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187期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第26号(总第187号) 二0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目 录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关于分配中国人民解放军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关于成立舒城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舒城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经济开发区换届选举
工作指导组的决定
关于接受盛光兴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关于请求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报告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舒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11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际涛,副主任吴家文、余靖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换届选举有关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关决定;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参加会议。
沙际涛就有关工作作了强调讲话。
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沙际涛指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倾力落实,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他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增强审议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要进一步规范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制度,切实加大落实力度,防止落实工作形式化、书面化等不严不实行为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沙际涛建议,要继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加强源头管控,不断提高整改实效;要突出审计重点,强化预算执行和重点项目审计;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沙际涛强调,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把握好选举工作的时间节点,保障选民知情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强化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严肃有关工作纪律,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赵珞,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全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财政局局长刘同坤、县审计局局长葛兴华,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已进行完毕。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决定,通过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依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上述议题时,认真负责,肯定成绩客观,提出意见和建议中肯,充分展现了良好的履职能力。下面,我结合会议议题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
从报告情况看,县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高度重视的,相关部门落实的力度也很大,对此我们表示满意。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仅举几例,知一斑而窥全貌。如:针对常委会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土地、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6月份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标准;同时将居家养老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拟定于2017年元月份试点运营。常委会提出统筹解决龙河口水库高程差权属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县政府为此专题请示省、市两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舒城实地调研后,给予明确答复,问题基本解决。针对常委会提出的加大城管执法力度的建议,县城管执法局相继开展了整治交通秩序、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城区出入口等专项整治活动,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年终“打捆”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实行的一项工作创新,延续了两届。从多年的工作实践情况来看,开展这项工作是非常有益的,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程序,更好地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一举多赢。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了政府及其部门的人大意识、法制意识和民本意识。更加注重人大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政府工作。二是极大地激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热情。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充分审议,为政府提供更多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现了政府依法行政、人大依法监督的和谐政治局面,合力同心,更好地助推舒城的发展。年终来一次“盘点”、“回头看”,在形式上增加了一道程序。“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有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要在提高审议意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这样,对人大、对政府工作都是一种“检阅”和促进,我们认为是必要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增强审议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要进一步规范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办理制度,切实加大落实力度,防止落实工作形式化、书面化等不严不实行为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开制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
今年,县法院对人大常委会就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也是十分重视的。审议意见下达后,县法院专门召开了党组会和审判委员会进行了学习,研究处理了审议意见,在加大宣传、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密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积极的措施。 11月21日,行政庭邀请县委组织部第七届中青班学员参加一起涉征迁案件的庭审旁听并组织座谈交流,以案释法,这无疑给来自各行政机关的中青年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这种认真负责、雷厉风行、积极回应的工作作风,我们表示赞赏。
