件5,占地约86亩,征收约120户,房屋约2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0.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0.8亿元。

3、老城区零星地块,具体包括老年大学周边改造(农机大院等)征收88户,房屋0.51万平方米;南溪河北岸安置房工程(舒建公司、预制厂、工商局住宿楼等)征收140户,房屋1.4万平方米;南溪河北岸城中村改造(舒中村部分村民组)征收196户,房屋4.8万平方米;清溪园周边改造(国艺塑钢、预制厂宿舍楼等)征收17户,房屋0.24万平方米;紫荆园项目(舒麻西村等)征收100户,房屋0.71万平方米;城区市政道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里河路等)征收385户,房屋7.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建设等。该项目政府投资约2.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6.4亿元。

上述两个项目政府性投资约3.8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约12.8亿元,现申请将上述项目确定为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请予以审议。

2016321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孙鹏、方耀光俩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孙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方耀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命 名 单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薛维功为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薛维功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九)款之规定,提议:

薛维功同志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请审议决定。

 长:张秀萍

2016年3月1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沙际涛主任的提议,任命:

杨伟民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周祖军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提请任命杨伟民、周祖军俩同志

工作职务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五十三条规定,提议任命:

杨伟民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周祖军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沙际涛

2016325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孙全明院长的提请,任命:

平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更生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宋安龙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余本兵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

陈国宏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杰胜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凤维来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俞成琪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平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祝远高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庭长;

熊中生为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庭长;

胡锦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庭长;

王垂明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怀 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志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平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廖克武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职务;

宏的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束克立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更生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余本兵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凤维来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庭长职务;

俞成琪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庭长职务;

平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垂明的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祝远高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胡锦峰的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副庭长职务;

怀 红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的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宏兵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泽成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永和的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倪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平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更生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宋安龙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余本兵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

陈国宏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杰胜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凤维来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俞成琪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平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祝远高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庭长;

熊中生为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庭长;

胡锦峰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庭长;

王垂明为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怀 红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志国为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提请免去:

平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廖克武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职务;

宏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束克立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更生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余本兵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凤维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庭长职务;

俞成琪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庭长职务;

平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垂明舒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祝远高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胡锦峰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副庭长职务;

怀红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国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宏兵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泽成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永和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报告。

院长:孙全明

0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梁俊东检察长的提请,任命:

汪修勇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中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宜平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童存三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洪承仓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华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解文君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洪海波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坤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丁海棠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彪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杰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传文的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关于提请免去李传文等同志法律职务的

县人大常委会:

鉴于我院李传文同志业已退休,韦杰同志调离本院和舒组干字〔20162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免去:

李彪同志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韦杰同志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传文同志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梁俊东

2016年3月9


关于提请任命汪修勇等同志法律职务的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特提请任命:

汪修勇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高中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宜平、童存三、洪承仓、陈 华、解文君、洪海波、方 坤、丁海棠等八名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梁俊东

2016年3月9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袁永雨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袁永雨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袁永雨的辞职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市委组织部通知,我已到退休年龄,特报请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辞职人:袁永雨

2016324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郑贤友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325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郑贤友辞去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郑贤友的辞职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市委组织部通知,我已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辞职人:郑贤友

2016324


薛维功的任职表态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能从一名贫寒的农家孩子成长为一名副县长,其中既有我个人努力的成分,更多的是组织的关怀、培养,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群众的信任、支持。在此,我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对我来说,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既是组织的信赖和重托,也是新的考验和挑战。我将牢记常委会各位主任、委员的教诲和嘱托,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以张县长为“班长”的县政府班子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廉洁自律,不辱使命,与大家一道,共同开创全面建成小康舒城的美好明天!为此,表态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升本领。新环境、新岗位对我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作为县政府班子的一名新兵,我要通过加强学习、提升本领,尽快进入新角色、熟悉新情况、开展新工作。认真学习舒城人民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经验,虚心学习舒城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工作和决策更多地“接地气”、“聚人气”,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注重团结,维护大局。作为县政府班子的一员,我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服从“班长”的领导,自觉维护班子的权威和团结,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辅政不离位、尽职不缺位。

三、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当好人民公仆,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我将按照分工,尽心尽职协助县长抓好份内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发展,始终注重从舒城的实际出发来思考问题,从舒城的全局出发来谋划工作,从舒城的整体利益出发来推进落实,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向舒城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始终以忠诚、担当、干净为已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三严三实”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同时,自觉做到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将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之下,主动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努力做一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党员领导干部。

谢谢大家!


倪平的任职表态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和您们的信任!我将在新的岗位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

一、加强学习、严以修身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是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分管执行工作的负责人,要想带好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此,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可靠人;深入钻研法学知识,做业务上的能干人、带头人。

二、公正司法、严以用权。公正审判、高效执行是司法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法律尊严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做到公正审判高效执行就要严以用权、勇于担当,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廉洁奉公,严以律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到廉洁办案、清白做人。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常委,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协助院长会同班子同志带领全院干警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咬紧牙关、团结一心做人、谋事、创业,为我院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服务“四个舒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汪修勇的任职表态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做到:

一、加强学习,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锻炼和成长,无论岗位如何变换,学习永无止境;无论身处何处,对党忠诚绝不模糊;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坚持听党话、永远跟党走的政治立场绝不含糊,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绝不含糊,永远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

二、廉洁从检,做清正廉洁的率带人。硬气来自底气,无私方能无畏,我将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将廉洁从检、干净从检作为人生信条,时刻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清正廉洁的率带人。

三、敢于担当,做干事创业的实干家。牢记人民的重托,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牢记自己的职责,用干事创业奉献检察事业。我将秉承在政府练就的严谨、高效、务实、为民的做事风格,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上来,为“四个舒城”的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四、忠于法律,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忠于宪法和法律是每一个法律人的不二信念。从检为公,从检为民,我将充分发挥岗位优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在干事创业中处处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杨伟民的任职表态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代表工作主任,我深感职责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坚持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一、坚持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做一名听党话、跟党走,对党忠诚的国家机关干部;坚持法律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水平,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在不断学习中提高业务水平,开阔思路。

二、坚持勤政、依法履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工作是法律性、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我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具体事务,求真务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服务、当好参谋。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围绕为常委会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创新服务,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乡镇人大及代表工作情况,为常委会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坚持廉洁、严于律己。坚持党性、牢记宗旨,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要求,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周祖军的任职表态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心情十分激动,十分感谢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学习,不断充实自我。我要把学习作为永恒的人生主题,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能力。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熟悉掌握人大工作业务常识,强化知识积累,提升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二、严以律己,保持勤奋本色。在工作中,端正态度,不好高骛远,不好大喜功,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勤于自省,勇于面对自身的不足,敢于承担责任。遵守党纪国法,执行规章制度。

三、兢兢业业,努力做好工作。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心,主动而为,扎实工作,着力在工作落实上出实招,在工作谋划上有作为,努力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23人)

任:沙际涛

副主任:吴家文 (女)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东 王祥余 韦九青(女) 方耀光

毕长树 许正莲(女)

李云飞 李玉海 束铭文(女)

汪守贵(女) 张定明 晏义存

徐文荣(女) 凌贤平 韩务农 颜立武

因事请假(3人)

副主任:袁永雨

员: 郑贤友

13人)

黄生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全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加稳 县民政局局长

孙家胜 县科技局局长

倪敬云 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

夏梅政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

周自力 城关镇人大主席

汪守富 五显镇人大主席

县人大代表

李大潮 县人大代表

丁长峰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伟民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