二、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审计是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爱护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审计不是跟谁过不去,审计不是“挑刺”、“找岔”,这已越来越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必然要求。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前些年只是在主任会议上听取,近两年“升级”到常委会上听取,这表达了我们对审计工作的高度关注。通过对“同级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维护了审计工作的权威,增强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从报告情况和之前人大财经工委参与的督查来看,县政府对今年“同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安排,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审计部门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审计查出的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但还有一些问题,因时间、体制等原因没有整改到位。为此,提四点建议:一要继续抓好整改。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对整改需要一个过程、已明确整改措施步骤和要求的整改事项,要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制度建设。县政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审计整改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整改实效。要注重加强源头管控,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特别是对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杜绝问题再犯。三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要按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要求,在继续做好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的审计,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完整性。要注重将财政投入资金较多、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促进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四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强化审计工作的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建设“四个舒城”的强大助推力。
三、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我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工作已经启动,这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必将对推动舒城今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次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和时效性都很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周密策划、精心实施,确保换届选举任务顺利完成。虽然换届在即,但常委会及办公室全体同志务必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此,我提三点要求:
1.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乡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意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县乡人大工作者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有关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党委推荐候选人的宣传推介,确保党委的意图顺利实现。
2.要进一步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换届工作,大家虽是轻车熟路,行家里手,但切不可疏忽大意。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换届工作文件、政策、法律,进一步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流程”。人选工委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好对选举业务人员的培训,要充分考虑到我县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大多是“新手”(转岗时间不长)这一客观实际,着重加强对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的培训,强化实际操作能力。二要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组织工作,充分保障选民知情权等各项民主权利。三要把握好选举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选举日程符合法律规定。四要以此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有关选举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热烈民主的换届选举氛围,从而使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成为一次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民主法制教育的过程。
3.要进一步严肃有关工作纪律。近年来,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以及辽宁等地相继发生了一些破坏选举案件,触目惊心,作为反面教材,教训是极其惨痛和深刻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县乡党委、村“两委”换届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全面谋划部署县乡人大代表换届纪律工作,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对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教育、严厉查处。要注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有关选举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度。
结合会议议题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9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分解落实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根据7件《审议意见》和2件《意见送达》的内容和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政工作的意见》(1号)办理情况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民政宗旨教育,在抓好干部职工业务政策学习的同时,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创旗争星”活动,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合力脱贫攻坚。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逐步调整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稳定提升兜底保障水平,2016年9月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700元, 2017年底前提高到3100元,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低保应保尽保。今年7月在全县开展了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将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对收入水平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后的养老中心在保证当地农村五保入住的前提下,可以面向市场,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并积极引导创业有成人士投资兴办老年福利机构。近年来,我县先后兴建了仁和、博爱等五所老年公寓,床位1170张,入住老人近千位。同时,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土地、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今年6月,县政府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标准。另外,县政府将居家养老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县有关部门考察了合肥、芜湖等地的先进做法,研究制定我县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结束,拟于2017年元月份试点运营。
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情况的意见》(2号)办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县政府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对全县科技特派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调减了不适应人员,充实了精干、工作优势明显的科技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列,同时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聘一批科技专家担任科技特派员。目前,全县已有科技特派员121人。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绩效考核办法。定期举办科技特派员工作培训会,拓宽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专项资金2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投入,今年我县已争取到上级科技项目资金130多万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投入考核机制、技术引入机制、科技推广机制以及科农合作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建立协作关系,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以抓点抓片树立典型为重点,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现场把技术知识传送到农民手中。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科农携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技服务新机制。四是营造优良环境。人社、科技以及科技特派员原单位按照各自岗位职责,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三、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城管执法工作的意见》(3号)办理情况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在县电视台开辟《文明你我他》专题栏目,在城区十字路口和人员密集地利用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在城区路边、街边利用大型围挡设置公益广告牌,进行深度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认可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建立完善路段包保制度,实行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经对城区公厕管理、路灯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实施市场化服务。推进依法治理城市,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实行执法办案常态化。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力度。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整治交通秩序、渣土运输、城区出入口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拆除违法搭建物、简易房、活动板房11处面积近200平方米;清理落地灯箱222个,清理标语条幅82个,清理小广告55处;劝离流动商贩435次,取缔出店占道经营575处,取缔商家宣传噪音扰民9处。
四、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4号)办理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以县农委牵头,财政、公安、国土、监察、林业、信访、法制、档案、妇联等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逐个环节抓落实,县政府多次调度督查进展情况,适时通报确权进展和不足,确保力度不减,杜绝虎头蛇尾。二是规范程序。围绕“十七步”工作流程,狠抓确权登记结果公示、审核和农户签字确认、委托手续等重要环节落实,规范确权颁证审批程序。三是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龙河口水库高程等问题,县政府专题向省、市两级政府请示,省政府组织省农委、水利厅、国土厅、法制办等部门来舒调研,给予答复意见,问题已经圆满解决。目前三项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即证书发放率97﹪,档案整理完成率98﹪,群众签字率96﹪。
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5号)办理情况
一是全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兑现落实好中央、省、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以及金龙担保公司作用,解决中小企业到期银行贷款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执行好权力清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企业活力。二是加大项目工作力度。2016年,我县列入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6个,总投资385.4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9个,新开工项目16个,储备项目11个),年度计划投资32.52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54.15 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66.5%。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0个,总投资991.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6个,新开工项目20个,储备项目34个),年度计划投资58.7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72.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4.2%。围绕5大类35个专项争取资金支持,从2015年至今,先后有10个项目获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2930万元。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编制实施全县“十三五”暨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序实施万佛湖污水处理厂和旅游景点整合、垃圾废油上岸和茶谷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工程等。加快推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棠树、庐镇、柏林、汤池4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沃特玛创新联盟汽车产业基地、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成国省干道升级改造,积极推动合安九城际铁路、德上高速、环湖公路等建设。
六、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6号)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确保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推进科学理财,强化综合治税,深入挖掘税源,深化“营改增”改革,细化收入征管分析工作,实现财政收入可预期、精细化管理,力促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健全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围绕科学预测、依法征管、精准调度、有效分析等工作,形成收入征管分析制度,促进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收入征管分析工作。1-10月,已累计实现财政收入130895万元,完成预算的81.04%,与序时进度同步,同比增长14.1%,非税比重17.1%。二是严格规范预算执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资金支付比例不断上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机制进一步健全。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统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与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保证所有收支纳入预算。三是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十大重点工程专项方案,积极谋划“调转促”重大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打造杭埠经济开发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件产业集聚基地。四是严守规矩,主动接受监督审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并在网上公开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重点工作、收支情况、资金使用办法、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扩大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纳入财政债务系统管理的政府性债务已经锁定,并实行限额管理。
七、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7号)办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提升对本级预算管理水平,调整预算管理理念,突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以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为内容的财政审计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相关审计制度,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推动我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强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规范预算执行,要求对2017年度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及时进行细化,相关部门政府采购必须纳入预算,实行“无预算,不支出”。进一步抓好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机关非生产性支出,降低机关运转成本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且严查单位隐匿收入、账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税收信息管理,科学组织收入,完善税源基础信息管理,摸清家底,夯实税源,防范税收锐减风险,做到应收尽收。继续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一步规范委托审计业务程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为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促进审计事业发展,县政府近年来着力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培养了一批既熟悉审计业务,又了解掌握工程技术、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建立和完善了审计干部培训制度,实施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分类指导和分类培训。改善审计工作环境,在人员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改善审计工作条件,推进审计事业更好发展。
八、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规范物业管理建设和谐小区的意见》(意见送达1号)办理情况
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县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城关镇、开发区分别对两个试点小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领导组;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正式成立欧洲华城、九溪江南、金刚小区、凤池苑、舒怡花园、梅河新村小区的首届业主委员会,完成了与前期的相关交接;开展了试点小区集中整治,依法对小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扩大加强物业管理试点范围,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拟用三年时间对19个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今年实施的凤池苑等4个小区改造工程已接近尾声,其他15个小区分别计划于2017年和2018年分期进行整治。
九、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意见》(意见送达2号)办理情况
一是开发万佛湖水源,解决饮水安全根本问题。万佛湖下游建立的各个水厂,由于当时兴建时条件和投资的限制,都是以近取水,所以杭埠河、丰乐河必是首选项。对于近年来水厂水源污染问题,政府十分重视,督促水利、住建部门在以后的饮水安全规划中,立足万佛湖,使此成为新建水厂的取水口。县城即将新建的第三自来水厂,就是基于这种考虑。它是将万佛湖的寺冲口处作为水厂的取水口,利用管道输送至城关,并为沿途各乡镇水厂提供优质水源。该项目由县住建局牵头,主厂区已经全面开工。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用的有关规定》、《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加强饮水安全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的全过程监督,将建成后的水厂交付乡镇管理。县人饮中心每季度对各水厂进行水质监测,并对日监测情况予以督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每年对水厂的管理情况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县政府在今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规划组建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远程监测系统,适时巡查各水厂水质各项指标及机械运行状况。三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步伐。2016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是新街水厂扩建工程一处,全县管网延伸6处,解决我县20个行政村1个街道共5.6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涉及贫困村10个,非贫困村11个,总投资2593.3万元。“十二五”以来,我县仍有30多万人未用上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重道远。县政府将在“十三五”期间,对现有水厂进行扩建、改建,提高生存能力和服务能力,对基础薄弱的私营小水厂,征求本人意见,计划由政府出资收购或扩充规模,确保每座水厂供水安全、运行正常。通过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努力解决全县3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心办理,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有效监督,真诚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献真知良策。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一定会开拓进取,拼搏创新,共同把建设“四个舒城”的美好蓝图绘就好!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关于舒城县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号审议意见书的要求,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安排制订整改方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并报人大。各相关单位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针对自身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方案的要求和时限,确定专人办理落实。从各相关单位和地方的整改落实情况看,今年的“同级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的详细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指出县本级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我县财政运行实际状况中确实存在,这些问题,有的可以立即解决,有的一时还难以完全消除,县政府将深入贯彻《预算法》,持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 关于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未及时细化编入预算的问题。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收到不完整,由于时间关系未及时细化编入预算,在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预算报告中已作了说明。编制2016年预算时,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将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编入了年度预算。
2. 关于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确实存在,部分单位没有按财政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单位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财政在这方面将进一步严格要求,督促单位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 关于挤占超收收入的问题。2015年是实行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按规定当年超收收入需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又是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年,县财政刚性支出激增,财政收支当年无力平衡是各地普遍现象,只能当年部分超收收入平衡预算。
4. 关于土地出让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1)超出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支出6100万元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当年预算内压力很大,部分项目需要的资金预算内无法满足,因而挤占土地出让收入。(2)返还土地出让金342万元的问题。此项支出实际是用于企业厂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在支出程序上进一步规范。(3)土地出让金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这个突出的矛盾,一时还无法缓解,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有部分预支,因此造成了土地出让金支出大于收入。
5. 关于部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当年利息清算是年度结束后进行,县财政已于2016年初进行清理,并全额入库。
6. 关于违规出借国库资金的问题。是资金急需的情况下的周转行为,县财政已按要求进行清理回收。
7. 关于部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结余较大,影响资金的效益发挥的问题。反映的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存量资金过大的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对此,县政府已经出台政策,采取购房补贴的形式,加快了“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的使用进度。
8. 关于非税收入应解国库款划入专户管理7325万元的问题。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财政管理上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非税收入的规模的问题,对于政府的非税收入界定将按照政策统筹考虑,应缴入国库的全部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
9.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授权支付中,大额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的问题。现金支付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推进不理想,客观原因是县乡的刷卡条件不完善,主观原因是单位不适应改革带来的支付方式的改变,对使用公务卡的积极性不高。财政在这方面将加强管理,进一步严格控制单位授权支付申报额度,加快推进支付改革,减少现金支出。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涉税数据共享不完整。县地税局已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单位,逐步提高涉税数据的完整性。
2.关于税款未及时入库556.80万元。此部分税款为年度汇算清缴检查正常查补追缴的以往年度的税款,已经入库。
3.关于应征未征一家企业税款719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并加收了滞纳金。
4.关于耕地占用税征管方面问题。违规占用耕地未征耕地占用税256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5.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方面。⑴新登记10宗土地未申报土地使用税194万元。已追缴入库69.74万元,其余税款已下达执法文书,正在追缴中。 ⑵部分企业未按照确定的期限连续申报,漏征土地使用税187万元。追缴入库72.38万元,其余税款已下达执法文书,正在追缴中。
6. 土地增值税征缴方面问题。⑴未足额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202万元。已全部征收入库并加收了滞纳金。⑵预征企业土地增值税未按规定税率执行。由于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时未分开申报,统一按住房预征率1.5%申报,等项目完成清算后再予以补缴。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县国土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⑴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12万元。纠正了通过广告传媒公司在《新安晚报》刊登土地出让公告,而导致取得的原始票据不合规的问题,现直接与《安徽经济报社》发生土地出让公告业务。⑵购置固定资产14万元未纳入资产管理。已根据固定资产台账补录入账。⑶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问题。已将在邮储银行账户、工商银行开设的两个保证金账户全部撤销,原存资金分别转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矿产办基本账户。
2、县信访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大。按照《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今年以来,省市检查和驻京、驻肥接待工作已大幅下降,同期比下降200%。⑵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问题。按要求对两项专项经费(涉访救助资金和企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报批。
3、县广电台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⑴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3万元。县广电台资产管理部已于8月30日,将3万元缴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⑵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65万元。县广电台已于4月11日撤销基本账户,将账户内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⑶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三单合一”执行。②依据《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协议》和《资产交接协议》相关条款,已与安广网络舒城分公对资产进行清理,并完成资产交接手续,据实销账。③已根据相关规定清理账面往来。
4、舒城一中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⑴代收代支费用结余未退还学生210万元。已退回费用。自2016年秋学期开始,严格遵守“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收取费用。⑵重复收取择校生学费184万元。对核实学生名单,逐一退回。2015年秋学期开始,已不再收取择校费。⑶ 账外收支军训费、校服费等62万元。已将2013年至2014年的军训费、校服费和学生水费共计62万元补记入账,自2016年秋学期起军训费列入专账核算、校服费则有学生自愿购买,不与学校发生关系。⑷白条抵库2.5万元。查明白条的缘由并要求按规定报销撤条,并严格执行财经报销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⑸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0万元。已补记账务。⑹ 校内资助款经费未足额提取25万元。学校对2013 、2014的校内资助已进行认真稽核,正待教育局批示整改措施; 2015年和2016年春学期已按相关规定发放校内资助183810元和92400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是环保专项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核定排污费征收计划。环保局已组织人员对2015年度排污费进行全面核定,确保应收尽收。
2、排污费分项征收计划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年度计划编列不科学,以及在实际执行中企业情况变化大的原因,以后年度将强化收入计划编制工作,并在实际执行中及时调整。
3、排污费收入未上缴县金库,排污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和违规使用排污费。部分排污费收入实行了专户管理,以及存在的坐支情况,在今后年度坚决杜绝。
4、环保项目资金使用迟缓。主要是项目建设迟缓,已经加快进度并拨付专项资金39万元。
5、抽查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已全额拨付到各乡镇,由乡镇负责落实。并开展全面的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督查。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政府已责成发改委牵头住建、招投标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和责任追究上解决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机制。按照《招投标法》和《安徽省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投标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肃执行招投标过程中的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履行等各项规定。强化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加大工程领域案件查处力度。逐步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的事前管理。对限额以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均从住建局建立的企业项目库中通过摇号或竞价产生相应的责任单位。安排专门人员办理项目前期的招标、审阅合同、报建等工作,努力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同时加强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交底,努力做到精准勘察、精心设计。不再设置材料暂定价,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均编制招标清单,一次性招标。五是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控制。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计量、变更程序。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场的计量、变更等均需要附有照片,变更要提前申请,经设计、监理户现场业主代表确认后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允许施工。六是完善项目建设后期审计资料的整理。组织相关业主代表学习项目后期送审所需的资料目录。加强资料收集审核关。完善项目后期相关消防、防雷等功能验收。同时整理工程资料及时备案、归档、送审。
六、村级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城关镇舒中村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⑴农户打卡项目存在两户共享一个资金户头问题。已落实专人将相关资金收回,按政策落实到位。优扶资金户分摊资金均已协调妥善解决。
⑵房屋出租收入1.9万元收缴不及时。已通过法院起诉依法执行。
⑶管理费用大额支出未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严肃制度,支出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报镇纪委备案后办理列支手续。
⑷征地补偿费未实行专户管理。征地补偿费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设置专门账册,严禁在村正常经费收支中列收列支,由镇三资代理中心严格把关。
⑸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已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和村报账员厘清明细往来,逐条加以落实,报村两委、村务监督组共同商议后拿出具体方案,及时完善手续,并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由村专门登记保管人员与镇三资代理明细账目分类核实,对报废及已处置资产分别不同情况,清理盘点,完善账务手续,及时核销,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⑺会计记录与报账衔接不到位。村报账员与镇三资记账会计及时沟通,并已调账到位,保证账面与村实际财务相符。
2、县经济开发区金墩村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⑴村文书公款私存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资金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7条之规定,报经县纪委、监察局二次审理同意,开发区党工委决定:给予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⑵改变土地用途,将28.8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租,用于商业经营问题。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占地28.8亩。2007年10月经县检察院牵头将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土地出租给舒城乐安居有限公司,兴建了乐安居家居广场,从事家居、建材经营。金墩村将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土地出租当时有着特定时期的因素影响。
⑶出租金墩大酒店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195万元问题。金墩大酒店出租由金墩村具体操作的,出租前确定了向社会公开竞租方式进行出租,并多处张贴了出租公告,因村两委成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不够,整个租赁程序不规范。审计后,金墩村已认识到存在的问题,积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规范了以后村级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现在金墩村村级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工作是严格按规定规范运作。
⑷出租金墩大酒店房屋应缴未缴税金6万元问题。经税务部门年度核定征收承租单位房产税为5760元,现已缴纳。
⑸部分集体资金没有实行“村财区管” 问题。对于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没有纳入开发区农经站统一管问题,开发区“两委”联席会议决定: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印签实行金墩村和区农经站共同保管,区农经站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金墩村保管法人代表和出纳印章。2015年前所有财务资料移交区农经站管理。从2016年元月开始金墩标准化厂房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由区农经站代理。
⑹虚报资料,套取征地在地作物补助资金8万元问题。审计后,开发区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查审核,事实真实,各农户所收补偿款也正确,但整个工作程序不规范,对此开发区于2016年3月17日将8.41万元收回缴至区财政非税收入户。
⑺无依据支付青苗费13万元问题。近年来,金墩村在保障县重点工程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很重要任务,这些项目涉及大量征近和青苗补偿工作,遇到的情况多种多样,具体处理时难度大。为推动工作开展,在一定范围追加了征迁户少量青苗补偿共13万元,审计后,开发区组织上户逐笔核对青苗补偿发放和农户实收情况,没有差异。开发区管委分别以文件形式对县审计局作了情况说明。
⑻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问题。开发区已于2016年元11日督促当事人向舒城县地税局缴税9220.08元,并取得工程款发票。
⑼村级有关工程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审计后,开发区加强监管,结合村级自身建设中的小型工程统筹管理,严格相关招投标程序,2016年以来,金墩村组织实施的小型工程能做到规范运作,没有小型工程未进行招标而直接发包的现象发生。
3、五显镇下河村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⑴不合规收据收取一事一议村民筹资6万元。2012年“一事一议”项目上汪河埂道路拓宽工程,部分群众自愿、积极捐款,为加快工程进度,村级用自购“收款凭证”开收据,然后汇总开“集体资金收据”。镇政府将加强监管,杜绝不规范现象。
⑵一事一议项目招标不规范,涉及金额45万元。村级为了节约资金,采取集体采购材料,以包清工方式完成工程。对此,将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规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程序。
⑶2012至2014年违反零招待规定,列支招待费8万元。下河村列支的招待费8万元,违反了《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和舒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减轻村级负担加强村级工作的若干规定》,五显镇党委决定给予负主管责任的当事人每人退赔3000元,并通报全镇处理。
(4)、支出票据不合规,涉及支出26万元。经核查该支出正式发票已向财政所报账,不应再在村级财务入账。五显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已作整改。
⑸村级财务支出未按“三资”代理管理办法执行审批。已按要求完善了手续,严格执行制度,按限额,分别审核、审批。
⑹固定资产未计入支出32万元。村级公益设施2条道路支出31.51万元,已作账务调整,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总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督促下,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被审单位重视到位,措施有力,整改落实工作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县政府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查问题是否有反弹;对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在着力解决财政“同级审”中存在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从源头上规范财政和同级审工作,坚决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出现。政府的工作离不开人大的重视、支持与监督,借此机会,恳请县人大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为政府工作建言献策,为绘就“四个舒城”新蓝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6年11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市委部署,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舒城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从2016年11月中旬开始,于2016年12月底前选举出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1月份召开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分配中国人民解放军舒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16年11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分配给县人民武装部、73266部队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各1名。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成立舒城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6年11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舒城县选举委员会负责,并由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舒城县选举委员会由21人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金德元(县委书记)
副主任:张秀萍(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沙际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 珞(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王万喜(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余 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志存(县委办公室主任)
委 员:卜宜湘(县纪委副书记)
李家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安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孔凡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祥荣(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方道政(县政法委副书记)
徐 军(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王祥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办公室主任)
刘同坤(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永林(县公安局政委)
何爱华(县总工会副主席)
戚德亮(团县委副书记)
邹礼荣(县妇联副主席)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祥东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换届选举各项事务工作。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
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经济开发区
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
(2016年11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舒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经济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所在区域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确定,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经济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城关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倪敬云
副主任:周自力 段能元
委 员:王宗胜 周志军 曹淑娴 王祥长 傅世昀 何坤
张媛媛 王虎城
春秋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方贤荣
副主任:郭昌庆 胡竹青
委 员:文伏生 李君洁 杜全清 程从越 俞莎莎
高峰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蒋立权
副主任:胡德初 胡道凤
委 员:夏益东 陈保存 李玲 方文树 汪家春 胡巧生
杭埠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陈宗银
副主任:黄向东 王光明
委 员:蒋志权 周平 柏友长 胡海平 王惠 文明
河棚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许克胜
副主任:胡美仓 宋骅
委 员:王邦稳 杨勇 赵复权 李青云 谭永宏 王磊
庐镇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张栋梁
副主任:沈延风 姜华林
委 员:黄从根 陈刚 余健 程华良 陈少俊 王永锋
千人桥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胡久松
副主任:胡贤友 杨尧武
委 员:王少文杨涛 张红旗 毛德琼 方琼 花浩
武玉宝 邱国繁
阙店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洪飞
副主任:钟义斌 许令军
委 员:叶书桥 朱宏莲 张波 许令松 王曼
山七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束利
副主任:孔令东 韦义宏
委 员:刘同华 陶友恕 薛礼俊 程洁 胡显月 吴超
舒茶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褚进宏
副主任:黄从全 路红
委 员:刘永朴 王霞 汪世坤 黄玉宝 宋扬 张林
汤池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汪健
副主任:杜大庆 束永胜
委 员:汪海波 杨汪胜 倪良玉 王金林 方梧桐 常乾坤
棠树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胡俊
副主任:夏登林 赵旭
委 员:薛维成 孙正军 王权 丁增荣 盛吉富 宋涛
桃溪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邱昌玉
副主任:程亚林 朱俊华
委 员:李军 房芳 张红亚 宋斌 肖健 张炜婕
万佛湖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陶才
副主任:陈勇 徐卫东
委 员:张先平 戴悦 汪坤 曾亿东 曹孝平 杜少才
晓天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陈兴安
副主任:李斌 汤为平
委 员:李少东 李太兵 李瑞帆 储德元 朱宝 柳德林
张母桥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王波
副主任:宋明发 朱冠仓
委 员:陈华怀 汪安静 王林 谈儒文 曹佑稳
百神庙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王申勇
副主任:蒋立凡 曾胜勇
委 员:凌贤明 陈华东 王敏 蒋舒敏 孔令其 魏争
五显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储照兵
副主任:汪守富 祝远升
委 员:刘万勇 雷英德 李增牛 李新明 薛维凤 毛凯
柏林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施申美
副主任:姜逢铸 王艳
委 员:张建平 汪衍 惠宗林 丁勇 宋飞 王立生
干汊河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朱旭松
副主任:徐亮 贾世存
委 员:张广春 曾兆香 朱德余 王焕然 许礼荣 谢章俊
南港镇选举委员会
主 任:鲍世群
副主任:龚世斌 许世稳
委 员:罗银 徐佩瑜 黄玉娟 张功稳 武传兵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
组 长:李小平
副组长:王林存 项劲松
成 员:解迎春 杜军 樊政 华兴圣 夏浩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盛光兴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1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盛光兴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请求辞去
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报告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岗位变动,现请求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副县长:盛光兴
2016年11月2日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22人)
主 任:沙际涛
副主任:吴家文 余 靖(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东 王祥余 韦九青(女) 方耀光
匡 斌 毕长树 孙 鹏 许 勇
许正莲(女) 杨 诚 李玉海 汪守贵(女)
张定明 晏义存 徐 军 徐文荣(女)
凌贤平 韩务农 颜立武
因事请假(2人)
委 员:李云飞 束铭文(女)
列 席(9人)
赵 珞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全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俊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同坤 县财政局局长
葛兴华 县审计局局长
丁长峰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伟民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潘林锋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周祖军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